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汀颖兴奋的开著车,真想一口气飞驰到公司,可惜红灯了。
随著前方的车辆停下,她也缓缓的煞车,趁著这个空档,拿出化妆镜整理仪容、头发,然後取出一条未开封的口红。
要擦口红吗?简汀颖犹豫不决。
这条口红是她昨天一时兴起买的,但她怎样都没有勇气涂上,总觉得涂上了就和她一身的打扮不合,怪里怪气的……
暗忖著,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著。
她和平常一样穿著简单的T恤、牛仔裤,只差她身上穿的这件衣服是昨天特别买的名牌货,质料好得不得了。
「他」看到这样中性的她,会不会把她当成男的啊?毕竟她蓄著短发,又有一百七十公分高,确实会有年轻美眉把她当成男的,对她投怀送抱……
当然她也有想过乾脆换洋装算了,把自己打扮成美美的女生,但她光想就觉得做作无比,鸡皮疙瘩掉了一地。
简汀颖叹了口气,把口红收好。
反正,被当成男生她也习惯了。再说,她的个人资料上就有注明性别了,「他」不至於从头到尾都把她当成男的吧?
其实简汀颖的五官很精致秀气,只因为她蓄著短发,眉宇间有股浑然天成的英气,加上她那中性的打扮,所以第一眼总是被人当成俊秀的美少年。
「绿灯了……」
她等著前方的车往前开,无料车辆一动也不动,塞了近十分钟之久。
「搞什麽鬼,我从没在这条路碰上塞车……」
她等得不耐烦了,探了探窗外,想说前面是不是发生什么意外,恰好听到有人七嘴八舌的说著八卦。
「听说前面有对情侣在吵架,女的扬言要自杀。」
「不会吧,我正赶著上班耶!」
她也正赶著上班啊!
简汀颖气急败坏的看了看手表。
她时间都拿捏好了,原本能提前抵达公司的,这下子全被这突如其来的塞车给害惨了。
可恶,情侣吵架不会回家吵啊,反正床头吵床尾和,在大马路上吵算什麽!?真是丢人现眼!
警察呢?
遇到这种事,一定有人会报警处理的,怎麽到现在警察都还没来?
老天,剩下五分钟,她就迟到了。
简汀颖受不了了,她火大的下了车,迈开长腿向前步去。
她绝不允许有人那麽嚣张的挡了她的路!
几百公尺前,正有一对男女正如火如荼的吵著——
「呜呜,不要管我,让我死吧,让我被车子撞死吧!」长相艳丽的女人赖在马路中央不肯走,闹得丑态百出,气质全无。
「丽莎,别闹了。」文熙军脸色不太好。
他原本还有耐性哄她的,但十几分过去了,她还是那麽我行我素,他只好报警,请熟识的警察过来处理。
事实上,他根本不知道她在发什麽疯,今天早上出门时,他刚好接到她的电话,因为顺路,所以他就接她去上班。
岂知她喝得醉茫茫的,一上车,闻到他车上有别的女人的香水味,就猛吃醋,还质问他这几天跟哪个女人来往、他到底爱不爱她等。
爱?
要他念成日文、英文,或任何语言都没问题,但他字典里就是没有这个字。
他明明把游戏规则说得很清楚了,她的解读能力有那麽差吗?
要不是他知道她喝了不少酒,刚刚还歇斯底里的跳了车,他早就把她扔下了。
「我偏要闹!我要你跟我结婚,我要当文家的少奶奶,听到了没?」丽莎在马路上跳著,以为这样她就能美梦成真。
「走!」
她闹了十几分钟,他也好言相劝了十几分钟了,文熙军不想再迁就她了,硬是想把她拉入车内。
但丽莎用力的推开了他,疯疯癫癫的在车阵前跑来跑去的,还好,没有一辆车敢动,就怕一不小心撞上她,闹出人命。
「我不走,我要你现在跟我去公证结婚,不然我就死给你看!来啊,来撞死我啊,哈哈哈……」
疯女人!她真以为他搞不定她吗?
文熙军决定把她打晕,再交给警方处理,不然再任她吵下去,不仅驾驶们会捉狂,媒体记者要是闻风一来,那就有得瞧了。
他的风流情史一直是媒体记者最爱的八卦,但他不需要被报导这笔烂桃花!
「丽莎,过来……」他放柔语气,想哄她松下戒心。
「阿军,你要跟我结婚吗?」
「好女孩,你先过来我这里……」
文熙军噙著魅笑,果然诱得丽莎傻笑著朝他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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