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渣攻们重生以后[快穿](150)

2025-08-06 评论

  晚上又冷又饿,好不可怜。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也就两三天的时间而已,江逢秋白皙细腻的手心被磨出血泡,而他疼得呲牙咧嘴的样子,在当地人看来就是并不觉得有什么,他肯定是装的。

  庄户人家天天干的都是那些活,也没哪个像他那样疼得呲牙咧嘴,一定是装的!

  *

  江逢秋忘记自己当时是躲在哪个山头抹眼泪了,只记得他哭着哭着,一颗水灵灵的梨出现在他面前。

  他抬头一看,是一个黑黝黝的陌生汉子。对方个子很高,站在他面前的阴影几乎能够把江逢秋整个人罩住。

  男人一声不吭的把梨递给他就打算走。是江逢秋主动叫住他,问他名字,这才知道他叫寇松。

  也知道前几天知青们到上林村时,他恰好去隔壁的下林村去帮忙了修屋顶了,上午才回来…

  ——难怪之前没见过。

  “哦…那我,我可以叫你寇大哥嘛?”面容清秀的少年仿佛不好意思般垂下眼帘,“……可以吗?”

  那个叫寇松的男人直勾勾的盯着这个城里来的小少爷,就好像看入了迷,半晌才出声:

  “……可,可以。”

  *

  当时在听完江逢秋的话后,对方几乎没有犹豫,答应了江逢秋想住他家的要求,还说他家简陋,让他别嫌弃之类的。

  “不会的,不会的。”

  江逢秋那会儿特别高兴,反正住哪里,都比住臭烘烘乱糟糟的牛棚强数倍吧?

  他之前嫌弃太臭都不愿意住里面,只愿意靠在门口蜷缩着睡觉,可门口也一样臭,风一吹,不仅臭,还冷!

  *

  “真的太谢谢你了,寇大哥,你人真好!我都不知道怎么感谢你了!”

  当时的江逢秋刻意和男人套着近乎,笑得眼睛眯起来,两个酒窝若隐若现,高兴到还主动抱了他一下。

  “寇大哥,你多大啊?我家就我一个,从小没有兄弟姐妹,以前就特别想要一个哥哥,我一看你就特别喜欢…嗯……真甜!”

  江逢秋一边啃着对方送他的梨,嘴里一边含含糊糊的说着好听的话。

  男人也不啃声,就这么看着他,硬等着江逢秋差点把果核都啃得一干二净后,才又出声询问。

  “你,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啊?我叫江逢秋。”

  吃完一个梨的江逢秋肚子没那么饿了,心情也更好了,还有心思和寇松解释道:“逢就是遇见的意思,我就是秋天出生的。”

  彼时大字不识一个的男人压根不知道江逢秋的名字怎么写,也不知道逢到底是哪个逢,但他却牢牢记住了读音。

  “逢秋,江逢秋,江逢秋…”男人把江逢秋的名字翻来覆去的念了好几遍,“这名儿真好听…”

  男人半露的胳膊肌肉饱满,力量感十足,皮肤是久经风吹日晒的小麦色,这也极好掩盖了他通红的耳垂。

  他盯着青年精致的侧脸出神,下意识念叨:“这名儿真好听…”

