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清早,韩灿军已经梳洗完毕,乖乖陪着沈氏夫妻吃早餐,这几天早上他都没碰到羽玟,所以很希望她能刚好在这个时候下楼。
沈连助见他的眼神直往楼梯处瞄过去,低声斥喝:「不吃饭在看什么?」
「没有。」他低头扒口白饭。
没错,为了能有体力忙农活,沈家的早餐也跟午、晚餐一样,吃的是干白饭配菜。
原本他也以为那么早起来,他会吞不下干硬的白饭,结果却完全相反,每天消耗大量的体力,确实让他每天清早就可以吃上两碗饭。
「赶快吃,要出门了,吃这么慢是想偷懒啊?」
韩灿军加快速度将碗里的饭菜吃完,然后起身准备跟沈连助出门。
沈王芳将碗盘放人洗碗槽后,也戴起斗笠要跟着出门,韩灿军见状立刻拦下她。「伯母,天气很热,我和伯父去就可以,你留在家里就好。」
「没关系啦!现在是采收期,多一个人手总是好的。」嘴巴虽然这样说,但沈王芳心里可是很高兴他这么贴心。
「只剩一半还没采,我和伯父去就可以了。」韩灿军还是希望她留下,除了天气热是原因之一以外,羽玟才是他最担心的:她一定是还在生他的气,所以才不爱搭理他,伯母留在家里的话,至少可以陪她聊聊天。
「你就留下好了,要是真的觉得无聊就去菜园巡视。」沈连助也赞成妻子留在家里。
沈王芳只好把已经戴好的斗笠挂回墙上。
韩灿军离去前转身对她说:「伯母,这几天羽玟都起得比较晚,气色也不是很好,好像也吃得不多,待会儿等她起床时麻烦您问一下,看她有没有什么不舒服的地方,如果她有哪里不舒服,等我中午回来再带她去看医生。」
「喔。」沈王芳轻应一声,然后和站在他身后的丈夫交换一个眼神。他们都知道羽玟晚起的原因,但现在还不是让韩灿军知道的时候。
不过,他们对韩灿军的表现确实愈来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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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灿军跟随着沈连助来到玉米田,几天下来,他已经很熟悉田里的工作,可以和沈连助分头作业好加快速度。
沈连助嘴上不说,内心却承认韩灿军的能力。他的领悟力高,一教就会,而且还会举一反三的找到更有效率的方法教他,有他帮忙,采收的速度比过去快上很多,也比较不那么费力。
韩灿军将采割下的玉米一一放到篮子里,不远处却传来异常的沙沙声响,像是有东西在阡陌间快速穿梭着,他循声看过去,以为是附近的野狗又跑来了,还来不及反应,一只如同约克夏犬般大的大田鼠即从他眼前飞奔而过,可能因为冲太快停不住而直接从他的脚背踩踏过去。
他从没看过这么大的老鼠,所以吓得往后跳一大步,还跌坐到地上,看起来很是狼狈。
他呆坐在地上,目送田鼠嚣张的离开,呆滞的眼神显示他还没回魂。
另一头的沈连助缓缓走过来,带着浓浓的揶揄口吻说:「田鼠你也怕喔?」
「从没见过这么大的老鼠。」他脸色还是呈现黯青色。
「这还算小的,甘蔗园的田鼠才叫大,又肥美,炒三杯最对味!」沈连助蹲到他身边说。
韩灿军惊异的咧着嘴看他。「三杯?那可以吃?!」脑海中浮现的三杯鼠画面,令他很想吐。
「当然,还很贵,一斤要两百五左右,庆伯每天带着他那两只黄狗在田里乱晃,就是为了抓田鼠,有时收获不错时,他一天可以进帐七千多元呢。」沈连助拍拍他的肩膀。「站得起来吗?」
「可以。」
韩灿军站起来的同时微颠了一下,沈连助立刻伸手撑住他,不自觉的脱口而出:「脚软啊?你喔,连田鼠都怕成这样,以后怎么保护自己的小孩?」
「是被石头绊到。」他解释着,并非真的是吓到脚软。
「我那边已经好了,等这边弄好就回去吧!早上不是说看羽玟不舒服吗?待会回去看看吧。」沈连助迳自走进玉米田里工作。
韩灿军望着他的背影,心情变得很轻松,因为沈连助对他的态度明显改变了,虽然没明说,但这表示伯父至少愿意试着接纳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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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韩灿军仍然被禁止上楼,所以他只能趁着晚上吃饱饭后找羽玟聊天,刚开始时,沈连助还会刻意在场,让他只能和她「寒喧」,不能说什么体己话。
后来沈连助偶尔会离开客厅一下下,让他们有几分钟的时间可以独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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