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梳梳到头,无病又无忧;
二梳梳到尾,永结同心配;
有头又有尾,此生共富贵.....”
新嫁娘的脸在记忆中已经模糊了,只记得红烛高照张灯结彩,但那祝福的唱词,却一直让他记到今天。
手灵活地将那柔滑的黑发挽起,插上比翼的发簪,雪白的脖颈背对着他,侧过头的眼眸里是对他的全然信任,于是一点又一点绮思在心间缠绕,慢慢膨胀,化成了更深的贪念与欲求。
他还想要更亲近些。
比如捧着阿玦的脸为他画眉,比如......做些更过分的事。
他燥热的手搭上阿玦的脖颈,阿玦却笑着说痒将他的手扯下,他避过眼不敢和他对视,怕自己眼中的欲念叫他察出端倪。
那天他哄着阿玦喝了些酒,书灵或许是不胜酒力,两颊漫上绯红,他歪在榻上的凉席间,手腕印上了凉席的纹路。
那时他擒过阿玦的手腕给他揉着印记,忽然想起还未取得状元前他学诗词的经历。
他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老师,只不过使银钱入了一些私塾学堂,他学诗词时没个路数,看的又多又杂,甚至看过不少被私塾里的先生们嗤之以鼻的宫体诗。
那时他只觉得这些诗句精美香艳,除此之外并无感觉,而看着眼前这活色生香的一幕,那些已经被抛之脑后的宫体诗一句接一句冒了出来。
梦笑开娇靥,眠鬓压落花。
簟纹生玉腕,香汗浸红纱。
他因自己这见不得光的心思而感到羞愧,羞愧之余却又生出隐秘的欣喜———这样好的阿玦,这样独一无二的存在,只有他有,只在他身边。
如玉手腕上红色的压痕渐渐淡去,被揉成晕开的粉,又归于白皙。
他仍旧能在月色里听到院外隐约的蝉鸣,一两声不算吵,却惹得人意乱心烦。
他盯着阿玦瞧了许久,看他慢慢吐出带着酒意的呼吸,看他睡着后全然放松的神态。
他将他抓在手里的手腕放回去,为他拉上了薄被,又拿起一个小小的、颜色艳丽的小狗布偶,轻轻在他脸颊啄了一下,最后将小狗放在他的枕边。
书灵生于浩瀚书海中,不懂人间情爱,但没关系,他可以等,他可以慢慢来。
......
月色在地面上越扩越大,绵延着如流水一样流向四方,最终燃成火海。
梦境中那些美好的过去在烈火之中被灼得焦枯,就如同栀子枯黄蜷曲的花瓣。
烈火吞噬了书桌,吞噬了那些大大小小、憨态可掬的布偶,撕碎一本又一本书,还有那许多个日夜一起在厢房里构筑的生活细节......
鹤卿发现自己站在火海里,烈火穿透他的身躯,扑向火海中茫然无措的书灵。
熊熊烈火中,阿玦看起来更不似人间之人,他没有走,只是安静地站在火海里和鹤卿对视———那是他自此之后再也挥之不去的梦魇。
他总是无数次梦到那天,那天他若是提前回去了,那天他若是察觉到了不对,一切会不会有些许不同?
他总是梦到阿玦,梦到无数个一起生活的日夜,梦到那些珍贵的、平淡的、幸福的过去,但无论梦到什么,梦的最后始终有场烈火,势无可挡地将一切都焚成焦黑的断壁残垣。
他将小院修缮一新,按着记忆里的名称将一本本书还原,又找去布庄,将那些形态各异的布偶寻回,一切都尽力还原成旧时模样,只是终究不如初。
再不如初。
那时也是七月,七月末的蝉生命要走到尽头,于是聒噪得格外明显。
没了阿玦的家空空荡荡,他因为生病而告假,看着来来往往的匠人粉刷那些刺眼的焦黑,带走那些残砖碎瓦,门口有三两孩童在探头探脑,看着有些眼熟,鹤卿朝他们招了招手,那几个孩子一路小跑着进来,看看来来往往的匠人,又看脸上带着病容的他。
“这位大人,您知道住在这里的、那个好看的哥哥去哪了吗?”他们问。
“你们找他做什么?”
“我们想找他问问,今年还要不要捉蝉?”孩子回答他,“七月末的蝉,很吵的。”
仿佛有什么堵在心口,化作剧烈的疼痛与心跳。
“你们夏日......一直捉蝉吗?”
