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句话让龙傲天为我神魂颠倒_作者:小夜嘤(9)

2025-05-16 评论

  “你竟然将所有字都记下了?”

  常睢抬眸看到了相和颂惊讶的神色。

  他这才发现,自己在跟随手机学习时,不知不觉将千字文的书籍合拢放在一边,完全凭借记忆将字写出。

  千字文是幼童启蒙文章,虽然好学,但是能在书写没两次后便将所有字都记下来,也算得上天赋异禀。

  也怪不得相和颂惊讶。

  注视着相和颂惊异的眼神,他点了点头。

  相和颂挑了挑眉,伸手指向常睢写的一个字。“这个字怎么念?”

  “荒。”常睢毫不犹豫作答。

  “这个呢?”

  “暑。”

  相和颂一连指了三个字,常睢字字都对答如流。

  他又仔细去看常睢的字,发现每个字虽然写的很稚嫩,但却不像其他幼童那般,将笔墨糊作一团,运笔之间,隐隐可见横撇竖捺都有了自己的章法。

  相和颂眼中异彩闪现,毫不客气的夸赞,“小睢,你读书真的很有天分。我原本还想询问你有什么不懂的地方,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瞧瞧,这常睢马上就变成小睢了。

  常睢腼腆的笑了,“我确实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相和颂当即询问常睢哪里不懂,常睢指向书本的某个地方。

  对相和颂这种性格的人来说,学堂内的孩子遇到困难,他自然耐心解答。

  轻柔温和的声音响在学堂,相和颂和常睢说起文本的道理,并且在解答后,还特地询问他是否明白。

  然后,他发现常睢不仅能够理解他话中的意思,还能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当自己解答了他不懂的问题后,常睢崇拜惊讶的眼神,更是让他心情愉悦。

  这并不是因为自己的能力得到了彰显,而是他第一次找到了能够听懂、并且渴求这些知识的同类。

  于是,他一开始是带着帮助常睢的想法行动的,但是说着说着,他自己已然沉浸其中。

  给常睢说完,他回过神来,意犹未尽的同时,又觉得自己是否说得太多了。

  他犹豫地看向常睢,却触及他亮晶晶的眼眸,“颂哥,你真厉害。”

  常睢在细节出展露了自己的亲近。

  相和颂唇角微翘,心情陡然一松,原来不止他一个人喜欢和人肆意探讨学问的感觉。

  见相和颂轻松的眉眼,做了捧哏的常睢也露出了笑容,再怎么聪慧,相和颂也不过是个不到十二岁的孩子。

  相和颂善良外向的性格虽然让他感到意外,但是仔细想来,这种性格利大于弊,如果是自私自利的男主角,即使成为男主最好的朋友,也有可能成为他的踏脚石。

  善良的男主角,即使你对他只有一饭之恩,他也有可能涌泉相报。

  是他做事情要做到最好的性格把他带偏了。

  他又不是和男主角搞对象,男主的这种性格,就算没有成为他最好的朋友,也能让他在关键时刻施于援手。

  当然,常睢也没有放弃成为相和颂最好的朋友。

  能够利益最大化,当然要利益最大化。

  日子一天天缓缓腾挪,小山村的众人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仿佛一切和以前没有什么差别。

  相秀才精力不济,往往只上一上午或一下午的课程。

  一般,常睢上完半天的课,另外半天也不会闲着,而是拼命地练习写字,坐在桌案前一下午都不动弹。

  往往练习得手腕肿胀,吃饭的手都在抖。

  常婶子心疼儿子,总想让常睢歇一歇。

  常睢表面乖巧答应,可是该下的功夫,却一点都不见少。

  想要得到什么,就得付出百倍的努力,不然所有的一切都是痴心妄想。

  常睢脑袋聪明,又肯下苦功夫练习,没用太长时间,他的字便越来越有模有样。

  面对常睢的聪颖,相和颂也喜欢多多教导他,这日,他将常睢的大字作业收上来,看着一排排大小工整的小字,便是他也不禁有些吃惊。

  常睢的字迹虽然依旧稚嫩,但绝对已经脱离歪瓜裂枣的行列,到了堪堪入目的阶段。

  可是他才开始学习多少天?

