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不到好友答腔,他随口道:“瞧你为难的,总不会是人被你给吓跑了吧?”
一句玩笑话换来了叶竞谋的蹙眉,跟着不由得想起那一吻——
虽然不认为自己做错了,毕竟两人既然决定结婚,就必须让她在最短的时间内适应两人的关系,向来实事求是的他是这么认为。
只是好友的话让他不由得猜想,是因为那样所以她才仓皇逃跑?
即便因为这样,明曦逃跑的行径在叶竞谋的观念里仍是不可取,对他而言,逃避是只有懦夫会做的行为。
见好友对自己的玩笑不捧场,曹德森问:“你在想什么?”
“没什么。”他随口带过。
曹德森发现好友真的不太对劲,印象中的他并不是个会轻易受情绪左右的人。
问题是,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的?记得刚才进门……
不对!应该更早。
想起好友的反常似乎在自己婚礼当天便已经有迹象,明明婚礼就要开始,身为新娘兄长兼伴郎的他突然抓着自己问些有的没的。
当时因为一颗心全系在即将当新郎的喜悦中,以致他并没有深入去细究,难道会跟那有关?
“是婚礼的前一晚对吧?那晚发生了什么事?”
不意会突然听到好友这么问,他却是没打算证实,“没别的事你可以滚了。”
“否则你怎么会婚礼一早突然抓着我问那些?”现在回想起来,曹德森更觉得不寻常,可心里也不是很确定其中的关联。
叶竞谋看了好友一眼,索性低头继续自己的公事。
见好友又摆出他那最后的一百零一招,忍不住嗤了声,“你这家伙!”知道再逼问下去也只是浪费时间,尽管不想死心也只能放弃道:“那婚礼是什么时候总应该透露一声吧?”
对于新娘人在何处都不得而知的叶竞谋而言,还提什么婚期?只能沉默以对。
当是好友给的另一记闭门羹,曹德森只好认了。
虽然还是搞不清楚好友突然决定结婚是怎么回事,不过他想,也许该回头找那晚的服务生问问,看看两件事是否有关连。仓卒离开不到三天,明曦终究还是乖乖带着行李回来了,因为发现自己居然无处可去。
孤家寡人的她,在父母死后跟一些亲戚早已断了联络,平日因为工作的关系也少有闲暇经营朋友的感情,少数感情较好的朋友又都不住在台北,突然去找她们免不了又是一番追问。
为了不让朋友知道自己搞出来的麻烦,明曦只好鼻子摸着乖乖的又回来。
只是她没有想到离开不过三天,住处楼下居然多了人盯哨,起先她还以为是自己看走了眼。
认出对方是叶竞谋的司机后,虽然想过那家伙应该不会轻易放过她,却没想到他真派了个人到住处楼下站岗。
偏偏几回对峙下来,尽管她不想承认,却也明白自己根本斗不过他。
那好,她躲他总行了吧!
于是乎,明曦趁着车上的司机一个不注意,飞快闪身上楼。
接下来的日子,她就算人在住处也没敢弄出太大声响,客户上门她更是没敢应声,连要出个门都得乔装打扮躲躲藏藏,晚上回到住处还得摸黑洗澡,连灯都没敢开。
偷偷摸摸的过了四天,这一切的苦全要归咎那该死的家伙,他谁不去缠偏找她麻烦。
难道这真是现世报?
向来只有她盯别人的份,生平头一遭自己也成了别人盯哨的对象,其中的苦她终于明白。
所幸她并不是整天都要待在住的地方,否则当真会疯掉。
而躲躲藏藏的四天下来,这样的生活她也算得心应手了,毕竟她可是个私家侦探。
因此这会经过乔装后,明曦可以说是大摇大摆的打那辆盯哨的轿车前走过,大方的转身上楼。
毕竟,车里的司机授命要等的是个短发便装的女人,而不是个头戴波浪长发、一身飘逸洋装的风情女子。
不过明曦没有料到的是,今儿个坐在车上的并不是司机,而是叶竞谋本人。
从邻居口中得知她只带了简单的行李,在料定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的情况下,叶竞谋派了司机前来盯哨。
只是一个星期过去,司机这头依然一无所获,他今天才会在下班后亲自过来。
在车上等到近九点,他看到一个女人回来,一个娇滴滴的女人。
然而试问,有哪个留着头波浪长发一身飘逸洋装的女人,脚下会踩着一双帆布鞋?
当下,叶竞谋不由得眯起眼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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