“之前是不捉的。”有个孩子回应他,“但那个哥哥搬过来后就开始了,说他家里人怕吵,听不得蝉鸣。”
所以不是延福巷因为偏僻而蝉少,不是这块地方恰巧清静,只是有人注意到他的无措,注意到他不曾宣之于口的厌倦,注意到他未曾彻底愈合的伤疤。
七月流火,不闻蝉鸣。
那是阿玦从未宣之于口的体贴。
但今年七月的蝉鸣,太吵、太吵了。
第26章
“咚———咚!咚!咚!”
“梆———梆!梆!梆!”
铜锣和竹梆交替击打的声音传遍安静的深夜, 此时已是四更天。
鹤卿因着打更的声音从漫天烈火的噩梦中惊醒,汗湿衣衫。
他在一片黑暗中坐起身,身体依旧有种睡眠不足的疲惫, 但人却无比清醒, 他攥着自己胸口的衣服,一遍遍告诫自己———
阿玦回来了。
阿玦已经回来了。
放在胸口的布偶因为他的动作滚落到了一边,鹤卿抓起它在黑暗里摩挲,这是阿玦最喜欢往他胸口放的一只布偶, 说是天鹅,他横看竖看,倒觉得更像只白色的鸭子。
不过阿玦说是什么就是什么,他不想反驳,看久了倒觉得也有点活灵活现的可爱和神气,可惜原版已经在那场大火里化作飞烟, 他托人仿制的和原先的差不了多少, 但总缺了丝感觉。
铜锣和竹梆交替敲击的声音已经渐渐远去了, 鹤卿起身绕过屏风去看了眼更漏, 约莫还有一个多时辰便要上朝。
夜风一吹满身的汗粘腻, 鹤卿出了定文阁,定文阁旁的小屋子里,值夜的人在那里用藤壶备了水, 沸水已变得温热,略带点凉意, 鹤卿就着这水简单擦洗了一番,回来换了身干净的衣衫。
四更天万籁俱寂,他坐在屋檐下,看那满天亘古不变的星斗, 忽而想起四年多前的夏夜,小院东西厢房中间空地上那悠悠的摇椅。
摇椅是他们一同在兆丰郊外踏青时选的竹子,托了延福巷里擅长木匠手艺的人家,打了两把一模一样的,竹子青翠,摇椅便也青翠,在夏夜里晃悠,像是竹林簌簌作响。
兆丰寸土寸金,一进的院子比任何一座城池的一进院子都要来的小,两把摇椅很是占地方,阿玦偶尔会叹息说院子的面积太小,他们俩各种添置的东西塞得像个猴子洞,再多一些他倒是可以飘进来,鹤卿可就麻烦了。
他当时和阿玦说等他考上状元,被天子授官有了俸禄,就攒钱换个大些的院子,到时候专门腾出一间厢房,让他想放什么就放什么。
阿玦每次听到都笑,笑得乐不可支,说鹤卿总给他画饼,偏偏他还觉得这饼好吃。
阿玦说自己是书灵,“画饼充饥”倒也恰当。
鹤卿每次都追着他解释不是饼,阿玦没说不信,他永远都眉目间笑意盈盈。
“我当然信你能做到。”阿玦有时会坏心眼地看他故意着急,比如在他解释不是画饼的时候捂住耳朵,但掩不住言语间的笑意,“慢慢来嘛,不用急。”
为“猴子洞”增添一份辉煌成果的两把摇椅在夏日时极得阿玦青睐,鹤卿有时散值回来便能看见空地上“长”出了两把椅子,阿玦怡然自得地躺在上面,见他回来后笑着向他招招手,水墨色的广袖流泻到手肘,露出白得晃眼的小臂。
他总在那时回身关上门,不想这一幕被其他人瞥见。
阿玦笑他:“家里又没什么值钱的物件,这么紧张做什么?”
和阿玦一年比一年熟悉起来后,他才发现矜贵端方的书灵本质是个活泼的性子,喜欢逗弄人,偶尔还有点儿坏水,咕嘟咕嘟冒着泡。
他那时会拖动躺椅,将两把椅子放的极近,他一躺下,手指便能碰到阿玦水墨色的衣袖,他便会装作贪凉去抓书灵如玉的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