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独宠影帝小花痴_作者:从此菌不早朝(222)

  于是托尼尔的怀抱就顺势落在了殷承珏的身上。

  “哦!殷总!如果有一天你能愿意穿上我为你准备的衣服,让我拍上一组漂亮的照片,然后刊登在周刊的封面上,那我一定会马上去买彩票,然后回家开直播唱《威风堂堂》。”

  殷承珏面无表情:“哦,那你准备一下吧。”

  托尼尔:“唉,我就知道,你是肯定不会同意的……嗯?嗯嗯?你说什么?”

  殷承珏:“我说,你可以准备一下去买彩票和练歌了。”

  托尼尔:!!!

  一个小时的化妆修容加穿搭之后,殷承珏总算得以从椅子上解放了。

  泰森这期周刊的主题是《饲鬼》,故事的背景是现代,一个冤死的男鬼,为了找仇人复仇,于是寻合适的活人附身,他通过附身寄主,操控对方的身体,才能接近并泽折磨仇人。

  但是能让男鬼附身的活人可不是那么好找的,众所周知,活人的身上都有三把火,只有吹灭了这三把火,才能被鬼伤害,而这还只是外在的。

  除此之外,人的身体本身就是一道坚固的城墙,只要身不破,就能对鬼怪事物竖起高防,难以入侵。

  但这世上却有一些人,天生就对鬼怪的设防薄弱,总能看到一些常人看不到的东西。

  这些人出生于阴年阴月阴日阴时,犯天煞孤星之命,生来便是鬼煞们的大补之物。

  那名冤死的男鬼运气极好——他找到了一个出生于阴年阴月阴日阴时,命犯天煞孤星的男人。

  为了复仇,男鬼决定附身于这个男人,但是在他准备进入男人的身体时,却被一道金光弹出!

  原来,这男人的家人也知道男人命格不好,于是早早给他求了保命的灵符护体,也正是因为有了这灵符,男人才能平安无恙的活到现在。

  硬的不行,男鬼只能来软的,开始和男人磨嘴皮子,求男人放他进去,男鬼和男人发誓,他就用这身体一下下,就一下下,让他复完仇就离开。

  可是男人早就被鬼话骗过无数次,又怎么会相信他?于是两人就这么耗着。

  时间一久,男鬼就成了男人家里的常住客,吃饭工作洗澡睡觉,男鬼无处不在,无处不吐槽,男人一开始抱怨连连,但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主要是,这男鬼煞气重,属于鬼王级别的鬼,只要他在的地方,别的杂鬼都不敢靠近,男人享受到了这辈子从未享受过的宁静——虽然有时候,男鬼的聒噪能抵得上几十只鬼,但是这男鬼至少比那些杂七杂八的鬼怪长得好看多了。

  自从男鬼走入男人的生活之后,男人再看那些曾经觉得是绝美的人,都觉得黯然失色。

  男鬼渐渐融入了男人的生活里,“复仇”两个字,原本是常常挂在男鬼嘴边的,现在却渐渐地消失了。

  “日久生情”这个词,完美的解释了他们的现状。

  “……最后,男人同意让男鬼附身,男鬼也答应他,只要复仇之后,就能放下仇恨,陪着男人过完这一生,才去地府投胎。”托尼尔说道这,却突然话锋一转:“然而,当男鬼附身报了仇之后,却发现,大仇得报的自己,身上怨煞之气散去的同时,竟然连魂魄也开始消散了。”

  原来,早在他因怨恨成煞的同时,他的魂魄就已经和“仇”字永久牵系在了一起。

  失去了仇恨的他,就相当于失去了灵魂。

  也就是说,在他大仇得报的那一刻,在他浑身怨气散去的那一刻,他距离魂魄散尽,也就不远了。

  为了能让男鬼活下来,男人在千钧一发之际,将他塞进了自己的身体里,阻止了男鬼的魂魄分散。

  极阴的体质,是鬼魂最大的滋补良药,于是为了男鬼能继续在世间存活,男人就将他养在了自己的身体里。

  以活人之躯,养阴间之鬼。

  《饲鬼》也因此而得名。

  抛开别的不谈,这其实就是一个温馨的爱情故事,讲述一场人鬼之恋。

  而泰森想要模特展现出来的,就是那男人和男鬼之间的互动,交织摩擦出爱情的火花。

  拍摄的第一组照片,需要在一张沙发上完成,托尼尔让穿着一身简约而禁欲的黑色西装的殷承珏随意坐在沙发上,让穿着怨鬼特制的血红纱衣的容瑜坐在殷承珏身后的沙发靠背上。

  红色真是一种神奇的颜色,尤其是当穿着它的人肤色很白的时候,总会给人一种惊艳的感觉。

  加上容瑜又被画了红色的眼妆,眼尾上挑起两抹鲜红,看起来更是妖艳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