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究竟是纯情还是「浩呆」?是说这两者有差别吗?秦绯云决定大发慈悲替两人转移注意力。
「抱歉啦,我都忘了时间了,去看看有没有舅舅要的书吧。」她把漫画放回书柜,转身去找中医专书区,云峥不禁松了一口气。
而想到他竟然呆呆地陪她呆站一个小时,这中间一句牢骚也没有,背过身去的秦绯云,笑意却越来越藏不住。
这下好啦,要买什么书回去「孝敬」舅舅?秦绯云站在书柜前,一个头两个大,对自小在美国长大的她来说,中医完全是异世界的产物。
「弦叔要买的书,书名是什么?」这家书局虽然大,但中医药理的书向来小众,即使是这间规模不小的书店,也只辟了小小一格。
「欸……好像是……」最好她掰得出来啦!「我看这里好像没有耶。我肚子饿了,我们先去吃饭好了。」直接打哈哈蒙混过去,她拉着云峥就往外走,在经过心理教育书籍专区时忍不住停下脚步。
青少年心理学,小标题是霸凌与同侪关系分析……秦绯云挑眉,停下脚步,想了两秒就拿了一本要去结帐。
「……」美国人有习惯逛书店一定得买本书才能离开吗?他知道这腹诽很乡巴佬,但除此之外他实在找不到解释来理解这位大小姐的行为,只能默默跟着她,在她结完帐后默默接过根本没什么重量的袋子。
秦绯云倒是得意极了。好歹这一小时没白混,她还是给舅舅他老人家带了本伴手礼,她相信比起中医什么的,这本更适合他!
养小孩那么简单啊?也不想想不幸过世的表哥还不是他自己亲手带大的,他根本是个新手,想当一个少年的爹和一群青少年的师父,他最好先搞懂这些年轻人在想什么!秦绯云带他到一家快餐店,云峥也没自作聪明地要带她去吃速食——舅舅那群笨蛋徒弟以前为了讨好她,真的这么做过,她都想翻白眼了。
住美国,就一定要爱吃麦当劳吗?老实说,她从小到大根本没吃过几次速食,也不怎么羡慕能任意吃速食的人,毕竟她对吃也是很挑的——不是价钱高低的问题,好不好吃才是重点!
当然,这也是因为云峥并不喜欢乱花钱的关系。舅舅在生活开销上其实给得很大方,昨天聊天时舅舅就说过,现在家里管钱的人是云峥。
很不可思议对吧?这件事母亲已经念过了,竟然让一个未成年的孩子管钱,神经大条也不能这样乱来吧?所以她当场并没有表现出讶异的表情。舅舅把家里所有生活费交给云峥,但是没想过关于零用钱的问题,才会以为云峥需要零用钱,却不敢从生活费里调度。
而负责管钱的云峥,从昨天到现在,秦绯云也没看到他身上有什么时髦的用品,就连手表也是很老旧的便宜款。舅舅说他想给云峥买台代步的脚踏车,他也拒绝了,只骑家里没人骑的老旧淑女车。
她理解他寄人篱下的那一点坚持,所以也不奇怪,于是带他去吃一家便宜好吃,又有冷气可吹的快餐店。每年回台湾小住几个月,她可不是闲在家里当宅女,而且对于所谓上流社会的高级场所或台湾名门千金会出入的场合更没兴趣——都回台湾了,她还要继续当千金大小姐,那倒不如留在美国。
因为如此,云峥又有些讶异了,连他也不知道有这样的好地方。
下午一点要面试的地方,也是一家餐厅。秦绯云看着云峥一手捧着碗,静静地吃饭,而她手肘搁在桌上支着脸颊,比他还没规矩。
听说云峥的母亲以前也是千金小姐,所以对云峥一些生活习惯上的小规矩要求也不含糊。
只可惜千金小姐遇人不淑啊。
「为什么你专找餐饮业的工打?真的对厨艺有兴趣吗?」
云峥停下吃饭的动作,好像对她的问题有些诧异,半晌才道,「因为餐饮业的打工最好找。」并不是他特别有兴趣。
果然如此。秦绯云放下筷子,「你不觉得与其找份容易找的工作,不如找个对你有帮助或者你有兴趣的工作,这样比较能说服舅舅同意吗?至少你多了说服他的条件。」
她说的有道理,可是老实说,他并不知道自己的兴趣是什么。
从小到大,对他来说,工作就是有钱赚,能替家里解决困境,他从没想过关于自己的兴趣问题。
他闷不吭声地吃着饭,然后看了一眼一边挑掉胡萝卜,一边把毛豆挑起来吃掉的秦绯云,差点想开口叫她不要挑食。
顿了一下,他决定转移话题,「你的想法很像成年人。」甚至想得比她舅舅、他养父都要周密。她才十五岁而已吧?他原想说她早熟,但这个字眼由同样未成年的他说出口,可能显得很滑稽,所以他思量了各种形容词,最后勉强想到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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