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攻他比我先重生_作者:宋优优(119)

  很小很小。

  只容纳下一张竹床、一个装衣服的小木柜以及一张书桌。

  书桌迎着透亮的窗,阳光透过窗落在桌上,几本很旧但叠放整齐的作业本被晒得硬化、书角微微翘起。

  名字栏上,“林有乐”三个字清隽端正。

  这其实都称不上房间。

  如果是真正十五岁的林有乐、带自己喜欢的男生回家,介绍这些,他一定会觉得丢脸,羞愧和不好意思。

  但现在是已经在大风大浪里活了一辈子的林有乐。

  齐瑾还是属狗皮膏药非黏上来的。

  所以林有乐没有丝毫不自在,坦荡荡的走进房间,在竹床上坐下。

  房间面积小,自然没地儿铺开一张草席。

  高高的齐瑾就站在门口。

  连怎么落脚都不知道。

  林有乐屈起一条腿盘在冰凉凉的竹床上,对他说:“过来试试,这种竹床比较咯人,你会习惯吗?”

  齐瑾听完脸却“腾”一下子红起来,“我、我跟你一起睡吗?”

  “这么小的床怎么一起睡。”林有乐起身拉他进来坐下,“给你睡,我去外面打地铺。”

  齐瑾立刻站起来,“不行!我打地铺!”

  “哪有让客人睡地铺的道理。”

  “不行不行,之前说好了,如果你不跟我睡,我就打地铺!”

  林有乐:“……”

  这话怎么听着有点怪?

  但看齐瑾。

  一脸的倔和正义凛然。

  完全没注意到这句话有歧义。

  林有乐无奈,只能说:“我先去找找草席再说。”

  田里。

  地地道道的农民林父,顶着大太阳,汗如雨下,他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抹了把脸上脖子上的汗,对神色慌张的老婆说:“你咋知道咱乐乐带回来的这个同学就是那个齐瑾?名字一样的人多了去了。”

  心慌意乱的林母一想:对啊!

  但她心里还是不安,“你不觉得太凑巧了?”

  “世界上凑巧的事又不少。乐乐去大城市读书,大城市人多,叫这个名字的人肯定更多。”林光宗说:“你别自己吓自己,如果真是那个齐瑾,他家里人怎么会同意他往咱们这跑。”

  林母被说服了,终于有底气的点头:“你说的没错。”

  放下一桩心事,林母开心起来,扯着嗓子对田埂那头捡花生的大女儿喊:“笑笑!歇了,先回家吃午饭!”

  “来啦妈!”

  于是,林有乐还没找到草席,林家三位已经从田里归来。

  齐瑾庆幸自己提前把见面礼从行李箱里拿出来了,他紧张的坐了两秒钟,起身走出林有乐的房间。

  大门推开。

  第一个进来的是林母,接着是肤色黝黑、用锄头挑着满满两大袋花生的林父。

  齐瑾快步走进院子,想帮忙卸东西,“叔叔我来帮你。”

  “不用不用。”林父身强体健,自己一人稳稳当当的扎着马步、把前后两袋花生同时放到地上,再撤掉锄头,拿毛巾抹汗,看向穿得干干净净长得也贵气的小伙子说:“你是乐乐的同学?”

  齐瑾立刻站直,高高帅帅的他露出乖巧腼腆的一个笑容,“是的,叔叔您好,我是乐乐的高中同学,跟他同一个宿舍,等放假结束回学校我们还是同桌。”

  “那么巧啊?”

  “嗯,而且我的成绩跟乐乐也差不多,在学校可以和他互帮互助相辅相成,共同进步。”

  林父乐呵呵:“挺好挺好。”

  林有乐听到动静从屋里跑出来。

  看到前院跟齐瑾聊着天,腿脚健全、精神奕奕的年轻父亲,他愣住,紧接着眼眶一热。

  尽管知道这个世界跟原来的世界线不同,但林有乐还是想哭。

  他忍住情绪起伏。

  克制好不让人察觉到异样,大声喊:“爸!”

  “哎!”林父也大声应,看向儿子时脸上的笑容就不那么含蓄客气了,畅快又舒心,等儿子走到身边,看着说:“好小子,长高不少。在学校习惯吗?”

  “习惯。”林有乐说:“交到很多朋友。”

  一旁齐瑾见缝插针的说:“叔叔,我跟乐乐是关系最好的!”

  林父:“谢谢你照顾乐乐。”

  “叔叔你太客气了。”齐瑾心想这算什么、我可是要照顾乐乐一辈子的,嘴上却说:“乐乐也有照顾我,我们互相照顾。”

  林母笑:“快别在这杵着了,热不热,进屋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