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羡慕?要不要也找个人结婚。”
“天底下有几个人像哥这么幸运,走一趟毕业展就可以捡个幼齿老婆回来,好用、耐操、外型完美,如果还有得捡,哥,别忘记通知我。”
陆闵泱笑得很痞,脚一蹬,椅子滑到闻铃身边,他把头靠在闵钧肩膀上,声音撒娇到让人很恶心。
陆闵泱是独子,在一次车祸中失去父母,之后由闵钧的父母扶养长大,他和堂哥陆闵钧只差半岁,感情好得不得了,可以用焦不离孟、孟不离焦来形容。
不管走到哪里两兄弟都挂在一起,他们曾发下豪语要像爸爸和叔叔一样联手打造百货王国,只是……
亿新百货是闵钧的父亲和叔叔一起创立的,但陆闵泱的父母死得太早,是闵钧的父母将百货公司的规模扩大成数倍,并且在台湾各地开设连锁店,因此在闵钧父母的认知里,亿新和陆闵泱没有关系。
他们不让陆闵泱进公司,却逼着闵钧每个暑假到公司实习。
他们不只一次告诉陆闵泱,长辈留下来的股份只够养他长大,供他上最好的大学——他们摆明,亿新不再是家族公司。
闵钧不满意父母的态度却无力正面反抗,因此上大学那年他告诉陆闵泱,“亿新我不要了,以后我们两兄弟自己开公司,股份一人一半。”
陆闵泱很清楚堂哥的罪恶感,急忙劝阻,“哥,你不能不要亿新,我是穷光蛋,要靠你手上的股份分红,我们才有本钱开公司。”
这话听起来冠冕堂皇,但闵钧何尝不明白堂弟是不希望因为他而制造家庭纷乱,不希望自己的罪恶感造成父子离心。
他们是一对很会替对方着想的兄弟。
闵钧笑着拍开堂弟的头,说:“你每次都这样,知道有人在背后说我们搞暧昧吗?”
“和庄语萱抢男人吗?这个感觉不错。”说着,陆闵泱更过分的把头放在闵钧肩膀钻来钻去。“哥、哥,你不要抛弃我……”
“语萱如果知道自己的情敌是你,一定会……”
“会怎样?”陆闵泱端坐起来,一脸的期待。
“会在点心里加氰化物。”闵钧大笑起来。
望着闵钧的笑脸,他跟着笑开说:“哥,我越来越喜欢庄语萱了。”
“为什么?把话说清楚!”闵钧的表情带上警戒,口气里有浓浓的不悦。
“因为哥的笑脸找不到铁锈味,哥已经放弃当机器人。”陆闵泱认真回答。
两兄弟相视而笑,这个典故只有他们知道——
那一年,程馥珈擅自停掉闵钧的爵士鼓课,他心底难过,脸上却半分不显,只对母亲点点头说一句“我知道了”,就带着鼓棒和乐谱回到自己房间。
陆闵泱追在他身后问:“哥,你为什么不据理力争,老师明明说你很有天分,如果是我,我一定会跟爸妈吵架。”
陆闵泱永远记得,当时闵钧脸上淡得像风的笑意。
他说:“我爸妈需要的是机器人,不是儿子,如果我乖乖当机器人才能得到想要的。”
闵钧想要什么?他想要足够的零用钱支付闵泱想上的才艺课,想让闵泱不虞匮乏,想给闵泱买车、买衣服、买所有闵泱想要的东西。
闵铃想要的,是善待闵泱。
闵钧清楚,闵泱更明白,所以就算对伯父伯母有心结,但是对哥……他永远还不清这份恩情。
哥是为他,才逼迫自己成为机器人。
“找个时间到家里来吧,语萱的菜做得很好。”闻铃挂起骄傲笑脸。
看着没有铁锈味的笑,陆闵泱怎么能够不喜欢庄语萱?对于能带给哥幸福的女人,他会尽全力维护。
陆闵泱突发奇想,打电话邀闵钧晨跑。
很诡异的要求,但对堂弟的要求,闵钧无条件同意,他从来没有拒绝过弟弟。
二十公里的慢跑,跑出陆闵泱的心事——他被初恋女友甩了。理由是,他把太多时间用在工作上。
闵钧有罪恶感,问:“要不要多找几个人帮忙,别让自己那么忙。”
“跟这个没关系,是她要求得太多,我不是公务人员,不可能每天接送她上班下班,每天到她家吃饭,假日跟她的家人一起出去玩,还要去陪她在养老院的奶奶,我也需要私人空间。”天晓得,每天六点准时赶到她家吃晚餐,陪他们共享天伦之乐后,九点半再回公司工作到凌晨三点半,这样的行程有多累。
“你们已经交往很多年,你很喜欢她不是?”
“我是,但喜欢一个人和喜欢一个家族不是同一件事。我说,可不可以不去她家吃饭?她回答我孝顺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如果我连这么基础的事都办不到,干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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