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象是重生回来的_作者:诗人的猫(251)

  不远处,有乌鸦的啼声,在深夜中,尤其得诡谲,像是在浓稠的墨水中搅动了一番,令人无端感到一阵扭曲的不快。

  转身。

  身后空无一人。

  “林可。”他低低地喊了一声,站在原地,不再随意乱动。

  这突然的状况令林可岑立刻打起了精神。

  现在只剩下了他一个人,其他两人不知去处。他看了眼手机,手机的电量也并不是多了,也不知这手电筒还能够支撑多久时间。

  虽说林可岑心里想着不能自己吓自己,但独自一人走夜路,而且还是丧尸行动的夜晚,显然并不会有多么安全即便这个救民营中,按道理来说,是不该有丧尸的,否则整个救民营肯定早就覆灭了。

  这般想着,林可岑也稍微放下心来,一步一步地朝着陈尔丁之前跑走的方向找去。

  总之,还是先和陈尔丁汇合。

  确定了这个目的,林可岑的脚步便快了多。

  一步一步脚步踩下去,有时候会踩到落在地的树叶,发出咔嚓咔嚓的恼人声响,每每都刺激得肾上腺素激增。

  然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林可岑的错觉,他隐隐觉得自己似乎一直是在同样一个地方不断地绕圈。周围是几乎长得一样的灌木、树木,乌鸦扑腾着翅膀从一棵树的枯枝之上落在另外一边树木的枯枝之上。

  死去、干枯的树枝,像是人类扭曲的四肢,僵住在黑色的迷雾之中。

  林可岑停下了脚步,走到了一棵树边,用还不太能够熟练操作的火系异能烧枯了这棵树的树皮,烧出了个简陋的箭头记号。

  然后,他才继续拿着手中的手机继续照明着前路往前走。

  迷雾越来越深了,林可岑走在其中,根本看不见周围的一切,手电筒的光也在这迷雾之中变得毫无意义。

  林可岑的眉宇之间起了一层深深的沟壑,随着雾气愈加浓稠,他的眉宇之间的褶皱也越来越多。

  他最终选择了停止脚步。

  这种情况之下,继续毫无目的地朝前走,显然不是一个聪明的选择。

  于是他朝着路边走去,伸手触碰到了一样东西。

  粗糙的手感,惊得林可岑警惕了起来。

  手电筒直接朝着那处照射过去。

  是一棵树。

  因为这个事实,林可岑下意识地松了一口气,只是心中也充满了无奈。

  也是自己吓自己了。

  他叹息一声,打算等一等,看看这雾是否会散开,本来他们走进这禁地之时,山间也不曾有过这么多雾。

  一切都显得那么奇怪,但是如今的林可岑却也只能硬着头皮朝前走。

  因为眼前实在看不清楚,林可岑下意识地将手覆盖在了粗糙的树皮之上。

  只是快,他的心头就咯噔了一声。

  ……

  如果他没有搞错,那么他手下碰触到的……

  “咯咯咯……”一阵诡异的笑声,自迷雾中回荡而来。

  林可岑猛地看了过去。

  他手中的手机在同一时间坠落在了地上。

  手机屏幕亮了一会,快就黯淡了下去,独留下那手电筒的光,聚拢在那在茂盛的草丛中。

  

  阴暗逼仄的小巷之中,传来沉闷的撞击声。

  “艹,打得我手都疼了,这人竟然一声不吭的!”

  讥笑声从小巷中回荡着。

  此处人烟稀少,虽是住宅,但也是危房,大多数人都已经搬迁,再过不久,政府就会组织拆迁大队过来将这些危房全部拆迁掉了。

  “啧,这人平时那么拽,现在不还是被我们踩在地上?”为首的小混混穿着白色衬衫,染着黄色的头发,自诩帅气地吸了一口烟。

  虽然是成熟的装扮,看那脸却也不过十八九岁的年纪。

  趴在地上的那人好像是没了呼吸,看起来就扎手的寸头上,因为刚刚被这群人按在地上打,已经狼狈不堪,满是泥泞。

  混混头子将香烟往小巷的低洼处一扔,香烟屁股上的火苗便熄灭了。

  他走上来,一把抓起了对方的衣领,抬起了对方的脑袋。

  趴在地上的男人,露出了一张也略显稚嫩的脸,看起来大约也就十八岁左右的年纪,青涩清秀,如果不看他那已经破了皮的嘴角,那被打青了的眼角,倒也的确是个英俊的大男孩。

  “小子,看你以后还狂不狂,我跟你说,宜馨是我的人,你再敢打她的主意,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混混头子恶狠狠地道,但他的脸本就不是狠毒的类型,看起来倒是一点也不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