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要放弃房子?为什么我要放弃梦想?我干么二选一?搞什么!我可是公主欸!
“我不会放弃我的梦想,我也不会放弃我爸的房子。”白雪起身,一鞠躬。“谢谢你们,我回去了。”
“你怎么那么固执?”
“丫头,你想清楚你——”
白雪开门走出去,头也不回。
每个月两万房贷,她不怕?怕。
但是,比害怕更怕的是,寄人篱下。还有,舍弃充满回忆的家。那里一景一物都是爸妈的回忆,人说睹物思人,触景伤情,因此有人选择抛弃物品,潇洒前行。之于白雪,她办不到。
她宁可很俗气地紧搂爸妈的东西,活在他们的气息里,也许在旁观者眼中,她是不切实际、过分浪漫。但为什么要实际?她就是要浪漫不行吗?!
白雪返家,狠睡两天,在床褥间思索未来。
早晨,躺在床上,举起双手,看着透窗阳光,穿过手指缝隙。细皮嫩肉,从未做过粗活的一双手啊。然而,现在这双手要做什么,才能担起房贷,守住房子?
“我办得到吗?”去打工?连家事都没做过,撑得住?
叹息,抓来摊在被子旁的房契,看了看,抱在胸口。
从备受宠爱的公主,沦落江湖,为三餐紧张,原来只要一夕间,幸福是这样脆弱的东西啊。
该怎么办?现实是铜墙铁壁,白雪想做的是逃避。
烧炭自杀,死在这里,就解脱了,未来太累了。
她不喜欢辛苦,只想要废废地幸福。才不要去打工,她想跟以前一样只管吃喝上课读书睡觉玩。结论是——工作太难太辛苦,我不要工作!
忽然,白雪想到爸爸曾经跟她说——
科学家研究,一个习惯的养成需要重复二十一次。再难的事,重复做二十一次,就习惯适应了。
所以,虽然习惯当爸妈的小公主,但习惯可以改,去打工吧,努力赚钱,只要先熬过二十一天就习惯。她也要念大学,办助学贷款,晚上卯起来兼差,只要做个二十一天,就习惯成自然,自然就不累。如果爸可以吃苦买屋,那她陈白雪当然也可以捱苦守屋。没问题,陈白雪、拚了!
打起精神,下床,跪在地板,双手交握,跟心爱的爸爸喊话。
“爸,你心爱的小公主要开始去打工赚钱了,你一定要保佑我找到的,都是钱多事少离家近的好工作,一定喔。”
第1章(1)
十年后——
两袖清风地走来
双手插口袋
是一阵拂面凉爽风
只为我存在
三月,微冷的夜晚。
凌晨一时,永吉大饭店。
老饭店后方,一个男人,站在月光和婆娑的树影中。
他高精瘦,一身黑,黑色连帽外套、黑色牛仔裤,这使他很容易就跟夜色融在一起。他凝视面前那片古旧颓老的砖墙,墙面有岁月留下的斑剥痕迹,局部被青苔占据。
男人点燃一根烟,静静吸吐。
烟头一抹红光,在暗中明灭着。
一双黑眸,黑得发亮,炯炯兴奋,仿佛正看着的不是破败老墙,而是绝色美女。当指尖那根烟燃尽,烟雾散去时,他行动了。
拿出口罩戴上,双手戴手套。蹲下,以一字起子撬开水泥桶。拎起,一个帅气姿势,哗地,白漆泼洒整片墙。又拿起填了颜料喷枪;地攻击墙面。
十分钟过去,老墙成为渲染后的涂鸦画作。
这十分钟,宛如一场欢愉高潮的结合。参与的是彩漆、月光,以及他的创意。那漆液任由他安排放肆流淌,瀑洒成图。那漆液渗入老墙细缝,遮蔽丑陋斑痕,覆盖肮脏缝隙。那漆液融入老墙每一毛细孔,粉饰填充,抹平老墙皱纹,填满每一凹缝,甚至连青苔都染色,浸在漆液里。
涂鸦完毕,他图下签名。一个大大的X。
骤然警车驰来,警笛大作,三名警察冲来,拿警棍吹着警哨要逮捕他。
饭店经理接到检举电话,也冲出来。
男人拎起背包,闪入一旁防火巷内。
“站住!站住!”警察吹哨喝止。
男人无路可逃,一堆废弃物堵住出口。他回身,警察握着的手电筒,光束,朝他射来。他转身,一个纵身,翻越障碍,矫健身手,瞬间越过去,消失闇黑中。
警察们忙推开障碍物,狼狈地急追过去,手电筒四下照,沿街搜索,却寻不着……
片刻后——
饭店经理指挥清洁工,将墙上涂鸦清除。
“真没公德心啊,在人家墙面乱涂鸦。”胖经理抹着汗,告诉清洁工。“快,天亮前把这个乱七八糟的清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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