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加特一掌拍断转椅的扶手,清脆的“啪”声吓得米粒一抖:“你敢再说一遍!”
饶是米粒胆大包天,现在也只敢嗫嚅:“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大不了你把我杀了,反正我是不会叫主人的。”
斯加特愣了半天,才慢慢咬出一个词来:“爱情……”
他直起身,眉间露出怅惘之色,缓缓道:“想不到你还会作诗。爱情吗?没想到还有人记得这个被遗忘的词汇,想不到第二个对我提起爱情这个词汇的人竟然是一个‘女人’,一个奴隶……”
米粒不由自主地接上话头:“第一个是谁?”
斯加特皮笑肉不笑地提起嘴角:“是这里的原主人。”
哦,是女神教教徒,而且应该是个很有钱的教徒。原来他与斯加特之间是早就认识的。他们之间是什么关系?怎么好像有很多故事似的。
就在米粒脑海中飞快地闪过这些念头的时候,斯加特又加了一句:“他就是因为这个死掉的。”
“为了爱情而死?难道他爱上了什么不该爱的人?”
“你说对了,他爱上了他们的女神,他梦想与所谓的天生女人谈一场爱情。结果就被崩掉了。真是傻瓜啊……”
叹息的余音袅袅散开,米粒低下头,一个字也不敢多说。内里却腹诽:听起来好像两个人关系匪浅,难道是好基友吗?
感叹完毕,斯加特回过头来盯着米粒,“算你运气好,这样吧,我不要你跪拜,也不要你叫主人,但是你得换一个称呼。不能没一点儿规矩,显得我斯加特御下无方。”
米粒松口气:“好吧,那么你到底想让我称呼你什么?”
第三十五章 小笨贼
“您的血液样本被斯加特拿走了。”谜一进门,就宣布了一个坏消息。
看着谜头上用英格兰方格帽都遮不住的数个狗皮膏药贴,米粒能够想象斯加特是怎样将对嚯嚯嚯的一腔怨气倾泻到谜的身上的。她不禁肃然起敬:需要多么强韧的神经,才能让一个人在被打破了头的情况下依然笑得如此开怀。
米粒问:“血液样本不是本来就在他手里吗?”
“可是后来他给我了。记得吗?我拿给你看过的呢。”
“你是说?”
谜笑着推了推眼镜框:“本来我是不准备还给他的,不过刚才他特意把样本从我手里要走了。当着面,我们又在他的地盘上,我实在是没办法。”
“他大爷的!”米粒气得直跺脚,随后又喷了谜一脸的唾沫,“该死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谜已经签订卖身契约,现在算是自己人。血液样本在谜手上,等于在米粒自己手上一样。而斯加特拿走了样本,那就意味着风险。斯加特可不保证这份样本不会流落到其他人或研究机构的手中。
虽然米粒本也以为血液样本一直在斯加特手中,而无可奈何。但是一旦得知本来可以消弭风险的,她就悔得肠子都青了:早知道跟谜签下卖身契约的时候,就该把血液样本拿回来,消灭掉,然后能td地跑多远。
谜睁大眼,从镜片背后射出好奇的神光:“您为什么骂他大爷呢?”
米粒气不打一处来:“不是我骂他大爷,是他自己硬要我叫他tmd的大爷。”
因为对于连续多年的“老二”之名耿耿于怀,斯加特要求米粒称呼他“斯加特大爷”。称呼他为老大已经不能满足斯加特想要超越嚯嚯嚯的野心,大爷怎么也比老大要得瑟!斯加特是这么认为的。
虽然不用再低眉顺眼地叫“主人”,但是每次一叫“大爷”,米粒就觉得自己像古装剧里腰间搭着毛巾、头上带着方巾、准备开口问“打尖还是住店”的店小二。不过店小二总比小奴才好。
这该死的大爷。
“其实我们可以考虑把样本偷回来哟。”谜笑眯眯地建议。
偷?米粒眼睛霎时雪亮。偷好啊,神不知鬼不觉,斯加特就算发现了,拿不出证据,只要自己和谜死不认账,他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了。不对,那瓶血本来就是自己的,怎么叫偷呢?
米粒一本正经地说:“我是拿回属于自己的东西,明白吗?我们行得正坐得直,乃是不会做那些宵小之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