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人在一众围观群众的注视下进到了同样拥挤的后厨里头。
胖胖很是大方地跟孟夕瑶说想用什么材料都行,反正屋里有鱼有鸡,今个儿他们俩一人出一道菜,就让外头那几个人来评比!
看在他免单的份上。
孟夕瑶也觉得很有意思,就没多说什么,只看了看厨房里头还焖着的米饭,然后拿了几个鸡蛋和葱蒜——
刚刚她吃饭的时候就感觉到了。
这里的米都做的偏硬。
要是把它拿来做一份蛋炒饭的话,那岂不是再适合不过?
所以孟夕瑶就晃晃手里的东西:“我就要这几样,做个蛋炒饭吧。”
胖胖显然是没想到她竟然会选择这么简单的东西,蛋炒饭嘛,说实话也没太多技术含量,哪怕是厨房小白,稍微腾出几分钟学一学也会了,所以胖胖当时的第一反应就是,呦呵,这小姑娘看不起我是不是?
不过当他还想再说些什么的时候,孟夕瑶已经袖子一撸,开始了。
其实像平时在家里做蛋炒饭,用的米饭要是太软,水分太多,炒出来的就不太好吃,所以大家才都喜欢用那种隔夜饭。
放在冰箱里冻过的,再拿出来,肯定那米粒都已经成了硬邦邦的状态。
那么炒的时候,也就能很轻松地让米饭呈现出颗粒分明的状态。
但是也不能为了去追求米饭的硬度,而刻意把米弄得特别硬,吃起来跟小石子似的,那怎么可能会好吃啊?
而且这蛋炒饭还有另外一项因素影响着,就是所要用到的蛋。
鸡蛋要嫩,做出来的会更可口。
而这让鸡蛋变嫩的一个最简单的小技巧,就是在里面稍微加那么一两勺水。
只要是液体,都可以。
这便是最简单的一个做法。
因为这个蛋炒饭实在是太家常,所以每个人做都有每个人的做法。
不过加水也不能太多。
多了就成鸡蛋汤了……
“啪啪啪。”
孟夕瑶利索地打了三个鸡蛋,然后用筷子打散,让蛋清和蛋黄完美的呈现出一种颜色很均匀的状态,再切一段葱,拍几头蒜。
这个鸡蛋蛋液金黄,闻起来也不带一丝腥气,看上去,品质很不错。
她先下锅炒鸡蛋,鸡蛋熟得很迅速,翻个两三下就已经迅速好了。
炒好以后,她盛出鸡蛋。
然后在锅底加层油,油锅一热,便把蒜末丢进去爆香,接着倒米。
她做的是最家常版蛋炒饭。
不追求鸡蛋液裹米粒。
就那么简单粗暴地丢进去炒。
而后撒盐,撒一点鸡精,最后撒葱出锅。
一碗蛋炒饭而已,五分钟就搞定。
她摸出了一个盘子,把炒饭盛进去。
热气腾腾的蛋炒饭铺在白色的盘子上头,金黄的鸡蛋和被染上了油色的米饭搅在一起,在盘子上头堆成了一个小山丘的模样。
胖胖才刚开始,她这边就已经结束了。
“哇塞,这份炒饭看起来很好吃啊!”
幽幽的香气顺着门帘飘了出去,外头的几个人都忍不住齐刷刷地吸了吸鼻子做了个深呼吸,让这美妙的香味顺着鼻腔悄悄潜入体内。
孟夕瑶笑眯眯地看着胖胖:“你来尝尝?”
“......”
胖胖犹豫了一下,还是走了过来。
他拿了个勺子,扒拉出去一部分的炒饭,然后送到嘴边尝了一口。
而这一口吃下去,他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唇齿留香,怪不得眼前这个小姑娘能在一堆人才中杀出一条血路,勇夺金勺子大赛的冠军,单是这一份蛋炒饭,就能让人吃的无比享受。
“没得比了,我认输。”
胖胖很是干脆地选择了放弃。
本来,他提出这个请求,主要是因为心里头还有点想跟人较劲的原因。
或许就是因为他带着偏见,总感觉像这样年纪轻轻的小姑娘最后却干掉了那么多老手拿到了冠军,让他感觉有些不可思议吧。
在他看来,做他们这一行的,练得就是长久累积的功夫!
所以他有点不太服气。
他也不是路边随随便便一个厨子。
当初要不是因为家里头有点事儿,他说不定也会出去打拼一番,在美食界闯荡出一个名声出来的,不过后来因为家里头的事儿,他慢慢也想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