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浩风微扬起嘴角,只要一想到凌心浓,脑海就不由自主浮现她在他身下扭摆腰肢、娇喘吟哦的激情画面,光用想的就浑身发热。
“小凌?哈哈!你说我妹是胭脂马,这我承认,可小凌绝对不是胭脂马,她只是很有原则,加上从小生长环境的影响,你别看她外表一副男人样,其实她内心是非常小女人的。”罗志新好笑地摇头反驳。
“小女人?以这几次跟她的接触看来,她根本就是标准的男人婆,浑身上下没有半点女人味,脾气又臭又硬,个性倔强又固执,说话更是硬邦邦,一点都不可爱。”严浩风不以为然地说出自己的看法。
事实上,到现在他仍是不懂自己为何与她发生关系,该死的是,那夜的销魂令他意犹末尽,若非她太疲累而昏睡过去,他不会只爱她一回,而是……啧!他真的疯了!
她根本就不是他喜欢的类型,加上该死的脾气,常常把他气得七窍生烟,偏偏看见她撞到桌角,他居然担心地将她抱在怀中,怕她受到重大伤害,他……厚!他肯定是疯了!
“哇,你还真是了解她,但那只是外在假象,事实上,她可以说是我见过的女人中,最具有中国传统美德的,如果不是对她完全没有来电的感觉,我绝对会娶她当老婆。”罗志新老实地说。
“是吗?玩女人玩了这么多年,我看女人的眼光应该不会错。”
严浩风暗暗惊诧,他没想到罗志新居然曾经动过想要娶凌心浓为妻的念头。若非罗志新对她没有心动的感觉,她极有可能会嫁给他……毕竟罗家财大势大,而罗志新也相貌堂堂,人亦高大英挺,只要稍有脑袋的女人都会败倒在他的西装裤下……一想到这儿,他的胸口突然有股不是滋味的感觉。
“别的女人我不敢说,但你看小凌绝对是看走眼,她会这样其实是受到家庭环境的影响,因为凌伯母身体不好,所以年纪很大才生下小凌,结果生下小凌之后,凌伯母的身体变得更差,于是凌伯伯从军队退休,开了快乐小馆。”
罗志新对凌心浓的家庭背景了如指掌。
“小凌从小就跟在凌伯伯身边学习料理,并非只是要继承快乐小馆,最主要还是想要照顾卧病在床的母亲。快乐小馆的生意虽然很好,但所赚来的钱加上凌伯伯的退休金,勉强只能支付凌伯母庞大的医药费,所以在凌伯母病逝之前,凌家过得非常清苦,偏偏凌伯伯又非常有骨气,从不接受人家的帮忙。”
罗志新说到这里,叹了一口气,“所以小凌明明是个女孩子,却被当成男孩养育,当同龄女生都在玩乐的时候,她却是在厨房或母亲病床前度过。我记得大学毕业那天,我们硬拖着她去参加毕业舞会,所有女生都穿着美丽的衣裳,她却是一身简单的T恤、牛仔裤,我妹要借她漂亮的礼服,她怎么也不肯,更别说是拿钱帮助她了,她死也不会收的!”
罗志新回忆着往事,“凌伯伯过世后,她咬牙独自苦撑快乐小馆,如果她不表现得像个男人婆,恐怕早就倒下了,但她内心仍是有小女人纤细敏感的一面。譬如,我很不喜欢吃胡萝卜,但我有夜盲症,小凌知道后,常常挖空心思做出让我接受并爱上胡萝卜的料理,还把料理食谱写给我家厨师,要他们煮给我吃,让我的夜盲症改善很多。
“她是那种关心不会表现在嘴巴上,只会默默去做的女人,对我这样的同学,她都能做到这种程度,更何况是未来的老公?
所以我妹老是要我把小凌娶回家给她当大嫂,只可惜我对小凌真的没有来电的感觉,否则……”
罗志新说到后头,还是觉得非常可惜。
严浩风沉默了,他没有想到会从罗志新口中听见凌心浓的过去,尽管如此,此时的他仍无法确定自己的心意,虽然已跟她发生关系,但是对于两人更进一步的发展,他仍是连想都没有想过。
“对了,阿风,我倒是觉得你对小凌好像很有意思。”罗志新突然开口,刚刚严浩风对凌心浓不自觉的温柔举动,他可是在旁边看得清清楚楚。
严浩风吓了一跳,连忙揶揄地回道:“阿新,别说这么可笑的话,你应该知道我对女人的品味有多高,就算凌师傅真的像你说的具有中国传统美德,女人还是要像个女人……”
罗志新闻言正要开口,目光却看见不知何时已来到严浩风身后的凌心浓,发现她的脸色赫然惨白,忙朝尚未察觉的严浩风猛使眼色。
“而凌师傅非但脸蛋不漂亮,身材也很抱歉,就连说话嗓音都不好听,晚上抱在怀里,若没开灯,搞不好还以为自己抱着个男人,光想就觉得倒胃口,更别提她的个性根本没有男人受得了,一点都不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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