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拗了,说:「姐姐长大了。不用洋娃娃,妹妹才要娃娃。」
可她拉着我的手,哀求道:「乖亮亮,姐姐给你买更漂亮、更新的娃娃,有长头发的那种好不好?你把娃娃还给姐姐吧,那是妈妈买给我的。」
当强盗可以当成「乖亮亮」,我还真是了不起的人物。
我看着她的眼泪无动于衷,大哥看不下去了,一把将我抱到桌子上说:「坏亮亮,偷东西是不对的行为,你喜欢当小偷吗?」
我没被凶过,看着大哥严肃的脸庞,索性放声大哭,却还是固执地嚷嚷,「我不要、我不要!我要洋娃娃!」
爸爸也气了,气我不讲道理,他抓起我,把我横放在膝盖上打我的屁股。他打一下,骂一声,「当小偷很好玩吗?你想要可以告诉爸爸,爸爸会买给你,不可以偷别人的。」
我越哭越大声,爸爸心疼,却仍然不松口,「做错事还敢哭?谁教你耍赖的……」
爸爸忘记了,我的爱耍赖是他们联手宠出来的。
一下下清脆的啪响声,听得姐姐却心疼了,她出声制止,「爸,别打了,亮亮要……给她就是了。」说完,掩面跑回房间。
爸爸放我下来,追着姐姐回房安慰去。
二哥叹了口气,他从不会真正对我发脾气。他拉过我,轻声问:「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情?」
我吸着鼻子,愤愤地控诉,「不公平,妈妈给你们买玩具,都没有给亮亮买玩具!不公平,妈妈带你们出去玩,不带亮亮;不公平,我不要当坏亮亮,不要害死妈妈,不公平、不公平、不公平……我要妈妈啦!我要坏亮亮死翘翘,不要妈妈死掉……」
我不记得自己喊了几次不公平,只记得自己哭喊得声嘶力竭,仿佛要把肚子里的嫉妒、愤怒一古脑全喊出来。
我的「不公平」,狠狠地扯皱了大哥、二哥的眉毛,忽地,他们所有的气都像是消了。
二哥伸手把我揽进怀里,轻轻拍着、摇着、晃着。他说:「不是亮亮的错,亮亮很乖、没有坏坏,你不要听别人乱说。」
如今回想,原来我对自己间接造成母亲死亡的罪恶感,在那么小的时候就形成了。
另外一个掠夺品,是二哥的蓝色笔记本,他在十四、五岁时写的,里面有很多篇情书,没有署名。
当时我不清楚,后来才知道,那是写给姐姐的。
我抢了它,不肯归还,不论二哥怎么哄、怎么劝,我就是要把笔记本藏在他找不到的地方。我固执、我拗,我是个名副其实的强盗。
后来二哥没办法,只好放弃,他大概认为反正我还小、看不懂。
他不晓得,九岁的我已经读过很多书了,里面的字句我怎么会看不懂?他不知道,我总是读着它,一遍遍假装自己是那些情书的收信人……
第三样东西,是一件蓝色的毛衣。
大哥在大学时交了女朋友,曾经带回家,她长得很可爱、像颗小苹果,大家都喜欢她,都叫她果果。
她在圣诞节时亲手织了件毛衣送给大哥,那段时间,我看大哥经常把它穿在身上。
可是后来,她喜欢上别的男人,抛弃了大哥。
我气疯了,从衣柜里把毛衣拿走,用剪刀剪成十几片,大哥下课回家后,发现毛衣不见,到处找人问。帮佣的林妈妈看见我拿了。
直到现在,我仍然记得大哥愤怒的眼神,我想……要不是二哥在场,或许大哥会把我从楼上往下丢。
但二哥没有骂我,他只是无奈的叹气问:「你是不是一定要把我们心爱的东西都抢走才甘心?」
是吗?或许是吧。后来我也试过抢夺二哥的爱情,虽然没成功,但「强盗」的这个罪名,无论如何我都躲不掉了。
虎父无犬女,短短三个月,亮亮就让那些观望的、看笑话的员工,收拾起他们轻慢的态度,参与会议的公司元老们,不敢再看不起她这个十八岁的董事长。
只是要做到这样,确实得付出相当的代价,这三个月来,她每天睡觉的时间不超过两个钟头。她精神紧绷,随时随地处于战备状态,她睁大眼睛拼命学习,她好胜而积极地寻求表现。
因此这段时间,公司的业务没有呈现停滞状态,反而在稳定中缓慢成长。
她的成功,哥哥姐姐们的鼎力相助也功不可没,在外人眼里,他们并没有因为之前的「夺位风波」感情有了嫌隙,他们仍然时时对她提点叮咛,尽全力地助她摆平大小状况。
当公司新一季的业绩报表出炉后,外头称赞的对象,多是前董事长收养的三位经理,大家都说沐先生有眼光,养大三个有情有义、知恩图报的孩子,许多业界同行还在私底下使手段,想将三人挖角,更有人企图用婚姻把他们纳入自己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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