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行为不一定要刻意和阿玦完全区别开,因为之前扮演的五个身份每一个都或多或少有他自身可能都没注意到的相同习惯, 反正一切都推给失忆,爱怎么脑补怎么脑补。
这个决定从鹤卿进了牢房和他说话便做下,以他用那扎心的话刺人为开始。
【你再说几句,他得哭出来了。】20863幽幽道,【好狠的心啊。】
宴明:[那我现在给他自爆我就是阿玦?]
默默推算了一下后果的20863:【别乱来,咱俩谁都承受不起。】
在它的结果推算里, 它的宿主极大概率小黑屋, 它极大概率成为带第一个宿主就带出事故的废物系统, 双方两败俱伤。
20863静静地闭麦了, 默默让出舞台, 让宴明自由发挥。
如果说几天前伪装慌乱胆怯会让人处于被动,那么现在的警惕冷漠就会让人转守为攻。
“替身”这个词或许太过尖锐,鹤卿第一时间竟然不是觉得刺耳难听, 而是觉得茫然。
阿玦......为什么会觉得自己是替身?
他是世间独一无二的存在,永远不会有人能代替他。
“不是替身。”鹤卿那双形状漂亮的丹凤眼里起了水雾, 对外温润雅致的大理正红了一双眼睛,“我从来没有这么想过。”
从伶牙俐齿到嘴笨舌拙,仅仅只需一个眼神和一句话。
“那就请鹤大人不要再对着我喊什么阿玦。”宴明看着鹤卿红了的眼圈,忽略隐隐作痛的良心, 继续用冷淡的声音说,“我确实是为了查明儋州金鲤的案子而来,不管大人信不信,他们的死因,不过是咎由自取。”
“世间生灵偶得日月精华,天地之造化,便会脱离本体,化作人形。”宴明淡定地编造,“天地既许他们诞生,便有偏爱之处,强行从他们身上牟利,只会妨害己身。”
鹤卿除了圣贤书,也读过许多杂书,知晓曾有“食鲤长生”的传言,那些鱼骨鱼鳍鱼鳞直白地展示了一个极其残忍的真相———
有人为了一己长生私欲,吃掉了一条化形的锦鲤。
“他们不是被人杀死的,只是死于自己的贪婪私心。”
“如果有擅长验毒的人。”鹤卿听到阿玦说,“去验一验物证上的那两枚鳞片,磨成粉末后兑水,和尸体上是同一种毒。”
套装是特殊能量,无法被包括人在内的任何生灵吸收,只要吞下肚,都会呈现出“中毒”的迹象,只是或浅或深。
他说的太过笃定,笃定到鹤卿根本生不出怀疑:“我会安排人去查验,可......”
他想喊“阿玦”,但又想起刚刚那个拒绝的态度,只将名字咽了回去:“———你为什么会知道的这么清楚?”
“游手好闲的无赖尚有三两狐朋狗友,金鲤难道不能有朋友?”
“你也不必去追问泊渊,他不知道我的存在。”宴明说,“我和金鲤相识,是在他到儋州之前。”
书灵在书中遨游四海,若是阿玦构筑书境,借由梦的牵引与金鲤相识,并不是一件奇怪的事。
阿玦四年多前消失于火海,金鲤三年前初至儋州张罗酒楼,他们的相识,确实该在金鲤入儋州之前。
鹤卿没有抓着这个问题不放,他只是问:“那从景明元年到如今,你在何处?”
是在与自己容貌相似的人身上借尸还魂后被那儋州金鲤藏匿,还是懵懵懂懂被诱骗,辗转流离受尽了苦楚?
