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御春抬起头,看到了一张皮皮的笑脸。「之优!」
罗之优继续说:「叹,合伙人,妳之前跟我说过的那位活得不太好,因为妳每天都买鳄鱼头转不同边的Lacoste给他穿的金主就是于月啊?」
「我都不知道于月这么有名,连妳都认识。」那男人的企业王国普腾斯可能比他本人出名多了,他一向十分低调。她的几个死党中最有可能认识于月是碗儿,当然是因为老公宣镜宁的关系,怎么连之优也知道他?
说起来这世界真的挺小的就是,之优的大哥就是罗首席律师罗旭旸,之优主持的服饰品牌连锁AND,她除了有股份外,也担任美学顾问。
「普腾斯很久以前就听过,国外的大企业嘛。至于于先生,是从女厕里的八卦听来的。」奇怪了,她好像特别容易从厕所里听到一些有的没的。「所谓的父死子继就是刚听来的,女人的文学素养在骂人时特别能发挥得淋漓尽致。」
「好像是。」
「喂,于月的老头儿,不会是妳口中的老顽童吧?」
这女人,好像什么事都瞒不过她。
「是又怎样?」
「那就是了。」冯御春又啜了口调酒。
「喂,妳不会喜欢上那位于月先生吧?〕看她又要了杯酒,罗之优好笑的说;「如果是的话,那不叫父死子继,而是父债子还?」
「罗之优,没事一双眼不要活似x光机一样。」好朋友是交来吐槽的吗?
讨厌!
「是的,女王陛下!」她环顾了一下四周。「我说,妳陪着那位金主先生出席这种宴会是来练胆识的吗?」到处都是不友善的眼神呢!虽说她相信,会受到这样的高度注目绝对是在好友意料中的事。
练胆识?「妳是说我,还是他?」
「呵呵呵……我知道妳的胆子够大了,属于『高处不胜寒』级的,那妳干么捉于月来练心脏?」
「一个连这么点压力都受不住的人,不配去爱人。」
哎呀呀……很有意的一句话呢,她是指……有人已经对她动了心、她得先让他知道爱她真的要很有勇气,心脏要够强,要不就请回头吗?
而依小春的性子,她这个人除非也喜欢对方,要不她不会允许任何人喜欢她,半点暧昧也不会给。
也就是说,他们目前的状态是彼此都有点意思喽?
嗯、有些事问得清楚明白就没味道了、小春一向是个懒得说太多的人、她给了一些点、要看清楚轮廓就要懂得将点点相连成形。
看戏吧、看戏吧,再有杯酒助兴就更好了。
罗之优向侍者要了杯鸡尾酒,她向好友举杯。「祝什么好呢?呵……就祝某个男人够格一议妳爱吧!」
冯御春一扬眉。让她爱?又被之优看穿了吗?钦。这女人,自己的感情迷糊得很,别人的她倒是精了。
「干杯!」杯子一碰,酒波在杯中荡漾。
两人又聊了一会儿,然后罗之优被未婚夫贺曜墀给逮走了。冯御春这才发现,于月被宣伯父借走很久了,她四下梭巡,在一根大柱子下,发现于月高人一等的身影。
她注意到宣伯父的表情有点严厉,而于月则冷着脸。
她知道宣伯父是认出她后,才「忽然有事」表示要和于月谈,而且还故意避开她。她想对方要说什么,她也是心知肚明的。
这就当是他们之间第一场暴风雨吧。
熬得过,他们之间的爱情种子才有可能发芽,否则啊,爱情是够美丽,但没有绝对的勇气、绝对的抗压性、十足十的执着,便保护不了美丽的花朵开花结果,终究使得花儿受到更大的伤害罢了。
于月像发现她在找他,又说了几句话后,便快步朝着她走了过来,脸上有着恼火的怒意。
冯御春笑吟吟的看着他,「聊完了啊?」脸色有够臭的。
「我们走吧!」
「我刚喝了些酒,可还没吃东西呢!」五星级的欧式自助餐,不吃可惜。
于月不知是在气那些人,还是气她脸上不当一回事的笑意,恼火的说:「有人看到妳都快吃不下了,妳不会以为妳在这里是受欢迎的吧?」
「看到我会吃不下?呵呵!这样才好,那我可以多吃一些。」
于月的脸色臭到都发出味道了。「冯御春!」
「OK!OK!OK!不吃就不吃,那就回家吧!」
两人出了会场,上了车后,于月似乎还平息不了郁闷的心情,他冷脸看着外头炫目的霓虹,好一会儿他才开口——
「以后,妳不要参加这种无聊的餐会了,我也不参加。」
耽美书斋推荐浏览: 有容
于月
冯御春
近水楼台
由嫌生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