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密麻麻的剑气锁定敌人发动攻击,将这方天地照的亮如白昼。
他手忙脚乱急忙用灵力结了个防御法阵,可因为修为太低只能短暂的挡住一瞬,那些剑气像捅破窗户纸般落在他身上,他只觉浑身剧痛一头栽倒在地。
冰冷的枯枝杂草将他激的浑身一抖。
“好.....好疼.......”
他咬咬牙爬起来,继续往前。
此刻脑海中只有一个信念,一定要冲出这个法阵,法阵的尽头有他想要找的人。
可拨天阵的攻击不会放过任何一个入侵者,更不要说出去,剑气每一波都相当于炼虚修士的全力一击,同等阶级下,凤墨声明显处于下风,他的防御法术不管用又没有带法器只能硬抗。
第二次倒在地上没能起得来。
身上密密麻麻的全是伤口。
就在他怀疑自己要死在这的时候,远处一个身影由远极快,踏着月色而来,不过一眨眼的功夫他已经跌入一个檀香满满的怀抱中。
很熟悉的味道。
很好闻的味道,好闻到让他连身上的疼痛都忘记了。
他潜意识觉得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人,“我来找你,但我忘记你叫什么名字了,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来找你吗?”
凤墨声愣愣的。
眼前这个人看起来很面生,他上次穿书进来也不记得认识这个人,为什么自己会这样着急来找他呢?
他不明白,所以想问清楚。
皈真将人带到了泉池央的水榭,望着桃花眸中的困惑低低笑起来,“你一下子问我这许多问题,我倒不回答不过来。你记性太差,我的名字即便讲于你听你也记不住,为了不让你徒增烦恼,你喊我阿真便好。”
失去主魂的魂魄残缺不全,与常人不一样,俗称“傻子”。
身上伤口太多,丹药已经起不了作用,只能褪去衣物来敷药。
用的是金泉池中的水,温凉的水渗入伤口中痛的凤墨声抖了三抖,颤着声音喊了声,“阿真?”
第107章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印象中,这个名字很熟悉,虽然他们初次见面,却仿佛是相识已久的故人。
耳边金水潺潺,池中仅剩几朵白莲漂浮在水面,原本匿在枝叶底下的红白锦鲤,一扫之前病恹恹模样,嗅到气息纷纷钻了出来,在水中游来游去,有几只甚至还上蹿下跳好像要从里头蹦出来。
这里灵气很浓郁,浓郁到像云朵一般漂浮在上空,可以直接撕下来啃一口。
凤墨声怔怔看了会儿,一时间连身上伤口的疼痛都忘记了。
他很喜欢这里。
皈真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净世水莲做的躯体即便融入了新的魂魄还是保留了一些之前的东西,毕竟水莲已经是开了灵智的灵物,现在看来,这副样子应该会持续很长一段时间。
他垂眸将凤墨声最后一道伤口处理好,对方身上的无解衣失去强大灵力的干扰瞬间自动开启了防御状态恢复如常,“你很喜欢它们吗?”
受伤了连坐也不肯好好坐,半个身子前倾去逗池中锦鲤去了。
这调皮的本性像极了水莲前身。
失去主魂的人脑筋不够用,一句话都要反应半天。
只要凤墨声一靠近,池中的锦鲤便争先恐后的游过来与他嬉戏打闹,他觉得亲切也自然喜欢,一双桃花眸亮亮的,“喜欢,也喜欢阿真!”
有了之前讨厌的人做对比,喜欢的这种感觉就很容易表述出来。
皈真用金池中泉水滋养了净世水莲足足八百余年,这金泉中的养份有他的精元,凤墨声这具躯体又刚形成不久,对他产生依赖是正常现象,不仅如此,因为身上气息相似,待在他身旁也能减轻因为魂魄入体而产生的不适。
对方口中的“喜欢”无关乎情爱,只是相比对这个世界其他人和事物的感知“比较喜欢”,仅此而已。
他已经活了一千年,不闻世事多年,早已忘记这种纯粹的喜欢是什么,如今听来感觉不赖,伸出一只手掌抚抚对方乌黑的发,“可是你以前也有喜欢的人,你忘了吗?”
按理说不应该。
魂魄归位记忆应该也会恢复才是,怎么凤墨声好像一点都不记得之前的事。
果然,这话令凤墨声很是疑惑。
他微微蹙着眉,好像陷入了什么世纪难题,“我没有喜欢别人,我只喜欢阿真啊!”
对方身上的檀香味真的是太好闻了,闻一下通身舒畅全身充满力气,比这浓郁的灵力都有用,他恨不得把人拽过来使劲闻,闻一辈子,闻到地老天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