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前,我还在写第三者系列,当时正在构思「一个屋檐下」这个系列的大纲,老三有参考的对象,老大也有了,那么老二呢?怎办?我想不出来啊!
这时候,已经到纽约适应环境的窃笑兄上线了,我们有一搭、没一搭的聊了起来,他的ID到了纽约还是没变,老想要扑倒御姊,而且老爱玩有萝莉的PS2游戏,零红蝶是他的最爱。(叹)
不知道为什么,他竟然开始讲起他国中的辛酸血泪史,当时的时间是半夜三点多,他在MSN上含泪泣诉他的笑话人生,我则在电脑前笑得差点断气,脑中顿时闪过一个念头--哦耶!我有男主角了,就是你了!尘尘,你的倒楣事迹就是这本书的重点啊!
在此我要说明,本书中男主角国中时代发生的一切衰事,都是真人真事,血淋淋又令人喷饭,我还一度害怕得写成上、下两集,因为实在太好笑啦!
在我开稿的前几天,又遇到了好一阵子不见的窃笑兄,他非常热络的踹了我一下之后说:「我有一个女朋友在小说出租店打工,我们聊到小说,我说我认识妳,她说妳的书在他们店里出租率算前几名的。」
明明是要帮我打气加油的话,可我看到之后却疯狂大笑,心里想着:你还敢说你认识我哦?你疯了~~
我回他,「你还要说你是我下一本书的男主角哦(倒楣的那一面)。」之后再顺便催序,要他准备好交给我。虽然他哀嚎他作文成绩很差,可我非常大方的给他时间慢慢写,没要他第二天就交哦!
之后我们讨论起,如果他帮我写的序,被玩魔力又刚好认识我们的人看到了怎办?
我的回答非常干脆,「我早就不玩了,有差吗?」他则潇洒与我同进退,反正他在美国念书也没时间玩。
此刻,我提醒了他一件非常重要的事。
「噗,你那个在书店打工的女朋友,下下个月看到你当男主角的书,她会不会大笑?」明明书还没出,也还没有写好,我已经在电脑前面大笑了。
他这才想起大事不妙,大喊「夭寿」,因为他那位女朋友跟他是国中同学,他的糗事她几乎都知道。
当窃笑兄大声呼喊还他清白的同时,还不忘怪罪糗事里的那个学妹带赛,抱怨时又从中抖出一些上回没补充到的笑料,我的天啊!好想全部都写起来!但若全部都写出来的话,这本书会变成「窃笑兄的笑话人生」啊!
我又说:「我要在书上把你跟那个学妹配成一对。」
他看到之后的反应是「挖哩咧」三个字,足以想见他有多么惧怕那位学妹了。
从他身上我可以得知,当一个男人碰上一个女人总会发生倒楣事时,男人躲都来不及,根本不可能配成一对!那是小说里面才有的情节。
正因为是小说里面才有的情节,所以我要把它完成,完成窃笑兄的笑话人生。
不过话说回来,窃笑兄跟那位学妹的孽缘并没有结束,听说前阵子他们才在国外巧遇,而他又被从天而降的可乐罐砸中--跑这么远还能遇到?!我只能说,窃笑兄,你保重啊!
希望你平安回台湾!(拭泪)人,人山人海的人群,一步出圆山捷运站就可看见将中山足球场团团包围的疯狂歌迷。
这是Luna乐团的演唱会,才中午十二点,距离开场还有七个小时,整个足球场周围却已挤满排队等着进场的歌迷,他们来自世界各地,不畏炽热的太阳,排着长长的队伍,只为等待七小时后的摇滚盛会。
这是中山足球场第一次举办三百六十度舞台的大型演唱会,也是Luna第一次大型户外演唱会。为了庆祝成军九年,他们把这值得纪念的演唱会办在台湾--他们开始的地方。
为了这场「Luna'sMagic」演唱会,唱片公司及赞助商特地从美国请来舞台设计大师规划,打造一场魔幻惊奇的摇滚演唱会。
Luna的成员分别是鼓手--加百列,他生着一张清秀白皙的娃娃脸,皮肤比女人还滑嫩,彷佛永远不会老,被歌迷戏称为Luna的小正太,但他打起鼓来狂野又迷人,是许多男同志及大姊姊们的最爱。
吉他手--米凯尔,染了一头红发,表情永远是101号的臭脸,惜字如金,任凭团员如何拱他在演唱会上开口,仍是一个不爽就转身走人,可是脾气这么不好的他,却是四人中最早结婚有小孩的,他是个爱家、爱妻、爱子的好男人。
键盘手--拉斐尔,团员中年纪最大的,古典音乐出身,却奇异的适合摇滚乐,除了弹了一手好琴之外,还擅长小提琴,标准的翩翩贵公子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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