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住、稳住!就算保留二十六年的处子之身失陷于他,她……也要保住颜面,假装不认识他,坚持到取得代理权才行。
“不,雷总裁,您的身分尊贵,还是称呼你雷总裁比较好。”她很快地转回头,把注意力移回眼前的路况,保持距离,才是上策。
他是很帅,无人匹敌的帅,如果和他谈恋爱,她一定可以扳回颜面,成功的气死白展基,再让张乃芳流口水!
不!她在想什么……她怎么可以那么自私,把他当成报复的工具。
“我不介意。”他轻笑,似乎以看她发窘为乐!
她在夜店时,就像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女王,但现在却像个忐忑不安的小女孩,这让他感到好奇。
“可是我、介、意!”她一急,立刻启动防卫系统,突然大声回应。
他根本是食髓知味、图谋不轨,如果他以为她会像喝醉酒那晚,再度勾诱他上床,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然而他没有被她低吼的声音给吓住,反而莞尔一笑,目光灼灼地盯著专心开车的她。她白天的一丝不苟,和那晚的热情如火,实在有如天壤之别。
她虽然娇小,但身材玲珑,线条匀称,这套洋装穿在她身上显得甜美秀气,他舍不得移开目光。“你穿洋装很好看。”
“谢谢。”她略微放松地报以笑意,庆幸他总算讲了一句得体的话了。
“但是火红色更适合你。”他的锐眸眯起,闪现危险的光芒。
“火红……?!”她一愣,想起那晚她在夜店的确是穿了一件火红的洋装……
厚!他偏要提那档事吗?
不,快装傻、装呆!她要是承认她就是他一夜情的对象,两人的立场岂不变得尴尬了吗?“很可惜,我不喜欢穿红色的衣服。”
“是吗?”看著她错愕后又立刻装傻的表情,雷奕德的嘴角扬起一抹迷人的弧形。
她为什么不敢承认两人共度狂野的一夜?还是她比较喜欢跟他玩游戏?
“当然。”那晚是例外,情非得已才会穿上火红洋装去买醉,没什么好提的。
他灼热的注视好像有透视人心的功能,那种谍对谍的暧昧气氛,让她很难专注开车!“雷总裁,你可以看看外面的建筑物,世界第一高楼就在你眼前。”
“住在饭店里,我已经看过它了。”101的魅力不及她,她的一举手一投足都令他想起那疯狂美妙的一夜,她的一颦一笑令他神往迷恋。
很诡异,他不曾对任何女人有过痴迷和想念,这种感觉也令他自己感到诧异,到底是因为“被用过即丢”让他感到不甘心,或者只是单纯被她的美色所迷惑,还是有别的……他也迫切地想找到解答。
“你会不会口渴啊?”庞芝芝偷觑老是口不择言的他一眼,买点水给他喝,堵住他的嘴巴,应该是个暂时解除危机的好办法。
“你呢?喜欢喝琴酒吗?”她越是想掩饰什么,他越觉得有趣,更想陪她玩玩了。
琴酒?!这句话令庞芝芝一愣,她是在夜店喝了不少琴酒,连这个他都注意到了。“雷总裁有所不知,在台湾酒后驾车是要重罚的,咖啡比较适合我。”
“喔,我在台湾的夜店喝酒,看见年轻女孩喜欢划酒拳助兴,你会吗?”雷奕德眼眸闪现兴味,不放过她。
“什么……酒拳啊?”他非要掀出她的底啊!她偷瞪他一眼。
“两只小蜜蜂呀,飞在花丛中呀……”
“这种是小朋友玩的游戏。”她现在头脑清醒得很,别想拐她上当,换点话题好了。“你来台湾,除了上夜店,有没有特别喜欢什么?”
“有,”雷奕德盯著她,勾起的薄唇既温柔又狡黠。“我特别喜欢……台湾的小野猫。”
小野猫?!庞芝芝又是心若擂鼓。
他的眼神、他由笑容、他说的每一字、每一句,都该死地害她心慌慌、意乱乱,他简直是地狱派来均恶雍。
“小、心!”
“哇啊~~”她一回神,只见路上突然跑出一只逛大街的流浪狗儿,她惊叫一声,猛地将方向盘打向右边,车子咻一下偏离快车道——
砰!雷奕德的头,应声吻上了车窗,痛哼声也立时响起。“噢呜~~”
“你没事吧?”她侧头关心地问。
“没……”雷奕德苦笑,又见车子快撞到前面的机车。“小心前面!”
吱——
她立刻踩下煞车。
重力加速度之下,雷奕德上身前倾,脑袋再次重重地撞上挡风玻璃。“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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