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家这边也没有比池宁更小的小辈,所以想来想去,只能委托伴郎们兼职一下花童。
池宁拿起哥哥手上的盒子,里面有一对碧玉戒指。
他对着图册挑了很久才选中了这款。戒形古朴优雅,水头很亮,质地温润,没什么浮夸的花纹,平常也可以带。
他拿起圈口比较大的那个,紧紧捏住了,然后抬头看向秦珩,“珩哥。”
秦珩喉结上下一滚,把手指展开。
池宁捉住秦珩的手指,慎重地将戒指套了进去。
这个戒指戴在秦珩手上确实很漂亮,衬得手都贵气不少,一看就是老牌世家养出来的审美。
池宁很满意。
秦珩拿起另外一个,待在了池宁左手的无名指上。
接着他掏出了流光溢彩的大钻戒。
池宁的眼睛都被夺目耀眼的火彩晃了一下。
这戒托上的钻石强度和切割实在不一般,感觉带着这个一拳揍在玻璃上,都能把玻璃给干碎。
秦珩托起池宁纤长的手指,将钻戒套在左手的中指上,轻轻往底部转了转。
还是伸缩圈口的呢,挺合适。
池宁看着和玉戒指紧紧挨在一起的大钻戒,别说,看上去竟异样的相配。
他也很满意。
池宁拿出另外一个给秦珩带上,捉着他的手指笑了笑,“好看。”
池阳脖子都憋青了。
好看好看,好看个鬼!
夺弟之仇不共戴天!这辈子是报不了仇了,秦珩,下辈子你等着吧!
王权翻到最后一张小手卡,“请双方父母接受新人敬茶。”
话音落下,徐家豪脸上的笑藏都藏不住,他昂首挺胸,活像个打了胜仗的公鸡。
被池宁在私下里叫阿爸当然很爽,但是再爽也没有当众喊爽。
池宁先敬过父母,然后端了最后一杯去敬徐家豪。
青色的瓷杯里盛着澄澈的茶水,池宁双手端着杯沿送到徐家豪面前,“阿爸,喝茶。”
徐家豪:“好好好。好孩子。”
哎哟喂,多有面子。
全阳城的爹妈,不管贫穷还是富裕,应该都羡慕池家能有这样的小孩。
池宁读书的时候成绩好,人长得还好看。
刚进大学没多久就被中央来的教授看上了。
现在在国家直属单位工作,五险一金带双休,铁饭碗。
这不就“别人家得孩子”的模板吗?
偶尔有些不长眼的觉得池宁喜欢男人是个缺点。
可有句话怎么说来着?
徐家豪一边喝茶一边想。
哦,那句话是这么说来着——没关系,性取向这个东西是主观的,我们要尊重差异性。希望你未来一切都好。
永别了,没品的东西。
徐家豪一边想,一边从兜里掏出一个红包。
改口费嘛,还是要隆重正式一点,不然别人还以为他不喜欢池宁呢。
池宁的掌心一沉。
他看了看徐家豪,手指一捏,红包里的东西梆硬。
无论是重量还是厚度和硬度,都不太像钱,倒像是扁平的小金条。
他刚想转身,就被徐家豪叫住。
徐家豪:“阿爸没有妻子,所以你少个阿妈,但是阿爸不能让你只拿一个红包,咱们不能比别人少。”
池宁还没反应过来,手里就又多了一个同样厚度的红包。
怪沉的。
轮到秦珩敬茶,池百川和陈茗仙分别给了两张银行卡。
陈茗仙道:“密码是宁宁生日。”
秦珩:“谢谢爸妈。”
转头就把红封塞进了池宁的兜里。
池百川的脸色当场从虚假的笑容变成了真实的笑意。
台下知道秦珩有多抠门的宾客精神恍惚。
“起猛了,看到小秦总把到手的钱送出去了。”
“这难道就是爱情的力量?”
