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对于儿子我行我素的率性,他一直都想找机会好好纠正。
以上,就是唐结夏为什么会在这里的原因,因为唐森在整建完毕之后,就一直住在老宅邸,身为他十分尽责的“小跟屁虫”,才一放假,她就立刻报到,能多黏着他一天,她就不会白白浪费。
一直以来,她就不怕让人知道,她唐结夏喜欢唐森,喜欢绕着他团团转,喜欢看他笑,喜欢听他说话,喜欢……就是喜欢他。
这时,坐在一旁,教导小表妹做数学课业的范静初,看着她明明已经十分想睡,却仍旧强撑着的困倦小脸,忍不住笑叹了声,“结夏,去洗把脸吧!洗洗脸,精神会好一点。”
“没用的。”唐结夏打了个好大的呵欠,握着笔,像是刻字般,一笔一画把公式给抄上去,“反正洗完脸再回来面对这些公式,我还是一样会想睡觉,不如快点把作业写完,早死早超生。”
“是长痛不如短痛。”范静初被她认命的表情给逗得摇头苦笑。
今年二十三岁的范静初,柔淡的眉,澄亮的杏眼,如丝般直顺的长发,与母亲唐水心生得十分神似,她只比唐森晚半年出生,在唐家之中,他们两人的年纪最相仿,再加上当年长辈半认真地订下了一门娃娃亲,所以,在唐家之中,他们被视为一对,而且是兴趣与外貌都宛若天造地设的一对俪人。唐结夏抬眸偷觑了表姊一眼,一时低落的心情,让瞌睡虫全跑光光,想睡也睡不着了。
她说谎。
她想跟森哥哥在一起,问题才不只有两个。
最大的问题,在于自己也喜欢静初姊姊,喜欢她的温柔婉约与善解人意,还有她与森哥哥看起来很匹配。
难怪家人们从未将她唐结夏喜欢森哥哥当作一回事,因为,在他们眼里,森哥哥的人生伴侣早就决定是静初姊姊了!
从小,每个人都说,她唐结夏有着粉妆玉琢的美丽,顾盼之间,总有三分浑然天成的娇美,可是,她不喜欢自己的样子。
如果可以的话,她想用带着不可爱的微勾角度的眉,换静初姊姊柔顺的柳眉,用看起来一点也不柔情似水的大眼睛,换静初姊姊水澄的杏眼,还有总被说线条十分漂亮的鼻子,和老是微噘的嘴巴,以及只要稍不留心吹干就会微鬈的头发,她都想要和静初姊姊交换。
最后,她还想与静初姊姊交换一样东西,也是她最想要的,那就是与森哥哥看起来般配的“年纪”。
这样一来,她喜欢森哥哥的事实,就不会再被人不当一回事了吧!
但是,那仍旧没解决掉那个最大的问题。
她是真的很喜欢静初姊姊啊!
所以,虽然伤心一定是必然的,但是,如果森哥哥娶的妻子是静初姊姊,她想自己应该可以接受,就算会痛苦很久……
唐结夏忽然感觉喉咙梗窒了下,一口气噎在心窝,紧紧地泛疼,转头对着表姊扯开一抹明明牵强,看起来却很灿烂的笑容。
对,就算会痛苦很久……也没关系。
结夏那只猴子文静坐着温书时,看起来还挺人模人样的。
唐森修长的身形立在长廊上,松开一颗扣子的棉麻衬衫,随性未扎,牛仔裤已经褪得泛白,但穿在他身上,依旧十分出色好看。
虽然,他的父亲唐厉风是唐家几个兄弟里身形最高大强壮的,但是,这一点特质却显然没遗传到他身上。
虽然,几年前,大家都还持着保留态度,但是,他最后长成的模样终于给了他们定论,无论是外貌或是身高,他都比较像爷爷唐劲,勉强构上一百八的身长虽然不算矮,可是就算一身体魄练得十分结实,一穿上衣服,在外人眼里看来,仍旧显得斯文瘦削。
此刻,他深邃的眼眸略显得慵懒,望着半开的双门之内,唐结夏与范静初并着肩坐着,温暖的微风吹动她们的发丝,皓眸雪肤,红嫩的唇,衬着窗外深绿的浓荫,构成了一幅很美的画面。
他本来还在纳闷,怎么今天唐结夏这只猴子都没来吵他、烦他,要他教她做功课,原来,她是找到了静初当他的替死鬼。
他的目光落到了范静初恬柔的脸蛋上,相较于唐结夏这只猴子,只相差他不到半岁的表妹则是男人心目中最理想完美的女人。
她聪明而美丽,个性恬淡而文静,有人说她活脱脱是母亲唐水心的翻版,不过有传闻说,目前是医学生的她拿起手术刀时,看起来像是嗜血的女魔头,只是这一点,尚未有唐家人亲眼见过,没人能够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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