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爱之间总要磨合总有争吵,总有让步,在退的那一步之间,才是真正的爱。
这世间哪有什么天作之合?
不过是两个固执的人,在爱恨交织中把自己和对方都伤得遍体鳞伤,才学会收起锋芒,用最柔软的部分相拥。
爱之则不忍,爱之则生怜。
偏执又疯狂的爱,像是从地狱深处绽放的血色之花,美艳、诡谲、妖异。
爱恨都极端,既让人沉沦,也让人毁灭。
但深挖,才能真正发现,藏在坚硬外壳里面的彷徨和脆弱,恐惧和痛苦。
爱的真谛,原是洞见。
看见对方的表象,又看见对方的灵魂,看见自己的心意,又看见自己的能力。
不仅要观人,更要观己。
世人七情六欲,何曾能免,纵使聪慧至极,也恐慧极必伤。
解问雪这般算无遗策的玲珑心窍,偏在情字上栽得头破血流;纪佑那等睥睨天下的帝王天子,亦为相思蚀骨销魂。
情爱不能解,唯有真心以对。
真心,真心,扪心自问可是真心,这真心到底有多少分量,这真心到底能承担得起多少。
爱有千钧重,能压弯铮铮铁骨;
情似万顷浪,可淹没赫赫天威。
爱有千钧重,情似深海量。
非以真心相付,何以载动这沉甸甸的相思。
若是命中有缘,轮回百世,百转千回,命中注定会相逢。
第111章 番外·江淮舟x沈斐之(上)
近日江都王府暗流涌动,府中仆役交头接耳间,总提及一位神秘的沈公子。
这位沈公子生得极是标致——眉若远山含黛,目似秋水横波,眼角一粒朱砂泪痣,衬得整张脸既妖且仙。
如狐魅惑人,转瞬又似观音垂眸,真真是教人移不开眼。
更奇的是,这位来历不明的美人,竟与一向对情爱绝缘的世子爷形影不离。
常见他披着世子的狐裘大氅,在梅园赏雪;或是执了世子的贴身玉佩,在书房研墨。
二人同乘一辇,共饮一壶,同住一屋,亲密得不像话。
这沈公子,正是沈斐之。
沈斐之和江淮舟的婚礼还未曾举办,在举办婚礼之前还有另一件大事要做。
——万贞王妃会收沈斐之为义子。
自古从来没有男子与男子成亲的例子,江都王府本就在风口浪尖,不会去触这个眉头大肆张扬,
但是,他们会尽可能的给沈斐之江都世子妃的权利。
包括堂堂正正的身份和地位。
今日华灯初上。
盏盏琉璃宫灯高悬江都王府门廊,将鎏金匾额照得熠熠生辉。
阶前停满青盖朱轮的马车,各府家徽在灯光下流光溢彩——萧氏、王氏、谢氏……皆在门房唱名声中依次入府。
宴设九进庭院,每一重月门都缀着红绸。
庖厨里蒸汽氤氲,八珍玉食的香气混着酒香弥漫全府,实在是芬香扑鼻。
厨房里的蒸汽早熏红了帮厨的脸,大灶上炖着火腿肘子,小灶里煨着燕窝。
但凡见上一眼,就能知,江都王府对于此次沈公子的事情是有多么的重视。
江都王府是江南的名门望族,堪称是地头蛇一样的存在,来客络绎不绝。
管家简直忙得不可开交,不断记着礼品入库。
正热闹着,忽听内院传来言语之声。
众人回首,恰见世子携着沈公子转过九曲回廊。
江淮舟大步流星地穿过回廊,玄色锦袍上银线绣的蟠龙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世子爷生得多情又俊秀,五官眉眼更偏向于江都王,但是那双明亮的眼睛更像是万贞王妃。
