大佬的垂耳兔又跑了_作者:菜菜萨玛(15)

  他现在的身份名不正言不顺,就是沈忆寒的地下小情人,要是沈忆寒厌烦了他,随时都能让他跌进地狱。

  白若年咬着嘴唇,指尖慢慢缩紧,将被子捏成一团,流露出恐慌和不安。

  不可以!绝对不可以!

  一定要用尽手段,让沈忆寒将他娶进门,他赌上了一切,绝不能输,沈忆寒要想过河拆桥翻脸不认人,那他也绝不会坐以待毙。

  白若年摸了摸肚子,眼神微微一眯,他和沈忆寒的腺体契合度太低,怀上孩子的几率几乎为零,这也是他为什么想要阮熙的腺体。

  只有怀上沈忆寒的孩子,才是最稳妥的,到了那时候,他就不信沈家会让沈忆寒的血统流落在外。

  阮熙,你为什么要逃?

  既然知道了他和沈忆寒的计划,就必须死。

  美少年咬着嘴唇,嘴角勾起一抹阴冷的笑,与纯洁的外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寂静的空巷,阮熙靠在墙角睡了一觉,等听到一声类似于狗叫的声音以后,才皱眉睁开了眼。

  “汪!汪!汪!”一只半米长的流浪狗半坐在地上,冲着阮熙奶声奶气地叫唤,伸出舌头哈气,还舔了舔阮熙的脸。

  阮熙不耐地将狗扇到一边,他刚刚做了个好奇怪的梦,自己居然长了兔耳朵和兔尾巴,还被一群野牛追。

  嘴角挂着一抹笑,呵,有趣。

  然而,当阮熙站起身看到肩头垂下的兔耳朵时,笑凝固了,随即一脚踢在坚硬的墙面上,暴躁的破口大骂:

  “怎么他妈地还没醒?”

  隔了良久,阮熙才总算是接受了他成了一只兔子的事实,他深吸了一口气,看着陌生的街道,眼底涌出迷茫,随即坚定成一道光。

  不管什么时候,都要坚强地活下去,这是秦琛告诉他的。

  既然他已经来到这个世界,冥冥之中就是一种缘分,这具身体无辜惨死,他作为新的主人,自然不能继续受委屈。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谁要是敢欺负到他头上,他就打的对方满地找牙。

  只是,现在他无处可去,被一群野牛追杀,虽然有原主的某些记忆,但大多数记忆还是很模糊。

  这个世界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世界,他接下来应该怎样生存下去,都是个未知数。

  就在阮熙沉思之时,那只流浪狗像是赖上他了,亲昵地在裤腿上蹭着头,撒泼打滚求收留。

  “小东西,你也回不了家了吗?”阮熙心下一软,蹲下摸了摸流浪狗的狗头,升起了一丝同病相怜。

  流浪狗眼睛亮亮的,似乎在回答:“汪汪汪!汪汪!”

  阮熙轻笑一声,笑容灿烂明亮,“那以后我们一起走吧。”

  说完,阮熙就背着背包走出了巷子,那只流浪狗听话地跟在他身后,一兔一狗在雨后潮湿的地面上留下了属于他们的脚印,一步步走远。

  另一边,胡南风寡不敌众,被野牛打的鼻青脸肿,狐狸毛都被薅掉了一半,被一只野牛抓着耳朵,仰视着面前的林觉。

  林觉魁梧的肌肉还在抖动,眼角的刀疤格外森然,声音雄厚有力,阴沉至极:“东西呢?”

  “东西不在我这。”胡南风咬牙道,如今为人刀俎,他不得不低头。

  林觉一脚踢在胡南风红白相间的软肚子上,狐狸发出闷哼。

  接着他听到林觉说道,“把他的手给我砍下来。”

第16章 小兔子,好久不见啊?

  胡南风三番四次地过来偷他的货,偏偏每次都逮不到,这次他自己送上门来,卸他一条手都算轻的。

  接着,林觉给几个手下使了个眼色,吩咐着:“给我利落点,免得血溅得到处都是。”

  “是,老大。”

  说完,其中一人就拽住胡南风的爪子,将其拖到了一边的桌子上,另一只手里不知何时多了一把堪比宰牛的大刀。

  手起刀落,就像砍水果一般毫不费力。

  明晃晃的刀光闪过胡南风的眼底,他表面还算冷静,仔细一看才发现连胡须都在发抖。

  林觉这死牛看样子是认真的?

  今儿可不能赔在这,狐狸的狭长眼眸一转,忽然喝道:“等会!”

  林觉扭了扭脖子,做了个停的手势,对胡南风道:“给你一分钟说遗言的机会。”

  胡南风咽口唾沫,说:“货被你那只兔子偷走了,只要你放我走,我连人带货都给你带回来。”

  要不是那只狡猾的兔子,他也不至于落到这步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