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古代养夫郎_作者:灯火瞳明(30)

  夫君对他已经够好了,他不能得寸进尺。

  如今夫君再次提起教他读书写字这件事情,他的嘴角忍不住溢出惊喜的笑容。

  看到这一幕,陆一鸣觉得值了,麻烦就麻烦点吧,自己的弟弟自己宠着。

  上次留有“裴星”二字的纸被名字的主人收藏在箱底,这会儿小心翼翼拿出来,唯恐用力撕坏了纸张。

  这年头纸墨笔砚是真的贵,一两银子不过文人一个月的读书开销,怪不得穷苦人家负担不起,这哪是读书习字,简直就是用钱堆出来的学问。

  即使如此,还不是一个个趋之若鹜,赌那一线希望,赌输了倾家荡产,赌赢了飞黄腾达。

  不过这都和陆一鸣没关系,他不打算科考,这不比教眼前这只兔子读书识字来得香吗?

  裴星第一次握笔,尽管事先给予示范,他眼睛学会了,不代表手也能跟上。

  他整个手掌都用力,写出来的东西歪歪扭扭,像是一笔笔画上去,而非自然书写。

  把“裴星”二字写完,裴星满头大汗,这字怎么瞧怎么丑,特别还是在夫君面前,更是无地自容。

  “不用心急,慢慢来,你第一次写,这样已经不错了,你握笔的姿势正确,只是掌控能力有待提高,这个多多练习即可,晚上多练习,时间久了,自然而然会改善。”

  “夫君第一次练字也是这般?”

  盯着这单纯的眼睛,他脸不红心不跳地点点头,善意的谎言,不算撒谎。

  不过这安慰还是管用的,至少对方的情绪稳定下来,也不再自我怀疑。

  “夫君,我想认你的名字。”

  练习许久,他可以将自己的名字在纸张上熟练书写,虽说一些笔锋等还有待加强,但已经能勉强入眼。

  所以他停下书写自己的名字,转头迫不及待地问“陆一鸣”三个字。

  陆一鸣接过毛笔,沾了点墨,挥洒自如,只见一眨眼功夫“陆一鸣”三个大字跃然纸上,为了方便对那个书写,他特意写得端正些,好认。

  “一”这一字好认,时常也会用到,所以裴星认得,“陆”和“鸣”笔划多一些,他一笔笔临摹,像是要把这三个字刻在心里。

  你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裴星在看“陆一鸣”三个字,陆一鸣则盯着裴星发呆。

  这几日的修养,原本消瘦的脸起了些肉,长期营养不良,本该开始抽条的脸还未长开,眉目间透着稚气。

  陆一鸣叹息,还是个没长大的小孩。

  一缕发丝从发带中滑落,他替某个专心致志的人轻轻将它别在耳后,正巧擦过点缀着红痣的耳旁,引起对方一阵颤栗。

  这里很敏感啊。

  某人收回干坏事的手,没有一点反省之意,他发现他还挺喜欢这地方,更喜欢看对方这时的反应。

  人老了,恶趣味倒是多了。

  陆一鸣如此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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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刚亮,陆一鸣和裴星收拾收拾出门,今儿去镇上,采购一些东西。

  陆母在他们出门前嘱咐:“早点回来。”

  “好。”

  霜降时节,早晨的路边起了一层白白的霜,他们出来的早,白霜还未化去。

  “冷?”

  陆一鸣瞧见裴星暴露在空气中的手,有些通红,下意识牵起对方的手搓了搓。

  说起来,他最近半夜总是被惊醒,某只兔子时常无意识地靠近他这个热源,将手脚埋在他的躯干上,把他当作天然的火炉。

  不过,一旦早上起来,对方又会翻脸不认人,偷偷摸摸将手脚抽出,当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模样。

  他觉得这反应有趣,没拆穿对方。

  冰冷的手被温暖大手掌包裹,热量源源不断输送而来,裴星觉得不仅是手,身子好像也暖和不少。

  镇上商业街道上行人熙熙攘攘,秋收后,人流量开始变多,又正值秋冬交接之际,采购的人不少。

  他们打算先去布行瞧一瞧再去找卖货郎买些厨房用料,家里的盐还充足,暂时不需要买。

  两人穿过热闹的街道,来到布行,一名妇人带着丫鬟和小厮与他们并肩,目的地与他们相同。

  原本已经擦肩而过,那名穿着绫罗绸缎的妇人突然二回头,一脸惊喜地看着陆一鸣。

  “一鸣,你回来了!”

  陆一鸣一眼认出来人,毕竟原身记忆中不乏对其美好的回忆。

  这是原身的前未婚妻,宋妍。

  裴星虽未见过宋妍,但凭哥儿的第六感,他准确猜出这人的身份,对方一身亮丽,肌肤光滑白皙,一看就保养地非常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