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兰小姐,你的眼光真好,这条项链是以超白金打造而成的,花纹镂空的部分可以视客人的需要镶上宝石,可是就算不加宝石,也无损它的完整性,如果是要送人的话,无论是正面或背面都可以依您的需求刻上字句,在完成之后,每一条项链都将是独一无二的。”
“你说的都很好,可是,我觉得价钱太贵了。”
“怎么会贵?才十八万,以纳兰小姐的身份,绝对是很合衬的。”女店员说尽了好话,不过,她也曾经听说过纳兰家的千金出手一向不是太阔气,比起有些名媛随便吹捧个几句就砸大钱,真的是显得有些寒酸。
但是,她们知情的人也不敢否认,只要纳兰小姐出手买的东西,绝对样样都是极好的物件,品味比起一般名媛确实好多了,不会教人有一种“怎样,本小姐就是有钱不爽吗”的感觉。
这时,韩苍震走进店门,一眼就看见了纳兰守花的背影;他走到她的身后,高大冷峻的外表立刻引起店内的骚动。
“可以走了吗?”他在守花身旁轻沉地问道。
纳兰守花没料到会听见他的声音,转眸露出了讶异的表情,好半晌才定住心神,“怎么是你来了?”
他耸了耸宽肩,“刚叔要去办点事情,要把你的司机调走,所以就要我过来接你回家。”
“我又不是三岁小孩了,可以一个人回家,爹地还真是爱操心。”纳兰守花笑叹了声,转身将手里的项链拿到他胸口比对,“你喜欢这条项链吗?我想买来送你,让我替你把项链戴上去看看。”
“嗯。”他不冷不热地吭了声,顺从地低头让她替他戴上。在为他戴上链子之后,冷不防地,纳兰守花呵地一声轻笑了出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真的好奇怪,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像是一个饲主,给自己驯养的狗儿戴上项圈的感觉,还是算了,这项链还是不给你了。”
说完,她就要上前伸手将挂在他脖子上的项链取走,却被他给一把握住了白金牌坠,不让她动手拿下来。
“就给我吧!”他低沉的嗓音平淡得没有一丝起伏,“就让我戴着它吧!你说的没错,或许对我而言,这条项链就像是驯养的狗链,就让我戴在身上时时刻刻做为警惕,做为你拥有我的证明吧!”
他所说的话,听得她心里有些发毛,她试图想要理解他的话里究竟藏着什么含意,可是却像是陷进一团迷雾之中,越往里头探进去,越觉得害怕。
“那我想在这牌子上刻些字,行吗?”她昂起美眸直视他,不让自己的气势弱于他。
“什么字?”他注视着她脸上令人炫目的娇美,一瞬也不瞬。
她回望着他冷峻的脸庞,像是向老天爷借了胆子,说出了连一旁店员都为之倒抽冷息的一个字句,“M、I、N、E,Mine,我的。”
我的。
他是我的。
从今以后,纳兰守花知道自己可以很自豪地对所有人说,这个男人是我的,他只属于我一个人。
我的,不是挚爱,也不是永远,她让他戴在身上的字眼,充满了宣告与占有,几乎到了任性与蛮横的地步,但是他没有拒绝,从那一天之后,她送给他的项链就一直戴在他的身上,靠放在他的胸前,那是最接近他心脏的位置。
第3章(2)
纽约的秋天,颜色斑斓。
几天前的婚礼场面热闹而盛大,在纳兰守花的心里像是上一刻才发生过一样,或许是因为她不断地回想、不断地在温习,不愿意那一段时光从此只是记忆的一部分。
只是这时候的她没有想到,过去的事情永远都只能够是回忆,而这一段让她拼了命似的想要保留住的时光,却是几年之后她最不想回首的。
秋日的风光虽然美丽,但是迎面而来的风却已经有几分冬日的寒意,就是开着大太阳,却也要穿上羊毛料子的薄外套才能保住暖意。
因为只请了两个星期的假,预定后天的班机要回台北,所以她一刻也不愿意错过,吃过了午饭,拉着韩苍震到住所旁边的中央公园散步。
她觉得自己很没用。
几天下来都因为时差的关系,生理时钟变得很混乱,总是清晨很早就醒了,然后吃过了午饭就会想睡觉。
她会觉得自己很没用,是因为韩苍震完全没有这问题,作息竟然可以与在台北时一模一样,甚至还可以处理公事。
不过,傅聪叔叔的住家也在这附近,所以傅婶婶常到他们的住所串门子,顺便为她打点婚礼的细节,婶婶说别把他们那些男人当成是人看待,他们是怪物,硬要拿自己跟他们比较,是在为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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