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隐晦的影像,在视线触及的那一瞬骤然清朗了起来——就是她!
看着看着,他竟萌生了久别重逢的感动。
传,林郁青,好久不见!
他悄声打着招呼,然后开始「复习」起她来。
林郁青——他的救命恩人,脸小眼睛大,个儿小胆子大。
看似娇弱的她,竟将他从枪口救了下来,胆量肯定不是普通的大,尤其对照记忆中她的所作所为,更可以确定她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人。
比方说,才第一次接触,她就坚持不按他的意思画杀手妆,而且还呛他「要画你自己画」。
比方说,她规定他化妆时得闭上眼睛,否则「眼睛戳瞎了概不负责」。
比方说,化妆的时候,她总是叫他低头或蹲下,理由是「谁叫你长那么高」;如果问为什么不能坐着化妆,她就会回一句「我不想为五斗米折腰」。
又比方有一次到山区出外景,拍的是山路上的警匪追逐。拍到一半需要补上受伤妆,他懒得下去,便叫人唤她上来。结果人是上来了,他却还是得自己走一趟,因为「手跟脚都拿来走路了怎么提化妆箱,又不是狗,可以用嘴巴叼」。原来山路陡滑她怕摔倒,所以手脚并用爬了上来,什么都没带。
又比方那时候,她……
记忆一点一点浮现,她的嚣张,他都记得。
「天哥,应该有印象吧?朝夕相处了一年。」小郭见他没作声,以为他当真脑力退化,于是好心提议:「那我讲些她的事给你听,说不定你会想起来。」
他没反对。
嚣张之人必有不嚣张之处,他很好奇她不嚣张的那一面。
「小妹很少跟天哥聊天对吧?其实她对谁都一样,空档的时候,不是滑手机,就是看漫画或发呆,摄影棚那么多人,在她眼里全是空气。」
这他知道,十足孤僻的一个人。
「不过如果有人找她帮忙化妆什么的,她倒是从不拒绝。」
嗯,孤僻但乐于助人。
「她很挑食,最爱吃的是麦当劳『酸甜麻辣薯』。天哥不懂?哈,就是拿薯条去沾加了糖包和辣椒粉的蕃茄酱啦。」
恶!嗜食垃圾的怪癖女。
「听说常有一部高级进□车来接她下班,车后座有时会坐一个穿西装的男人,我猜是她老公,可是冯鑫说她未婚,而且那个男的好像有点年纪了。」
有点年纪,那不就是老爸吗?
「曾经有人问,但她只说不是她爸,却不肯明说是谁,可能因为这样,再加上她全身上下都是名牌,所以就有传言说她是被包养的,她听了也没否认。但我就不懂,既然被包养,干嘛那么辛苦地跟着我们上山下海?」
包养?他半信半疑地盯着相片里那个酷酷的身影。
「我就记得这些了,以后想到什么再跟天哥报告。」
「嗯。」
他的视线仍停留在相片上。
当模糊的影像被具体化之后,曾经相处的点滴不断浮现,记忆顿时变得鲜活无比。
此刻的她,不再只是救命恩人,更是个特别的老朋友,一个总是无所不用其极地吐他槽、占他便宜,然后不着痕迹地拉他一把的老朋友。
「喔对,里面还有——」小郭往牛皮纸袋里摸索着,刷地抽出一张纸,「小妹的履历表,喏。」
他迫不及待拿过来一看,差点笑岔了气。
真有你的,林郁青!
第二章 小妹
姓名:林郁青
性别:早
生日:每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年龄:自己算
国籍:小人国
地址:夜市迷路哀号跳楼
电话:转接语音信箱
联络人:阙羽丰
关系:在新竹
专长:化腐朽为神奇
嗜好:虚拟世界里的一指神功
「好了。」
林郁青把自己的呕心沥血之作递了出去,然而冯鑫才看一眼,便气得发昏。
「小妹,你在开玩笑吗?」他不悦地把简历还给她,「拿回去重写。」
「没意义的东西,何必浪费时间重写?」
说完,她掉头就走。
八达年终大戏「赶尽杀绝」开拍的第五天,从中午到现在,已经连续拍了十二个小时,因为几乎每场戏都有任胜天,身为专属化妆师的她也跟着不得闲。
这就是台湾的拍片文化,赶戏时以摄影棚为家,夜以继日卯起来拍到爆肝。
她原本打算趁任胜天上戏的时候躲起来LINE一下,没想到还没躲,就被半路拦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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