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证明他果然没看走眼,青涩的小学妹成了小有名气的新锐摄影师,三个月前的毕业展风靡了不少专业人士上前探问。
不仅未来的事业前途看好,连她的人也跟着脱胎换骨换了个模样,在艺术气息高涨到过度泛滥的伦敦大学里,程雨漓不只是学到摄影上的专业知识,还懂得适度的装扮自己,现在,她连人也是“前途看涨”中。
“对了,你三年多没回台湾,要不要先探望旧朋友?”
程雨漓被问得一怔,愣了许久才淡淡回话,“我在台北没什么朋友,朋友都在老家比较多。”
雷子浚不动声色地扫过她别开望向窗外的脸,也不往下穷追猛打,只是了然点头,“那这段期间,你只好先委屈点住在敝人的寒舍罗!”
“嗯,反正只是过渡时期,等我找到不错的房子就会搬出去。”
雷子浚低笑说:“其实,你想永远住下当我房子的女主人都可以——”
程雨漓没好气地打断他,“学长,专心开你的车吧!”学长什么都好,就是爱开玩笑的这个缺点永远改不掉,像个大男孩似的永远童心未泯。
雷子浚自讨没趣地将注意力转回前方路况,程雨漓终于能喘口气,好好的欣赏窗外飞快掠过的风景。
三年多的时间,她讨厌想起台湾,讨厌这个烦杂的大都市,更讨厌——那年迫使自己悲愤的赌上全部离开台湾的原因。
不长不短的日子,记忆淡了,印象中的那些脸也渐渐不在午夜梦回里清晰浮现,这是好现象。
但……现在她回来了,也被迫忆起不想翻开的那些记忆。
也罢,都过那么久的时间,应该什么都如烟了吧?
轻轻地叹了口气,程雨漓撑住纤瘦的小瓜子脸,双眸抹上些轻愁地跳望窗外。
蓦地,车子在经过某知名百货的行人道橱窗前时恰好红灯停下,也让她有足够的时间把某高档精品特别放大的大幅广告海报欣赏个彻底仔细。
海报的色调是高级精品惯用的黑白色系,呈现出冷调奢华,一个男人单手拉住西装右前襟,另一手后背于身后,上等质料与俐落剪裁的三件式西装将模特儿俊美无瑕的脸庞衬托得更加英挺,而他面无表情的冷酷更反衬出那套西装予人的专业精明感。
只能说,这两者像是鱼帮水、水帮鱼般的恰如其分,相当出色抢眼的一张海报——但程雨漓却无暇欣赏,更无心拿出专业眼光研究照片的焦距拿捏和色彩调配之类的问题。
她只能怔怔地仰长颈子,透过车窗和擦得透亮的玻璃橱窗瞪住那张邪魅俊美的脸庞,几乎是完全丧失思考能力。
那种杀手般冷酷的气息、魔魅的眼神和慑人心魂的幽邃双眸,以及凝睇注视者的慵懒目光,几乎抢走所有行人的注意力。
雷子浚没发现她突如其来的安静,不耐地按了几声喇叭,“回台湾的第一天起,我就被这里的交通彻底打败了,瞧,现在可好了,竟然这么刚好就在十字路口发生车祸,简直是扼杀大家的时间。”
等不到程雨漓的回应,他略带狐疑地别过脸瞥她,才发现她整张脸几乎是贴在窗前,傻愣愣地盯着斜前方的百货橱窗出神。
她恍惚的神态中似乎藏着一抹耐人寻味的极淡眷恋,却又掺杂着复杂难测的情绪,专注的眼眸深处蛰伏着很哀沉的忧伤。
雷子浚诧异的问:“你也认识龙萨?”
程雨漓狼狈地收回视线,佯装不经意的别过脸,下意识回答:“不认识,当然不认识。”
“我还以为你这么注意台湾的流行圈呢!这家伙可是现今最火红的亚洲名模,几乎替所有国内外品牌走过秀,还拍过无数的广告和平面广告照,现在,你走到哪里都可以看见这张脸,简直跟流行性感冒一样,无所不在。”
“是啊,他就是个病菌带原体。”她忍不住又觑了眼橱窗。
“你说什么?”听她嘲弄的口吻,好似真认识那位男模。
“我是说,这个男人看起来就是一副风流相,想来一定也是风流病的高危险群之一。”
“这我就不清楚了,但根据我读报的印象,这位大帅哥的花边新闻确实不曾减少过。”
程雨漓将脸蛋摆正直视前方,对雷子浚柔柔一笑,“是吗?我倒觉得像学长这样的男人才算得上是大帅哥呢,这位模特儿还差你一大截。”
“小姐,别乱灌我迷汤,等会儿撞车我可不负责。”雷子浚让她突如其来的话锋一转,成功扭转了注意力,“谢天谢地!这一长串的车阵总算动了,我可不想呆坐在车里一整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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