直觉告诉他应是后者。
那儋州金鲤的消息也曾呈上他的案桌,说此人生得一副明媚好颜色,在经商上颇有天赋,为人仗义疏财,乐善好施,若是阿玦复活后被他找到,大约不会养成现在这样警惕又尖锐的模样。
“鹤大人,这与案件无关吧?”阿玦说,“我夜入大理寺盗取卷宗,只是不想无罪的人含冤而死。”
宴明大大方方地承认了自己就是那天晚上夜入大理寺的神秘人。
毕竟醒来后发现胳膊和掌心遮掩用的假皮都没了,伤口还被人重新上了药,在这件事装傻充愣便毫无意义。
文安的心腹因为贪求长生服食了锦鲤的血肉,因贪心得了反噬暴毙身亡,金焕之或许有报仇的念头,只是还没来得及动手便得知了他们的死讯,他误以为是许久未见的泊渊在复仇,为了保下唯一一位还活着的恩人,他做了一番设计,自己顶了连环杀人的罪名。
这案子涉及到一些“妖怪”,若非见过书灵的鹤卿,交到其他人手里怕是很难捋清这弯弯绕绕,或者说,很难相信这匪夷所思的真相。
宴明敢在这时破罐子破摔似的“自爆”,一是因为鹤卿定然会护着“阿玦”,他会想办法在不牵涉到妖怪的前提下以最合理的方式结案,并想办法在律法允许的范围内给他减轻罪名。
———让鹤卿徇私枉法,那是不可能的。
宴明估了一下自己的罪和鹤卿的能力,估计他蹲个十天半个月的地牢,再交上一大笔罚银,就能安安全全地出来了。
如果案子实在圆不了,这种性质恶劣的重案定论后又推翻,必然会在殷容手里过一遭,“神明”陪了殷容十年,若真有人信这世间有妖,他必然是其中之一。
双重手段,双重保险。
宴明从没有考虑过自己折在这里的可能,他唯一担心的就是这张与其他马甲都有七分相似的脸———人的直觉有时真的很不讲道理。
他不愿意细说那四年多的空白,鹤卿没舍得逼迫他,攻心的手段在他人身上如臂指使,落到自己心心念念的人身上,分毫也舍不得。
阿玦的新身体瞳色偏浅,在牢房的烛火下如同鎏金,鹤卿注视着他的眼睛,忍不住想起曾经的过去。
书灵时期,阿玦的眼睛是墨色的,烛火之下有极淡的流转银芒,如盛夏的夜空点缀繁星,他大部分时间是虚无的,像传说中的魂魄一样可以穿透物体,但偶尔也会显出实体来。
显出实体的阿玦特别偏好毛茸茸的东西,所以东厢房的小榻上总是堆满了软乎乎的隐囊或绣娘做的小布偶。
大大小小、憨态可掬的小动物有的在书架上,有的在案桌上,有的挂在他的玉佩边,也有的趴在他的枕头旁。
有时他午间小憩一睁眼,胸口便放着个小布偶,表情或灵动或可爱,阿玦坐在他惯常用的桌边,听到他醒来时的动静,提笔回头对他一笑,东厢房的采光很好,有太阳时总是亮堂,阿玦沐浴在光里,半透明的发丝蒙着金色,温柔、明媚、灿烂。
东厢房面积不大,小榻和书桌隔得不远,他当时捏着那只布偶,恍惚好像听到了自己咚咚的心跳,还忘记了怎么眨眼。
阿玦经常笑他怎么每次午睡醒来都傻愣愣的,他也只跟着笑,但从不回答。
他会在阳光里轻轻揽入阿玦的发丝,书灵似乎很不能理解他这个爱好,但每次疑惑过后还是很快地显出实体,避免他一手下去捞个空。
书灵诞于书中,集万书之灵秀,连发丝也被灵气钟爱,一梳下去能从头梳到尾,顺滑到手几乎要握不住。
他会在案桌前为阿玦挽发,然后簪上簪子固定,阿玦总爱在这时摸头顶,因为没有镜子,经常会抓到他的手。
书灵的手是冰凉的,握的久了才能察觉到一丝暖意,不知道是不是因为沾染了人的体温。
阿玦抽回手后就会抱怨簪上这个簪子后就不能随随便便虚化了,不然簪子掉在地上会摔碎,摔碎了又得买新的,费钱。
那些不算抱怨的絮叨听起来是那样的可爱,鹤卿很喜欢听。
阿玦总要他买些木的铜的,便宜又结实,摔在地上也不会坏,但鹤卿给他准备的发簪大多都是玉的,不拘好玉差玉,总归易碎。
阿玦心疼他挣钱不易,他便由这一点生了贪心———玉簪易碎,阿玦便会下意识地维持更长时间的实体,梦里相见固然很好,但他更喜欢近在眼前。
他不想要断续相见,他想要长相厮守。
阿玦的生命如此漫长,他不过是尘世中庸碌的普通人,他会老去,会随着时间逐渐在他的生命中淡化,可至少他活着的时候,阿玦在他的身边,一辈子的时间总归能改变些什么,阿玦身上会永远留下他的痕迹,在思考的方式里,在下棋的习惯中,在说话的语气里,无处不有他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