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泱口气里有明显的为难,他和他们处得更差了吗?
闵钧听见所有对话,他给闵泱用力按个赞!他们果然是最佳拍档、最好的合作伙伴。
语萱会打电话给前公婆吗?当然不会,经过多年她对他们仍然心有余悸,如果可以,她但愿永远不必再见到两人。
语萱换自己的手机,拨打出去。“Bill,你们在哪里?”
“在我爸妈这里,他们给葳葳买一部钢琴,我们租的公寓太小没地方摆,妈让葳葳每天过来这里练琴。”
“不要吧,钢琴很贵的。”
“我爸还打算给葳葳买小提琴,他们打算在我身上没教成功的全教给葳葳。”
“葳葳还好吧?”
“有点可怜,不过……还没听见葳葳反弹。”Bill压低声音说:“她实在太乖了,很不好。”
语萱同意,庄茵华、庄语萱、庄郁葳三代有很强的遗传基因,骨子里比谁都傲气,但在外人眼前总是一副乖巧无害的模样。
语萱以为,自己的乖巧懂事是母亲高压教育下的产品,但她对葳葳只有溺爱,葳葳还是长出和自己一模一样的性情,这让语萱非常忧心。
爱情,是妈妈唯一的叛逆,但她付出的,远远超过想象。
婚姻,是自己的首度叛逆,而她付出的,是无数的后悔遗憾。
那么葳葳呢?将来她的叛逆,也会让她走上不归路吗?
“你们什么时候回来?”
“很快,我妈在跟葳葳叮咛什么,等她念完我们就回去。”
“知道了,叫Jerry开车小心一点。”
“葳葳在车上,他不敢乱来。”
“嗯,先挂了。”
挂掉电话,语萱在床边坐下静静看着熟睡的闵钧,以前她常这样看他,她怀疑过是不是因为天天看着、看着就爱上了。
她是个慢熟的女人,一见钟情这种事与她无缘。
陈立嘉曾经说过:“你是一颗石头,要用很多的时间才能把你焐热。”
他追求她两年,在考上高中时他故意选填同样的学校,他说:“我想每天看见你,每天和你一起上学。”
是那句话暖了她的心,让她正式点头答应成为他的女朋友。
但更重要的是在那之前,他提着早餐,在她家前面的巷子等她整整两年,她是因为每天每天看着,看习惯了就喜欢上了?
她对闵钧也一样吗?她怀疑过这点,却没有怀疑过自己爱上他。
离开他的第一年,她心痛得无法入睡,是肚子里的葳葳不断提醒她,她已经不是人妻,而是人母,她必须为孩子负责任,必须坚强。她嫁给闵钧,整整两年。有很长的一段时间,她为他做饭、感觉幸福,为他做衣服、感觉幸福,为他打理家庭、感觉幸福。
虽然看着同学们上学、上班,在蜕变中不断成长,多少有些落寞,但那股淡淡的幸福感支撑着她走过来,直到……
摇头,她不愿意去想,往事不堪回首,回首不会让现况更好,在葳葳出生那刻她就决定把跟闵钧有关的一切封存,包括对他的思念。
拉过棉被轻轻盖在他身上,拂开他额前乱发,语萱低声问:“是真的忘记了吗?”片刻后她自言自语说:“忘记也好,从头开始,找个女人好好过下半辈子吧。”
把他的手塞进棉被里,语萱走到门边把电灯关掉,走出房间。
门关起那刻,陆闵钧瞬地张开眼睛,抽出塞进棉被里的双手放到后脑垫着。
苦苦的笑意漫入眼角,她要他找个女人好好过下辈子?所以,对他,她已经没有心情也没有感觉了吗?
他是认真的失去她了?不管是否找出答案?他已经没有机会改过,没有机会争取,没有机会再让她……多看自己一眼?
一只无形的巨掌钻进他胸口,准确无误地掐住他的心脏用力扭转挤压,榨出酸酸的、苦苦的、涩涩的难以入喉的汁液,他却无权不把它们咽下……
白痴,闯进来有什么用?赖在这里有什么用?明天醒来她依旧是别人的妻子,她和他的关系早在六年前就断得干干净净。
他是个自信的男人,但这一刻,他感到前所未有的茫然无助。
闵钧满怀心事,还是很快睡着了。
也许是酒精作怪,也许是棉被枕头间淡淡的熏衣草香让他的心找到依靠,他心酸心苦,却意外地睡得安稳。
他在凌晨三点钟时清醒,醒来的时候天还是暗的,他打算趁着没有人发现尽速离去。
因为他认为很重要的答案已经不重要,而昨夜的幼稚行径应该控制在能控制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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