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安怡拉了张椅子,在病床旁坐了下来。
急诊室有些冷,她刚才急急忙忙送周教授出门挂急诊,忘了穿外套,她搓着两只手臂,遵照医生的嘱咐,眼睛紧盯着病床上的周教授。
“会冷就把外套穿上。”
宋安怡当然不敢。“不用了——”
“你搓手臂的声音很吵。”
宋安怡愣了愣,不想惹周教授不悦,只好把外套披在肩膀上,清淡的胡后水味扑面而来,她有些尴尬,可因为周教授的外套,身体的确渐渐温暖起来。“谢谢……”她觉得自己该把话说清楚。“周教授,真的很不好意思,让您过敏进医院,还这么严重,下次我绝对不会随便准备点心……”
周陌皱眉,宋小姐的保证让他想到以后的下午茶可能都只有红豆面包,这可不行,他连饭团都还没吃到。
“我只对陈年绍兴酒过敏。”
宋安怡一怔,瞅着仍然闭着眼休息的周教授。她以这半年来的相处经验猜测,周教授这意思是希望她还是能继续准备下午茶,只要把陈年绍兴酒列为拒绝往来户就好?
“周教授的意思是,只要不加陈年绍兴酒,其它食材都可以?”
周教授果然没响应。
好吧,就当是这样吧,她果真还是喜欢周教授书房里那片温暖又惬意的冬阳。
急性过敏来得快去得也快,三个小时后,周陌身上的红疹褪尽,呼吸也恢复顺畅。
男人在床边站得直挺挺的,接受宋安怡的穿衣服侍。
就算她觉得颇怪,也只能硬着头皮,帮“受害者”拉平衣袖,扣上袖扣,小心翼翼地穿上外套。
唉,谁叫她是罪有应得的“加害者”呢?
她先前已经结好帐、领好口服药,只要周教授整理好,就可以回家休息了。
这次多亏好友帮了忙,离开医院前她该告知昕元一声,她趁周教授去洗手间时,打了通电话给好友,没想到却惹来好友一阵揶揄——
“我们主任说你是周太太。”
“误会大了。”
“周教授叫你做事叫得很顺口呢。”
“当然,周教授是本公司的超超级贵宾,我服务这位贵宾已经超过半年。”
“有种帅总裁vs.俏管家的感觉。”
“你联想力太丰富了。”
“我倒觉得周教授比谢维书适合你,谢维书像个不懂事又长不大的小屁孩。”
谢维书是宋安怡的男朋友,今年二十五岁,目前正在艺术大学读研究所,两人是相差两岁的姊弟恋。他们一个忙工作,一个忙上课,只有周末才会一起出去吃饭看电影,没有太热烈的火花。
这是宋安怡的初恋,她对恋爱当然也会有期待,但和维书的相处就是这样的模式,她也只能告诉自己平淡有平淡的浪漫。
“别乱说,周教授的世界和我们完全不同,不是我们能接触的,重点是维书是我的男朋友。”
“就当我乱想喽,但谢维书的个性的确不能照顾你。”
季昕元一向有话直说,谢维书是在读书没错,但也已经二十五岁了,像是出国看展或校外的付费课程,应该要自己打工赚钱负责,而不是让女朋友花钱帮他,他那种心态,谁会相信他能够照顾好安怡?
宋安怡没说话,她没有不开心,却也不知要如何回应,这一段未满一年的恋情,也因为两人时间上没办法充分配合,无法培养出恋爱的气氛,她是喜欢他,但更多的却是分身乏术的无力感,她知道维书是孩子气了些,所以他需要时间和经历让他成长。
她和昕元又聊了几句,结束通话时,周教授正好由前方走来。
那悠然闲逸的姿态及难掩的尊荣贵气,完全看不出三个多小时前过敏的狼狈模样,倒还真有总裁的气势。
宋安怡打起精神。“周教授,可以离开了?”
“嗯。”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医院,刚才她开自己的车送周教授到医院,自然得再送周教授回家。
只是两人才刚走出医院,前方一对勾肩搂腰的“情侣”立刻吸引宋安怡的目光。
只见男方略瘦,斯文净白,待看清楚侧脸后,宋安怡停下脚步——
“维书?”
谢维书转身,没想到会在这里看到女友,马上将手臂由身旁的女孩肩上挪开。
“安怡……”谢维书表情古怪。
和宋安怡差一步距离的周陌也跟着停下脚步。
谢维书看到周陌,早忘了被抓包的惊慌和困窘,开心地大叫:“周教授?!”
基于对顾客隐私的保护,宋安怡不会透露这方面的讯息给任何人,就算知道他们一个是艺术大学的教授,一个是同系的学生,也不会刻意去联想他们之间的关系,因此身为宋安怡的男朋友,谢维书也不知道原来自己崇拜追随的偶像居然认识自己的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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