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于上一次的短暂碰触,他辗转吮吻了她好一会才放开,一股强烈的悸动情绪措手不及的朝她扑卷而来,淹没了她整个心神。
他笑著放开她的同时,电梯正好也在一楼停住,他把恍惚的她轻推出去,目送著她离开。
“掰喽,亲爱的未婚妻。”
如果说这世界上有比吸毒还更容易让人上瘾的,那绝对非恋爱莫属,陆承蔚发现要爱上那钰婕,竟是超乎他想像的容易,恋爱连带的让他工作效率更好,他喜欢这种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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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那钰婕和门市人员还在忙著打点新品陈设时,陆承蔚已经驾著车子来到外头,他坐在驾驶座上欣赏她认真工作的模样,觉得眼前的她简直美得不可方物,难怪大家总笑说情人眼里出西施。
不过,陆承蔚则更相信,是认真的女人浑身散发出的动人风情吸引他。
刚才离开公司的时候,瞥见彭经理用一种很吊诡的眼神望著他,仿彿他头上长出两个角似的。
这也难怪,打从两年前进入雷灭集团工作开始,外界对他的印象,全是在冷漠、严肃、疏离这样不亲切的字眼上打转,大家都知道“工作狂”三个字就等于是他陆承蔚的另一个名字,能够在下班时间一到就看见他迫不及待的离开,这的确是叫人意外。
没办法,工作虽重要,然而恋爱的渴望更是无法抵挡。
他不想催促她,就这样静默的等候著,直到透过落地橱窗看见她严肃的脸庞终于开心的绽放出充满成就感的笑容,陆承蔚知道她顺利完成工作了。
他拿出手机拨出号码,只见门市里的她连忙奔向沙发上的公事包,拿起手机,“喂,你好。”
“可以走了吗?我在外面。”
一听见他的声音,原本投注在工作上的专注神情当场溃散,她眸子里又不自觉的进发出恋爱的迷蒙。
转过身子朝外头的马路东张西望,直到陆承蔚降下车窗透露了自己的所在,她旋即用一种压抑的恋慕眼神朝他看去,“我、我马上就好。”
两分钟后,她快步走出门市,尽可能低调的躲入路旁等候多时的车子。
“怎么,跟我约会得像个小偷一样偷偷摸摸的吗?”陆承蔚揶揄问。
她偷瞟了他一眼,只看见他嘴角的揶揄。也罢,像他这种习惯被众人瞩目的人,永远不懂平凡人被关切的痛苦。
“饿了?”
她摇摇头,“刚才喝了杯咖啡,还吃了块蛋糕,不饿。”
陆承蔚没再说什么,双手操控著方向盘,往他们今晚要约会的地点开去。
不知怎的,那钰婕的目光很难从他的手指上移开。
相较于她,陆承蔚的手明显修长许多,指甲修剪得整齐又干净,很漂亮。
第一次看到他,她便觉得他是上天的完美杰作,实在不是她这样平凡的人可以亵渎的,可是,心里却抵抗不住诱惑,还是跟那些爱慕者一样,对他产生一种痴迷的情愫。
至今,她还是不懂,为什么他会认真看待她酒后的胡言乱语?那天晚上她到底做了什么啊?她问过他,可他每次总是一笑带过,就是没打算正面回答她的问题。
“我的手看起来很像薯条还是炸鸡柳之类的食物吗?要不然我怎么感觉你好像很想把它们吃下肚似的。”
被人赃俱获的那钰婕顿时涨红了脸,不知道要怎么解释自己留连的目光,只能颠三倒四的说:“很漂亮,你的手。”
“漂亮?你用漂亮来形容一个男人的手?等等,你这是称赞还是羞辱?”趁著停红灯的空档,他忍不住别过脸来问。
“当然是称赞,漂亮怎么会是羞辱!”
“我很高兴你喜欢我的手,但是漂亮不适合男人。”
“因为找不到更好的形容词……”
不是瘦骨嶙峋的枯指,而是骨肉比例完美的修长手指,很多男人不是把指甲修得像狗啃,就是放任指甲胡乱生长,万一不注重清洁,堆积污垢,看起来实在很恐怖。
陆承蔚的手指绝对有一百分的完美。
他笑了笑,“会打网球吗?”
“大学体育课修过一学期,不过打得很糟。”
陆承蔚点点头,突然拉起她的手,下一秒又松开,她的手因重力回坠。
“看得出来你缺乏运动。”
直到抵达目的地,那钰婕才知道今晚的约会内容是打网球。
她事先什么都不知道,自然什么都没准备,换上在运动俱乐部新买的服装、球鞋,手握著球拍,被强行拖来球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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