锻面也隐隐闪着光,和李玺明目张胆的“亮闪闪”不大一样,只有在走动间,才能看出隐藏在织物中的银色云团。
魏禹很少在外面穿得这么张扬。
却异常合适。
他身形挺拔,气质冷俊,举手投足间既有文人的风雅,又不失武者的气度,仿佛这般低调的华贵就该是他原本的模样。
李玺隔着帐子瞅了一眼,看不太真切,干脆把帘帐卷起来,斜着眼睛偷偷看。
殊不知,倚窗而坐的他,也入了别人的眼。
绣着金蟒纹的衣袖随意搭着,嫩白的拳头虚虚握着,肩头的流苏摇摇晃晃,衬着一颗金贵的小脑袋
金冠束发,珊瑚珠串垂在耳畔,五官精致又张扬,单是一个侧脸,就足以让人浮想联翩。
魏禹垂着眸,眼底有光。
无花果清了清嗓子,“阿郎,怎么把帐子撑起来了?”
“凉快,不行啊?”
无花果憋着笑,“哦哦,原来是图凉快啊!是的呢,这数九寒天的,要多凉快有多凉快。”
李玺一脚把他踢下去。
蜗蜗使了个坏心眼,不想再让无花果上来,哞哞叫着往前跑了两步。
这样一来,魏禹就落到后面了。
李玺要想再偷看他,就得扭着头了。
这可不行。
于是再次掏出小尖棍,拨了拨银铃铛,“蜗蜗呀,慢点呗,跑太快,该晕车了。”
蜗蜗喷了个鼻息,歪着脑袋骂骂咧咧:再慢?你真当我是蜗牛啊?
作者有话要说: 总归是……写了……【跑走】明天再战!
121、我的人[一更]
“下雪了!”
街上行人纷纷望天,有细小的雪粒缓缓飘落。
李玺坐在车里看不到,便假装望天,实际看的是魏禹。
雪粒融入狐毛领中,眨眼间不见踪影。也有的落在他眉毛上,化成水珠,颤颤悠悠地挂着。
也就是魏少卿了,五官英挺俊朗,双眸沉稳有神,即使挂着水珠也不显丝毫阴柔,反倒多了几分禁欲气质。
李玺看得有点呆。
倘若不认识,倘若只是在街上遇见,就是这么惊鸿一瞥,就足以令他心动了。
而如今,心跳得也有点快。
像是……第二次心动。
小虫脑袋还没做出指示,手里的伞已经递出去了。
“遮、遮一遮。”
不是遮雪,而是遮人。
舍不得让别人看见。
魏禹接过伞,垂眸一笑,水珠顺着睫毛滑下去,砸到了李玺的心尖上。
有点凉。
李玺猛地清醒过来,凶巴巴地补救,“谁叫你接了?这伞破了,我是想扔掉的!”
魏禹好脾气地说:“既是要扔掉,不如舍给我吧!”
李玺别开脸,叽叽咕咕找场子:“捡破烂的小狗。”
魏禹看着他肉肉的小下巴,浅笑道:“我也捡宝贝。”
李玺嗖的一下把车帘拉下来。
只拉了一半。
露着的那一半刚好弯成一个半月形,可以看到他的半边身子,也框出了魏少卿撑着伞的身影。
李玺翻出兔皮小帽,扣在头上,还得意地晃了晃。
我妹妹做的!
也不知道蛛蛛是怎么想的,竟在帽顶留出一个洞,刚好可以让李玺的金冠露出来,乍一看,就像长在帽子上似的。
金冠两边还有一对灰兔耳朵,李玺脑袋卜楞卜楞地动着,小兔耳朵就一晃一晃,俏皮极了。
换成旁人,这么奇怪的帽子是定然不会戴的,李玺反倒显摆似的,故意晃来晃去,让小兔耳朵动啊动。
魏禹抿着笑,稍稍落后半步,贪婪地瞧着。怎么都看不够。
蜗蜗摇晃着牛角,银铃叮叮当当地响着。
两个人隔着半扇窗,一个戴着兔皮小帽,吃着牛肉干,笑嘻嘻地坐在车里;一个撑着伞,披着银纹披风,从容地伴在车侧。
还有一只毛绒绒、胖嘟嘟的熊狮犬跑前跑后,威武地开着路。
这景象,足以入画。
《长安小报》的主笔刚好瞧见了,当即掏出木板和炭条,兴奋地画下来,急匆匆赶回书局。
进了门就激动地吆喝:“快快快,多来几个人,现在就抄!”
抄录的师傅年纪不小了,眯着眼一瞅,不满道:“不就是两个男人一条狗吗?也值得你这般模样?”
“这可不是普通的男人和狗,您老就赶紧画吧,画完我叫人先往茶楼酒肆送一波,雕版那头也准备着,必能大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