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男人叫陈兆纬,原本住在韦倩琳租屋处的隔壁,经常碰面又聊得来,两人当了快三年的邻居,渐渐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前几个月前他搬去与爱人同志同居,因为也在邻近社区,所以偶尔还是会在运动时碰到面,聊聊彼此近况。
韦倩琳把他当成好兄弟、好姊妹,什么事情都会跟他说,暗恋上司的事也不例外。陈兆纬经常劝她别把爱情藏在心底,偏偏她那颗脑袋屡劝不听,让他替她感到不舍又不值,不懂她既然得不到,干么也不干脆换个目标,谈场不会害人长皱纹的恋爱,白自在一个男人身上浪费了几年宝贵时间多划不来。
“那并不是‘别的女人’,是他的未婚妻。”她苦笑,把卷起的报纸放进另一个纸袋里,起身走向长椅。“而且我这可是在帮你遛狗。”
“非常感激,顺便声明,它不是我养的狗。”他往那只流口水的动物一比,摇摇手指。要不是因为他的情人出国,他才不想负责这种麻烦事,牵着这只浑身是毛的大家伙,害他都不能优雅的跑步,还得带着一包工具帮它“善后”,一点都不时尚,幸亏有这个“傻妹”自告奋勇来隋它玩。
“他的不就是你的?”她摸着在脚边磨蹭撒娇的大狗,觉得它又暖又可爱。
“所以你才那么尽心尽力的帮他筹备这场婚礼?”他嗤之以鼻地冷笑。
好友的每个“所以”都带着挖苦,不是一针见血,而是刀刀见骨的砍中她内心的痛处,让她愈来愈难在寒风中维持笑容。
“爱并不是非要占有不可,看到心爱的人过得好,也是一种幸福。”她仰头一叹。
她承认自己爱得很窝囊,但看到那男人快乐的笑容,她又觉得这么做是对的、值得的……半年来她总是这么安慰自己,熬过了每一天看着他和女友甜蜜恩爱的日子,一次次消灭内心那些邪恶的妒意,重复麻痹心痛,直到今日,她都要佩服起自己的忍耐功力了。
其实啊,她也不是没想过要鼓起勇气去告白,但就在她准备再准备,挣扎八千遍,决定赌上工作去向他示爱的前一天,他就难掩喜悦地透露出对另一个女人的好感,还慎重其事地询问她——“送花告白会不会很老套?”
“不,不会……她喜欢你,一定也会喜欢你送的花。”
那天说完这些话,她还帮他订了一大束花,脑袋里几乎一片空白,回家惨哭了一夜。而后“告白”这件事,便成了她心中永远不可能说出口的痛,一直掩藏到今天。
“噢天啊,记得在履历表上注明擅长‘自我催眠’和‘把老板的快乐建筑在自己的痛苦上’,下个老板肯定会爱你的。”他夸张地拍额捧心,觉得她自欺欺人的程度已经修练到一种出神入化的境界。每次看到这种傻到不知道自己有多笨的女人,他就庆幸自己爱的是男人。
她没好气地瞅着他,拉起他的手——
“喏,你的狗屎。”她把那包“塞”往他手中一放,不理他惊悚的表情,转身跑步回家。
“喂——在他结婚前你都还有机会~~”
她扬手挥了挥,没回头地继续往前跑,把背后的声音远远抛开,也像要甩掉那个充满希望的字眼……
机会?
呵,那种东西,她早就死心了。除非她想当一个破坏别人姻缘的第三者,否则这辈子,他们之间就只剩下一个多月后分道扬镳的命运。
她奋力跑着,下定决心似地往前冲刺,又喘又累地叮咛自己……
下次面试,她绝不会再答应那种莫名其妙的条件!
隔日,韦倩琳比平时更早进公司,因为前一晚居然乱七几糟地梦到她老板与未婚妻你侬我侬、卿卿我我的“限制级”画面,害她早早惊醒,索性花了更多时间做早餐,提前进办公室。八点二十分,倪光爵依然准时无误地走进办公室,停在她桌边。
“早。”
“早安,倪——”
呕!保温瓶放到桌面的力道,至少比平常多了两倍,把旁边小盆栽里的叶子都震晃了一下。
“谢、谢谢……早餐。”她递上保鲜盒。仔细一看,今日他脸上非但没有约会后的春风笑容,反而一脸寒意慑人,眼中有着睡眠不足的血丝,看来有几分狰狞。
“抱歉,今天我没什么胃口。”他留下这句话和咖啡,迳自走进总经理室。
她打开香味四溢的咖啡,一口也没喝,只是一味望向旁边的办公室,猜想他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心情看来差到不行。
咬了一口金黄香酥的特制法式吐司,她便放下早餐,盖上保鲜盒,和他一样没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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