“你赚的钱不给你老婆管?说话小心点啊,当心我告诉嫂子。”
“暧,别别别。”
秦珩牵着池宁,一步站到话筒前,“感谢各位来宾前来参加我们的婚礼,祝大家生活开心,和我一样碰到生命中最契合的伴侣。”
他说完,顿了顿,勾起一点嘴角,“大家吃好喝好。”
这种话池宁肯定说不出来的,他说完就行。
前面的话是说给宾客听的,最后一句是说给池宁听的。
宁宁今天都没吃早饭,最想听到的应该就是开饭。
果不其然,碗筷的声音一响起来,台上走得最快的就是池宁。
他坐到座位上,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吃三只炸虾塞了塞牙缝。
秦珩凑到他耳边道:“垫些实在东西,一会儿要敬一圈酒,光吃海鲜对胃不好。”
池宁唔了一声,瞟着桌上的杨梅酒舔了舔嘴唇。
对哦,说好了要在婚礼上尝一尝这个新品的味道的。秦珩手里出来的东西,应该很好喝吧?
秦珩眼疾手快,趁人不备,把烧鸡的腿夹给了池宁。
悄声道:“快吃。”
按照阳城的习俗,这腿应该是徐家豪的,但等徐家豪回过神来的时候,盘子里的烧鸡已经只剩翅膀了。
徐家豪:?
不是,鸡腿不是他的就算了,鸡翅根也不是他的就过分了吧?
徐家豪巡视了一圈,在池宁的盘子头发现了疑似鸡腿骨的两根骨头。
徐家豪:……
儿子吃的啊,那没事了。
孩子为了给他当儿子,早饭都没来得及吃,饿坏了,是该补一补。
徐家豪公筷一伸,把鸡翅也夹给了池宁,“吃吧。”
池宁心想,那多不好意思啊。
但桌上的长辈好像都更喜欢鱼翅粥,烧鸡无人在意,既然这样,那就不客气啦。
又不是他主动的,是鸡自己飞进碗里的。
虾和鸡吃完,就该去敬酒了。
这种事情池宁不擅长,就跟在秦珩身边,秦珩举起酒杯跟谁碰,他也举起酒杯跟谁碰。秦珩说什么,他就跟后面复读后半句。
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
要是有人调侃他和秦珩,他就笑着说:对呀对呀。
一圈下来,灌了一肚子水。
杨梅酒确实好喝,不甜也不酸,酒味不重,喝起来更像是掺了水的果汁。
含在嘴里抿一抿,咽下去之后会有浓烈的杨梅香气窜上鼻腔,像是平白进了一座杨梅园。
池宁坐回主桌上之后,拿手贴了贴微微发烫的面颊,对着桌上的空酒瓶发呆。
里头的杨梅圆圆滚滚,随着酒液的减少上下沉浮,渐渐地沉了底,无人在意。
池宁很在意。
在意到想尝尝它的味道。
秦珩小声道:“不能吃,那个泡了很久,你会醉。”
池宁嘟囔,声音含混:“我没醉喔。”
秦珩呼吸一滞。
池宁已经醉了,醉到连基本的社交距离都忘记了。他以往很少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和他凑得这样近。
池宁的面颊酡红,像是扑了一层漂亮的桃粉色,眼神也是迷离的,不聚焦。
说话的时候还将下巴搁在他的肩膀上,说一个字点一下,一下一下的,像敲在了心上。
池宁催促,“你怎么不说话啦?是不是醉了?”
秦珩吞咽了一下,“我没醉。”
池宁嗯了一声,“珩哥,我有点热。”他有点坐不住了,靠在秦珩肩膀上往下滑。
秦珩连忙一把捞住池宁的腰。
池宁含混道:“太热了,想吃冰镇杨梅。”
目的很明确,就是想吃酒瓶里的杨梅。
秦珩哭笑不得,他实在顶不住池宁撒娇,只能道:“自己坐直了,给你弄。”
池宁就坐好了,靠在椅背上。
秦珩换了个干净的碗,把酒瓶里剩下一点连带着杨梅倒进碗里,然后把五颗杨梅单独挑进池宁的碗里,“吃吧。”
网站上的录像拍摄到这里就结束了,大家一开始还热热闹闹,等秦珩带着池宁开始敬酒之后就顶不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