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云舟道:“无所谓,幕后之人是谁,我心中大概有数。”
马车重新出发,朝着苗疆行去。
远远地,一地的尸体就那么被抛下,鲜血流了满地,再过不久,天色昏暗之后,出来觅食的秃鹫和乌亚,就会前来,更有新城丛林中的野狼。
一个人影在许久之后,从新城中追了出来,看着一地的尸体,脸色煞白,抖着手吹响了手中的口哨,天空中被召唤来的鸽子,扑棱着翅膀,看着一地的尸体,盘旋着不肯落下。
人影从身上撤下一块儿布条,沾着鲜血写下几个字,举起手臂,示意鸽子落下,绑在了它的身上,抬手摸了摸鸽子的羽毛:“去吧,把消息带给主人。”
第一百三十四章 初入苗寨
信鸽亲昵的蹭了主人几下,展开翅膀,朝着远处飞去。
人影望着远去的信鸽,转身朝着马车离开的方向追了过去。
半空中,红色的鸟儿俯冲着飞向了鸽子。
鸽子炸毛,险险的躲过,眼睛中充满了惊慌。
朱雀一个转身,再次朝着信鸽扑了过去。
信鸽急慌慌闪避,朝着树丛中飞去,却不知道它早已被另一双狩猎的眼睛盯上。
树梢上,白色的九尾静静地盯着天空交战的一幕,见到信鸽滑落,压低身子,一个飞跃,扑了过去。
信鸽半路上察觉不对,拼命闪动着翅膀想要远离,眼前白影闪过,被九尾咬住了翅膀,不能动弹。
想逃跑?咬下你一只翅膀。
“咕咕,咕咕!”信鸽讨饶的叫着,试图蹭一蹭九尾,表达臣服。
九尾一爪子将它踩了下去。
老实点,储备粮。
马车中,看着九尾口中叼着的信鸽,前任储备粮,长耳兔大白往自家主人怀中缩了缩,大妖看过来的眼神好可怕,它害怕。
齐齐抱着大白顺毛,炸毛的眼神盯着九尾。
九尾高傲的小眼神看了大白主宠二人一眼,溜溜达达走了过去。
九尾叼着信鸽,一个飞扑,打算在主人面前邀功,扑到一半,尾巴被扯住,回头就是一口,眼神对上了一双清冷的眼眸,带着杀气。
九尾:“……”
“嗷嗷!”九尾伸头打算蹭一蹭卖乖,对上楼云舟嫌弃的眼神,很是受伤。
信鸽刚才从九尾的口中掉了出来,站在马车上,小身子一抖一抖。
一只手伸了过去,从信鸽的爪子上解下了那个布条,上面的字迹落入眼中。
“这封信,发往冲虚。”莫星渊不解道。
冲虚?
马车上众人看过之后,重新将一个布条给信鸽捆好,站在马车外,轻轻一抬手,将它扔上了半空。
信鸽本能的展翅飞了起来,眼中带着水光的看着周围,没有看到先前那种红色的鸟儿,白毛的凶兽也没有出现,立刻逃命一般的飞走。
马车继续朝着长乐门行去。
长乐门,位于苗疆七十二宅中的白部落,势力雄厚,称霸半个苗疆。
“我想不通,玄门之中早有规定,修炼玄术之人,不得随意插手凡俗之人的较量,这个长乐门怎么敢如此行事?”公孙锦薇很是不解。
公孙玉宸看着单纯的妹妹,有些无话可说。
齐齐道:“明面上的规矩罢了,玄门中人修习玄术,又有几个真的超然脱俗,万事不管,静心修炼。”
红尘俗世多,说来还是心在红尘,真要是放下,何不成仙?
姜凝旋道:“就算是插手,长乐门未免也做的太多。”
明目张胆,简直就差昭告天下。
昆仑这样的大门派也有玄门弟子,修成之后,也不过是学有所成下山之后,为家族出力,长乐门却是整个门派。
楼云舟道:“苗疆和中原的门派不同,这个长乐门,相传白寨的老债主,救了长乐门的祖师爷,更是对整个长乐门有活命之恩,祖师遗训,让长乐门上下护卫白寨。”
“哇!”姜凝旋感慨,觉得放出这话的白寨首领很是英明。
且不说长乐门是否真的跟白寨之人融为一体,最起码他们没有反驳,而苗疆的其他部落,只要不想招来长乐门的打压,都不敢过于得罪白寨。
说话间,马车没有停歇,已经到了白寨附近的小部落。
冷家一行,耽搁了一些时间,原本中午就应该到达,此刻已经日暮西陲,太阳快要落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