赊爱小女人(23)

2025-03-01 评论


他们笑得很愉悦,姐姐笑歪在二哥的肩膀上,两人干杯、聊天,仿佛天地间再没有什么事,比他们在一起更幸福。

多久了,她有多久没见二哥这样开怀大笑了?不愿承认,但事实不会因她的逃避有所改变,二哥在姐姐身边时多半开心惬意,在她身边时,却总是无奈叹气……

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姐姐身上有他想追寻的爱情与未来,而她身上只有让他迫不及待想逃的压迫感?是这样吗?

她的心再次被揉碎了,像机器人般僵硬走开,静静走下楼梯、走进客厅、打开大门。

她走进庭院、再走出庭院、走出她的家,离开了那个总能让她心平气和的避风港。

这又没什么,她早就知道了,二哥对姐姐是从十几岁就开始的单恋。多年媳妇熬成婆,二哥总算熬出姐姐的一句承诺。

是不是该恭喜他们呢?错,恭喜的话打死她也不会说,她要做的是破坏、是离间、是把他们两人远远的分开。

但分开他们就没问题了吗?如果他们就是彼此互属、就是一生注定呢?

本来她以为没关系的,以为只要她爱他就可以,因为她够坏、够任性,也够会耍赖,总有手段把他留在身边,等一年、两年、十年过去了,他就会慢慢习惯身边的女生除了沐亮云,不会是别人。

可……原来还是有关系的,只要有心,就会嫉妒、会介意,介意那个男人爱的是别的女人,不是自己……

亮亮不知走了多久,直到看见一间热闹的酒吧之后,才停下脚步。

她走进酒吧,点了一杯不晓得是什么东西的红色液体,仰头一口饮尽,灼热感顺着喉咙往下侵袭,呛得她眼泪鼻涕直流。

她不懂,酒的味道这么差,为什么老是有人一杯一杯往肚子取灌,他们想冲掉什么?是满心的寂寞,还是说也说不出口的哀愁?

满满的一屋子人,一屋子寂寞环绕着她,她被孤独压得喘不过气。

小事情啊,不过是姐姐笑倒在二哥的怀里而已,这算什么呢?自己都跟他上床了!

小事情啊,不过是他们彼此有了约定,那又如何?结婚的男人都可以是别人的囊中物了,更何况只是小小的约定……

她不会输的,沐亮云哪里会输?她不是在短短几个月里就让人刮目相看了吗?

她要的东西,从小哪一样没到手?连林道民那个色鬼都被她耍了,她还有什么事做不到?

她是沐亮云耶!了不起的、伟大的、聪明的、骄傲的、自负的……沐亮云……

她虚张声势,她夸大自己,可越夸赞、越自大,她就越心虚。

她又要了杯酒,仰头再干掉,辛辣滋味沿着喉管往下滑,烧了舌头、烧了喉,烧灼了胸口的那股窒息感,烧了她那颗还在大声喊「不公平」的心。

有没有看过人家煮土虱?先把活生生的土虱用酒浸泡着,等它醉得动弹不得后再下锅,它就死得一点都不痛。

这是个好方法,来吧,用酒把她的心泡着、浸着吧,让它忘记爱情会令人痛,忘记那个他们相互约定后的笑脸,忘记她爱他、他却爱着别人的事实。

等到心僵硬、死亡,她就不会再觉得疼痛了。

亮亮一杯接一杯,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走出酒吧时,她发现天空下起毛毛雨。

是雨……有雨了?

是老天知道她太痛苦,明白她的泪水将要决堤,好心为她送来礼物了吗?

真好,有雨了,有雨的日子她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哭泣。

想也不想的,她揭起嘴角,露出灿烂笑颜,然后放任泪水在颊边奔流……

雨天真好,她不想当公主了,她要当个雨天女孩……

这个晚上,狼狈的人,不只有林道民。我看过一篇文章,它在探讨天才教育,内容里谈到许多父母从很小就把孩子当成天才一路训练,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句话是——三岁会做五岁的事、七岁会读十岁的书,看起来很厉害,但六十岁时会做七十岁的事,还很了不起吗?

我百分之百同意,同意这种早慧训练是种折磨人的苦刑。

我在十八岁那年被逼着迅速长大——或许用「被逼」二字来形容并不恰当,因为那毕竟是我自己的决定——不论如何,那段日子不管经过多久后再次回想,都是让人害怕的折磨。

十八岁的董事长,我不知道在别人心里是羡慕还是嫉妒?但我自己清楚每次开会,我的心跳几乎每分钟都破百,一场会议下来,我像跑了五千公尺,累到喘不过气。房间里的大床对我有着强烈吸引力,很多个晚上,我都在想,如果就这样中风了,再也不必辛苦起床,不知有多好;穿上高跟鞋和套装时,我的腰背挺得很酸,头上紧扎的发,拉得我的头皮发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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