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啦,妈会骂人的,我们要快点打包好行李才行。”忙着整理衣物的他,停下手边的工作劝阻。
“真的一下子就好了。我去送信给一个学长,很快就会回来。”话还没说完,她人就一溜烟的跑走了。
她手中拿着要给孙东靖的信,来到了他每天补习都会经过的地方等,她心知肚明今天是自己向他表白的最后机会了。
她从没想过帮别人送情书给他,会送到最后连自己都沦陷,临别在即,那种不舍的感觉也益发强烈。
这封信在几天前她得知自己可能要搬回南部时就已经写好了,迟迟未送,就是不想那么快面对现实。
她真的好傻,此刻不得不承认自己帮别人送情书给他,都是有私心的成分在,因为那是她光明正大接近他,即使被拒绝也不会难堪的理由。
“太阳已经要下山了,为什么还没来呢?快要来不及了……”她来回踱步着,涔涔的汗水浸湿了她的脸颊和背脊。心里仿佛有个时钟滴答滴答的在做倒数,一分一秒都让她难熬。
挥拭着如淌雨的汗珠,她将手中的信一握再握,等待好久却还是不见孙东靖的人影,一股凉意爬上了心头。
就算他来了,会愿意收下她送的信吗?还是依然冷漠的退回?无所谓了,只要能见他最后一眼就好……
等待中,远处传来一道愈来愈清楚的声音,打断了她的沉思。
“原来你在这里,快一点回家了,晚上八点的火车会来不及。”哥哥大老远的跑来叫喊,见她还不肯动身,抓着她的手腕硬是拖着走。
“哥……让我再等一下,拜托!”她的语气充满恳求。
“不行,快点跟我走。”他也不想强迫她,但是没办法。
她被哥哥拉着一面跑,一面不停地回首,哪怕只要捕捉到一丝孙东靖的身影,再看他一眼也好。
可惜他终究还是未曾出现。
眼角偷偷地滑落两行泪,她对他的爱,还没来得及开始就已经宣告结束了。
于是这封告白的信也就随着她的心,一并被收入了时光记忆的宝盒里……
铃--铃--
闹钟的声音震耳欲聋的响起。
吵死了,八点半了吗?
阳光柔和的洒入窗内,晒得人暖呼呼的不想起床,全身包里得像毛毛虫的季晓芙从棉被里探出一只手,在床头抓呀抓的,想找那个该死的闹钟。
发现找不到,她猛然坐起身。
“靠!原来在桌子上。”她不情愿的滑下床按掉闹钟,稍微扭动了一下身体,才察觉全身痛到爆。
她咬牙忍住酸痛,浑浑噩噩的走进浴室开始盥洗。
等到换好了上班时必穿的套装,她才坐到梳妆台前,准备做每天全天下女人都会做的事--在脸上涂粉漆。
但当看到镜子里的女人时,她不禁大叫了声,“啊,你……你是谁?怎么长得像猪头一样?已经天亮了,鬼不是都要回家了吗?”她的瞌睡虫顿时吓得全都跑光光。
哦,白痴,镜子里的人当然是她嘛。大白天的怎么会有鬼咧?
等等……她怎么会变成这样?
对着镜子里的自己品头论足一番,她眼睛肿得像青蛙,下巴到腮帮子全都是瘀青,唇瓣则变成了两条大香肠……妈妈咪呀!这些伤都是被孙东靖打的吗?
出手这么不留情面还说爱她?恨她才是真的吧。她深深庆幸自己昨天逃开他魔爪的智举。
不过怎么办?这张脸她要怎么去上班?去参加万圣节Party这差不多。偏偏今天又有联谊茶会要她主持,不去也不行,一场活动下来少说也能净收个五、六万,对公司可是不无小补。
想到此,她索性拿起粉扑猛拍脸,为自己上了一层厚厚的妆,尽量遮掩怵目惊心的痕迹。
到了联谊茶会的场地,她就知道自己这张怪异的脸势必会引起一连串的讨论。
“组长,你怎么了?怎么脸肿成这个样子?”小美讶异的问。
“是呀是呀,瘀青看起来很严重耶。”丽丽附和着。
阿铭看她的脸色不是很好,所以识相的住嘴。果然还是女人比较八卦,她还用得着她们来介绍她的脸吗?
“我昨天到楼下对面的便利商店买东西,过马路时不小心被车子给撞到,这样你们满意了吗?”真是的,已经够呕了还来烦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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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完了早餐,季晓芙开始安排今天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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