  七天?还不到七天吧。

  想当初,常兴和常班凯可是用了整整半年,才把字勉强写工整。

  相和颂默默看向常睢,这到底是天赋,还是……

  他注意到常睢写字的右手一直放在桌案上,笨拙地用左手翻书研墨。

  脑海中闪过一个念头,迎着常睢不知所措的目光,相和颂上前抓住了常睢的手腕。

  对于练字所造成的疼痛,白皙的手腕不会有任何明显的外伤,但是在被人轻轻捏住手腕时,常睢皱起来的脸蛋却骗不了相和颂。

  相和颂确定了,“你为什么如此刻苦?学习并非一日之功,伤了手腕才是得不偿失。”

  常睢长长的睫毛掀起,眸光小心翼翼探出,又小心翼翼地垂下,稚嫩的不安的手指攥着衣角,“我只是想快点学会写字。”

  “为什么?”

  在相和颂连番的追问下,八岁的孩子不会搪塞,这才把自己的打算说了出来,“我听说,如果买不了书,可以抄书。”

  相和颂微怔,不由自主想起常睢入学那天,常父略带讨好询问的问题。

  常睢还差了一本书。

  相和颂的心软了下来,常睢定是想父母为银钱劳累,才如此用功学习写字,好赶在常父凑够钱抄下一本书,为家中剩下这笔银钱。

  他在用自己稚嫩的小肩膀,为父亲分担一点重担。

  似乎为自己的想法感到不安,他扑闪着清澈的眼睛,白嫩的脸庞微微涨红。

  相和颂第一次记住常睢是在采蘑菇的山脚下,当时他对常睢的感想是和村里其他人那样,崇拜小五的小孩,但后来常睢在采蘑菇结束后,单独给宋小五半框蘑菇,引得他也白得了许多蘑菇。

  他觉得不对劲,于是向其他孩子打听事情的原委,知道了小孩送蘑菇都是因常睢而起。

  不管常睢是不是故意的,能够一针见血的看出敌人在意的事情,常睢很聪明。

  而现在,除了聪明之外,他感受到这个孩子发自内心的善良。

  不止是善良,他能体贴父母,又坚持努力的写了那么多天,并且卓有成效。

  相和颂不知怎么夸他好了。

  他望向常睢,心中油然生出一股想要帮助他的想法,不禁放柔了声音,“我知道你的想法,不过别担心,这个事情就交给我吧。”

  常睢又黑又亮的眼睛透出明显的疑惑。

  相和颂没有多说什么,而是在当天夜里,点灯执笔,在烛光的掩映下,抄完了整本的《百家姓》。

  将近两千个字,即便对相和颂来说,也着实费了一番功夫。

  其实分两天抄,对他来说更游刃有余,但他担心常睢又逼自己练字,便费了一个多时辰,认真地抄了下来。

  第二天,相和颂把装订好的书本交给了常睢。

  常睢愣愣地看着眼前的书,已经习得几个字的他认出了书籍的名称,但他仍旧仔细看了又看,仿佛惊喜得回不过神来。

  “颂哥哥,这是给我的吗?”

  已经从颂哥变成颂哥哥了,小孩子黏黏糊糊语调毫不留情地展示了他的依赖与喜爱,当然,比他改变的称呼的,更加明显的是他仿佛被晨光点亮的漂亮脸庞,而点亮他神采的,不是太阳,而是被他注视的相和颂。

  相和颂喜欢这种纯质的喜爱,“是的,以后不要这样拼命练习了,学习要循序渐进。”

  似乎在他小小的世界,帮助了他的自己已经是世界上最好的人,常睢极为信服的连连点头。

  “我听颂哥哥的话。”好似他说太阳是方的,这小家伙也会一边疑惑,一边信服的地点头肯定。

  相和颂又忍不住微笑,这也太乖了。

  于是,在面对常睢想和他坐在一起的请求时,不太喜欢和人过度接触的相和颂只是微微犹豫了一下,便同意了常睢的要求。

  正如小孩子的偏心无法掩饰,小孩子的喜欢也无法掩饰。

  不忍辜负这份喜欢,他只能稍稍退让。

  常睢和相和颂坐在共同的桌案上,垂眸看着眼前簇新的书本,缓缓抚了抚封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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