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配他亲手腌渍的酸萝卜,脆甜爽口,味道一绝。
秦蘅吃了一口就爱上了,有些意外道:“萝卜也能这么好吃?”
关靖尧道:“东北泡菜罢了,我改良的,喜欢吃我这儿还有一坛,自己拿碗装。”
轩清却对那鸡肉馅儿的馄饨赞不绝口:“这个好吃,关叔你好厉害。”
关靖尧道:“这是我指挥他们调的馅料,四舍五入也算我亲手做的了,你喜欢吃就好。喜欢吃啊,关叔就让他们多做。”
轩清道:“也不用天天做,我还想尝尝关叔别的手艺。”
关靖尧忍不住弹了一下他的额头:“小兔崽子,知道指使你叔了?行,晚上给你们做鱼头泡饼,你关叔的鱼头泡饼也是一绝。”
爱吃,喜欢做吃的,算是关靖尧热爱生活的表现。
主要也还是受他太爷爷的影响,太爷爷也是爱生活重养生。
否则为什么最小的重孙子都十八岁考上大学了,才放心的离开。
老爷子活了一百多岁,真是难得的高寿了。
秦蘅脸上的表情又是有些意味不明,如果是半年前,他爸还在世的时候,打死他都不会相信自己会和他同桌吃饭,还吃的这样其乐融融。
关靖尧却一点异样的表情都没有,他非常自然的用公筷给他们夹小吃,还叮嘱他们多吃点。
弄的秦蘅一直怀疑,关靖尧是不是不是原来的关靖尧了。
好在他的注意力很快就转移到了轩清身上,因为他吃饭的样子真的太可爱了。
淡粉色的耳珠还透着珍珠一般的莹润光泽,可爱里又带着些许俏皮。
如果关靖尧能听到男主的这些心理路程,他一定会给他一巴掌。
一个耳珠子你都能想出那么多的花花肠子来,瞧你浓眉大眼的一点都不正经。
想到这里,秦蘅瞬间收回了自己的目光,开始埋首吃馄饨。
小说的对,这个馄饨好像更好吃。
他的唇角勾了勾,心情开始变的难得的雀跃起来。
饭后,两小无猜去上学了。
关靖尧想去跨院里看看轩逸之起来没有,结果一直到中午,那边都是安安静静的。
他只好先让管家去准备了一条足足十二斤的胖头鱼,把鱼头跺下来准备做泡椒鱼头。
至于鱼身,他打算做一个香酥鱼块。
但在做之前,都要把它们腌制起来,至少放冰箱里腌两个小时腌入味。
在做好这一切后,轩逸之才终于起床了。
关靖尧很奇怪,因为轩逸之以前说过,他没有赖床的习惯。
为什么今天起这么晚?
而且他今天看上去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精神状态也不太好。
他上前和他打了声招呼,说道:“怎么了?你这样子,就像霜打了的茄子。”
轩逸之打了个哈欠,说道:“昨晚我试着恢复了一下那个U盘,但折腾了一晚上,还是没有成功。”
只要能把U盘复原,再想办法恢复数据,他就能知道当年的真相了。
关靖尧道:“这么麻烦的吗?要不我找个人帮你?我有一家游戏公司,有个程序员是我重金挖来的,他在软硬件技术上都很懂。你放心,我只让他给你恢复U盘功能,绝对不让他碰你里面的数据。”
轩逸之想了想还是摇了摇头:“这是二十年前的技术了,现在的小哥顶天接触到的也只能是十年前的。我还是自己慢慢来吧!”
关靖尧没有多问,尊重别人是最基本的素养。
他点了点头,说道:“你不行就再去睡一觉,眼下都有黑眼圈了。”
轩逸之摆了摆手:“我今天要开始工作了,有位翟先生订制的座钟,是加急的订单。他说下个月会从国外飞回来,和我当面交接。”
关靖尧点头,突然脑中又是灵光一现,问道:“谁?翟先生?”
轩逸之刚要操控着轮椅回房间,又朝关靖尧看了过去:“对,翟先生,这个姓确实是比较少见的。”
关靖尧又接连问了两个问题:“这个座钟是不是朱红色,背后做了一个暗格,造型是一个骷髅头,上面还有两朵玫瑰花?”
轩逸之十分意外的看向他,问道:“你怎么知道?那个设计图我第一次看到的时候也非常意外,没想到有人会用这种……在国人来说很是不吉的造型做钟。钟,终,在我们华国总是有不好的象征。更何况这摆件还是……阴气十足,又透着诡异的。当然,也不伐有人有这种黑色崇拜。而且对方给的定价很高,我也就接下了。”
关靖尧的内心操了一声,小说里不止一次提到的血色玫瑰骷髅,出现了。
它出现了它出现了它出现了!
其实血色玫瑰骷髅也并不是什么带有灵异色彩的东西,只是它每次出现,都表示秦蘅和轩清要倒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