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福赶忙站起来:“小人伺候郎君。”
“你是去过边关的老兵。实不相瞒,我想去边关投军。”林玄礼说到这儿,从腰带上扯下一个沉甸甸的荷包,往地下一抖。
掉出来一小堆小金莲蓬、小金枣。
咕噜噜满地乱滚。
李福刚惊的跪下来求他不要冒险,被这耀眼的一堆金灿灿打动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连忙按住滚开的小金枣子,狂咽口水。
他见过这么多金子,可没见过这么多属于自己的金子。
童贯瞠目结舌:“郎君您三思啊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您怎么能以身犯险呢。是打猎不好玩,还是蹴鞠没意思啊?”
高蜜倒是更机灵一点。把这一个月以来准备的事儿、找的人、偷偷筹备的金银、突然开始打猎还夜不归宿等诸事联系在一起,看来是劝不住了:“郎君!小人愿陪您一起去!为您牵马坠蹬,追随您上阵杀敌。”
林玄礼欣然点头:“李福,你意下如何?只要你给我们带路”
“郡王!”李福趴在金子上差点哭出来:“郡王不可!!投军的,脸上要有刺青。和那些贼配军混在一起,人只晓得这些人脸上都有刺面,遇到不识字的,都以贼配军一概呼之,郡王,爷爷,就这一点就不行啊。”
作者有话要说: 【1】西夏对大宋的称呼就是中国。
【2】其实礼子还没有万夫不当之勇。
【3】太平广记: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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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就这般报答他
李福有种上了贼船的感觉。原本只想出卖一点低微军户的故事,换钱还债养家,那不丢人,也算凭能耐赚钱。现在被带到这荒郊野外,郡王提出这样匪夷所思的要求,就只能求他为了俊俏容貌,放弃这匪夷所思的要求。不敢带路,怕是回来之后要被问罪流放。貌似没这个法律,可对于大官来说给人编一个罪名还不容易吗?
又不敢明着拒绝。看郡王神采奕奕,眉飞色舞,单手按着佩剑的样子,自己要是敢说不,怕是要被砍。
林玄礼这才想起来,是啊,参军不论是自愿还是刺配都要留个刺面。写什么内容还要看主帅心情……有些刺口号,有些刺的是军队番号。离远了一看,和刺配的罪犯差不多。
[这是我心里拟定的‘军队改革十条’中的第一条大问题。或许可以这样,如果不能根除刺面问题,可以消除这个玩意的侮辱性?□□*丝一开始是骂人的话,后来还不是自嘲消解了。Bitch这个词也是,从美女们避之唯恐不及,到互相打趣以及自称。虽然大部分人对纹身的态度还不是很好,但已经不再把所有纹身的人都当做□□了。]
[哥当年就想纹个花臂+满背,可惜太贵了。符合哥审美观的纹身师算了面积要八万以上。]
想到这里:“可以啊,纹额头上高一点戴帽子能遮住,再不然宫中有药能洗。走。”
李福都傻了。
童贯噗通一下就跪下了:“郎君万万不可啊!西夏人那么凶残,去边关九死一生,大宋接连三败,永乐城死了二十万军民!!是现在章楶用兵挺好。可您是贵人,哪能受餐风露宿、被人呼呵驱使的苦。到了边关,一年四季没法沐浴,下场雨才算洗澡,吃那些牛马吃的粗粮豆子,夏天没绢纱,冬天也没有狐裘。”
林玄礼想了想:“我不怕。”
为了亲眼见证、亲自参与平夏城之战这场伟大项目,我完全不怕。
童贯把眼睛一闭,挤出许多眼泪来,涕泪横流:“您就算不顾念小人等的性命,难道您就不怕官家伤心,不担心向娘娘为您担忧吗?儿行千里母担忧,您这么不管不顾的跑了,沦落为流民,那些御史得疯了一样的弹劾您,就连在官家心里,在向娘娘心里您也是不孝不悌的一个坏孩子。”
林玄礼呵斥道:“闭嘴,你只说跟不跟我走。”
童贯看他叉腰,真怕他拔剑,愁眉苦脸:“郎君要去边关送死,小人哪敢临阵逃脱,将来要是能为郎君而死,护着郎君周全回来,您别忘了在小人坟前奠一杯酒。”
林玄礼叹气,安抚这个搞笑的肌肉太监:“你武功不错,不用害怕。”
“战场上刀剑无眼,小人要是倒下了,郎君您赶紧往回跑。”去的路上一定想方设法通知当地官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