他剑眉飞扬,一双星目含着不羁的笑意,举手投足间既有将门虎子的英武,又有江湖浪子的洒脱。
此刻正侧首与身旁人说着什么,爽朗的笑声惊起了檐下的翠鸟。
“斐之,花都忍不住非得落在你身上。”
他忽然凑近,带着薄茧的指尖随意地拂去沈公子肩头的落花,动作熟稔得仿佛做过千百遍。
那沈公子执扇轻笑,一袭天水碧的广袖长袍衬得人如修竹。
他腰间悬着的羊脂玉佩随着步伐轻晃,与鎏金蹀躞带碰撞出清越声响。
最摄人心魄的是那双含情目——眼尾微微上挑,一粒朱砂泪痣点在眼角,流转间既有狐魅的妖冶,又有世家子的清贵。
“就你油嘴滑舌。”
沈公子执扇半掩面,露出的耳尖却微微泛红,眼中有些嗔怪,但更多的是柔情。
华灯下,主位席间热闹非凡。
万贞王妃含笑招手,杏色广袖滑落时露出皓腕如霜。
虽已年过四旬,那通身气度却比满堂珠翠更夺目——发间只一支羊脂白玉响铃簪,行动时清音袅袅,裙裾下隐约露出的青缎鞋尖,绣着暗纹的并蒂莲。
“小斐,淮舟。”她唤得亲切,眼角细纹里盛满温柔,“到这儿来。”
万贞王妃身侧的江都王如山岳峙立,玄色蟒袍衬得肩背挺拔如松。
这位戎马半生的王爷,此刻卸了沙场戾气,只余眼角几道笑纹:“今日宾客多,事情也庄重。”
他走过去大大咧咧的,粗粝的掌心在自己儿子肩上重重一按,“你就莫要失礼了。”
闻言,江淮舟唇角微扬,朝父亲挑了挑眉峰,那副恣意模样与王爷年轻时如出一辙:
“父王放心便是。”
他指尖不着痕迹地勾了勾沈斐之的袖角。
沈斐之会意轻笑,眼尾泪痣在宫灯下泛着莹润的光:
“世子爷自然是知礼。”
这话说出来,其实他自己都不信,但总要为世子爷找场子。
话音未落,袖中的手已被江淮舟牢牢握住,两人十指相扣的力道,将腰间的同心结玉佩压出细微的响动。
满座宾客只见世子与义子兄友弟恭,却不知红绸覆盖的《继嗣文书》下,还压着描金的婚书。
他们不能在众人面前三拜天地,只好借这认亲宴,在宗族谱牒上并排写下姓名;无法光明正大结发,只能将青丝缠进彼此腰间玉佩的络子里。
暮色如墨,宴席中间,江淮舟忽的起身离席,约莫半柱香后,他又笑着的回来了。
众人回首望去,世子爷手里那对活雁——羽翼如墨,颈项修长,被红色的丝带束着。
“世子爷好本事!”
席间有武将击掌赞叹,
“这季节的雁最难猎,需得在芦苇荡里守上个几天几夜呢!”
“哈哈!今日事情不一般,自然要好生重视。”
江淮舟已大步走向沈斐之,马蹄铁踏在青石板上溅起零星火花。
他解下雁绳时,指尖在沈斐之掌心重重一按。
沈斐之倏然抬眸,眼尾的泪痣在宫灯下艳得惊心。
这双雁是江淮舟亲自去芦苇荡守了三天才猎得的,羽翼未损,正合古礼中的“纳采”之意。
故而沈斐之抚过雁羽,指尖在红绸结处摸了摸。
那一夜的酒,江淮舟喝得肆意张扬。
沈斐之素来克制的面容也染上醺然。
他记不清饮尽多少盏,只觉胸腔里有什么在发烫。
多久没这般畅快了?自从家破人亡那日起,他以为自己此生再不会体会何为欢喜。
可此刻江淮舟滚烫的掌心贴在他手心,就这样挂在他身上,大庭广众之下都不太讲礼数了,醉醺醺地嚷着“斐之”,竟让他眼眶发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