  *

  假如说下乡是江逢秋人生中的第一个转折点的话,那么他的第二个转折点一定就是遇到寇松。

  以前只能依靠父母的江逢秋在被下放以后简直就像一根飘零无助的浮萍,自从遇到寇松后,他才又一次找到了依靠。

  那个男人力气大,干活麻利,别人要干一天的活儿,他一个上午就能干完,并且还不是偷工减料的那种。

  他不仅被几句话忽悠得把江逢秋带回了家,还被忽悠着帮着他干活,分粮后,也把好一点的精粮留给江逢秋,自己只吃糙粮。

  整个上林村的人都说寇松是不是脑子有问题时,他也全当没听到,日复一日的固执己见,沉默寡言得很。

  也只有在面对江逢秋时,寇松那张风吹日晒的脸庞上才会罕见的露出一点点笑意。

  “小秋,你快歇着吧,这儿我来就行,这里晒得很,你等会儿别过暑了。”他经常这样对江逢秋说,也经常亲昵的叫他小秋。

  好像江逢秋说把他当大哥,他还真就把自己当成江逢秋的亲大哥了,其实真按照两个人的年纪,他也就比江逢秋大四岁而已。

  *

  总之在江逢秋和寇松相处的那一年时间里,寇松对他照顾得很。

  江逢秋不愿意干活,贪吃懒做,偷闲躲静,同一个队上的社员背后都给他翻多少白眼,明里暗里说他多少次了。

  寇松也从不说他,就连一句语气稍微重一点的话都没说过。

  他只是默默的干活,一个人默默的干完两个人的活,而一天得来的工分也都留给江逢秋。

  不管得了什么好吃的,都想着江逢秋。好不容易拿到了一点布票,他徒步下山去镇上给他换布做新衣裳。

  在那个物资极度匮乏的年代,肉票极为艰难,好不容易有那么一点点荤腥,也几乎都是进了江逢秋的肚子。

  *

  他对江逢秋可谓仁至义尽,用其他村民的话说:就是疼自个儿的亲儿子,也就这么个疼法了。

  他对江逢秋实在是太好了,且从头到尾都没对他索取什么,可那时的江逢秋在做什么呢?

  在最基本的温饱解决掉以后,江逢秋开始不安分起来,一门心思只想着回城里。

  他当时被带走得匆忙,家里被那些带着红袖章的人暴力破坏的样子,他并没见过,还不切实际的觉得回去了就能回到以前的日子?

  一心想回城的江逢秋不会安于现状。

  他不愿啃硬邦邦的窝窝头,不想喝寡淡无味的疙瘩汤,也非常嫌弃寇松像锯了嘴的葫芦,实在是…太闷了!

  说白了,那会儿的江逢秋有点被寇松宠坏了,好了伤疤就忘了疼。他已经完全不记得以前连窝窝头都没得啃,只能睡牛棚外面的日子是什么样了。

  *

  在这样的前提下,整天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江逢秋阴差阳错下认识了一个和他非常合得来的女笔友。

  寇松不懂的那些诗歌,

  对方都懂。

  在信里,他和那位所谓的女笔友,聊欧洲的文艺复兴,聊封建糟粕,聊遍了遥不可及的古今中外,聊那些寇松压根不感兴趣的世界…

  他以为自己遇到了知音,也因为这个原因,江逢秋想出去的心思越来越强烈,于是他开始作,开始各种闹腾…

  以前对他百依百顺的寇松头一次不同意。这也正常,毕竟下放的知情在没有领导批准的情况下,本来就不能离开的。

  *

  最后江逢秋想了一个损招,

  他决定不告而别,偷偷跑!

  他知道寇松的钱都放在什么地方,毕竟每次放钱的时候,他从没避开过他。

  在一九七七年的农历五月份的某天,江逢秋趁着寇松睡着,半夜起来偷偷拿走了寇松全部的积蓄……跑了。

  他当时不觉得自己这是偷,还假模假样的留了一个字条,说那些钱就当是他借的,等他回城了以后,一定会把钱加倍还给他。

  他记得非常清楚,一共是五十零五块六毛八分,面额由大到小折得整整齐齐,其中还夹杂着一些或新或旧的粮票以及一些布票。

  五十块在以前的江逢秋看来可能觉得没多少,但在下乡生活中那些日子里,他也深刻知道这笔钱非常大了。

  足够一家三口好几个月的开销,省一点的话,大半年也不是问题,那也是寇松不知道攒了多久的。

  当然,江逢秋记得以前还要多一点的,不过在他自己来以后,寇松的存款就少了一点。

  *

  也不知道他偷跑那天,寇松到底知不知道,更不知道在发现他跑了,钱也没了后,又是什么样的心情…

  反正江逢秋这边的确不怎么顺利,他先是迷路了好久好久,又走错路,好久才走出山。

  而出了山还不算完,他还要出镇,出县,出市,出省…

  辗转数月,好不容易见到以前的住宅后,江逢秋并没见到记忆中宽敞明亮的宅子,只见到了一片陌生的废墟。

  他花了很久的时间去到处找自己的家人,最后辗转从一个亲戚那里得知自己的家里人已经死了。一个是在被批过程中死了,一个在下放的过程中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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