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君起拿过一张契约,看着那蓝色细幼却龙飞凤舞的签字:“这是?……”
“我的名字,李晓庭。”
莫君起哈哈笑着收起契约:“李小姐字写的甚是有风范啊,莫某佩服,只是李小姐这字似乎不是本朝文字?”
“我自创的,这样写着方便。”李晓庭急于想拿到银子好去吃饭,便随便找了个借囗。
莫君起……
“不知李小姐可否将笔借莫某一观?”
自然沒关系,别给我弄坏了就行。李晓庭把笔拿给莫君起,又告诉他怎么用。
莫君起在一张白纸上写了几个字,又对着笔头研究了一会,便将笔还给李晓庭。嘴上却是说道:“不如李小姐将这笔卖给在下,在下愿出两万两,如何?”
“这东西里面的墨水用完就写不了字了,还是不要坑莫公子银子的好”李晓庭随意找着借囗。笔怎么能卖,最低在她学好毛笔前是不能卖的,否则自己写不了字,不是与文盲着不多嘛。自己从大学生一摔成如今的半文盲己经很是悲惨了。
莫君起自然不信,不过他也不是好夺人所爱的人。此事便作罢了。他抬起手,拉开袖子,看了下手表,又看了看门那边。哈哈一笑,夸了一句手表,:“果然精准。”
李晓庭好奇的转过身看,原来距门边不远有个木架子,下面是箱子一样的底座,上面被架子悬空架着一个玻璃沙漏,沙漏两边相对刻着时辰,整个下来足有自己这么高,宽一米左右。原来是个计时工具。只因自己一直背对着它,又心思都在卖东西上,而这店里卖的东西本就繁杂,所以便没注意到它。
李晓看了看觉得也没什么特别,便没了兴趣。这个若在现代商场里看到,没准自己还会去合个影。古代嘛。应该多得很吧?
莫君起却是很得意,问李晓庭:“怎么样,每六个时辰它里面的细沙流干后就会自己翻过来,即精准又有趣。还方便的很。”
李晓庭也不说话,只笑着看他还露在袖外的手表。莫君起顺着她的眼神看过来,略愣了一愣。又哈哈大笑起来:“这手表倒是略胜一筹。只是那沙漏也不简单,只那么大个玻璃便己是难得。”
“莫公子,请恕我直言,那玻璃颜色一片青一片白的,透明度也不高,还有杂质,算不得好吧?”她不是有意要打击莫君起,而是这人买完东西,签完合同,不快点付钱,一直在这里哈哈哈,徒然惹人心急,就有点讨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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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喜堂4-
在得了个小小的打击后,莫君起终于安排金掌柜给李晓庭取了银子。经李晓庭的要求,一万一千四百两的银票,二百两的现银,金掌柜还搭了个棉布包裹皮。
李晓庭取出三十两放到包里,剩下一百七十两打算和小菊轮流拿着,没准等下就花完了,毕竟小菊家什么都没有,要好好采购一番。
告辞莫君起与金掌柜,李晓庭开始了来古代的第一次逛街。
“有意思。”莫君起把玩着手表,把表带打开又扣上,如此反复,脸上带着明晃晃的意犹未尽:“金叔你说是不是很有意思。”
金掌柜正在帐本上记下今日的两笔买卖。待记好帐,收好帐本,才笑着回道:“的确是有意思,如些小巧,却处处是机关,这般精妙,一万两一对,少爷这次价格出的低了些,不怕那姑娘回过神来找回来么?”
莫君起哈哈一笑:“我倒是盼着她找回来,金叔不觉得她拿出的东西都很有趣么?不知道她身上还有何宝贝,真想再见识见识。”莫君起收起手表,端起茶水喝了一囗,接着说:“这东西有趣,人更有趣,三个丫头,一个比一个有趣。”
“少爷是说穿着寒酸却都识字还是说得银万两平淡如水?”
“那李小姐不知从何而来,口音与官话相近,却是又有细微差别,字也有趣的很,简单又神似我朝文字。从字迹上看,若不是天生大才,便是下了不少于二十年的功夫,但看那丫头年纪也不过二十三四,哪家女子三四岁便启蒙的?”
“再说那姓马的丫头,肤黑手粗,显见是农家孩子,却又识字,字迹工整略有灵气,显然也是练了些年头。且那李小姐似是极信任她,甚至微微的有些依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