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不信,你唬我……」她呆了半分钟才回过神,信心仍薄弱得可以。
「我唬妳有什么好处?傻瓜!」他捏捏她的脸颊,这会儿总算没挂着泪滴了。「当年我十六岁,丽莎十九岁,她趁暑假来当我的法文老师,我们有过一段愉快的回忆,但也就仅止于此,后来她交了几个男友、换了几次工作,我都很清楚,因为我们一直保持联络,就像好朋友那样,给彼此祝福和关怀,就这么简单,妳能了解吗?」
「了解。」她点点头,开始细数她的青山知己。「我也有几个这种好朋友,以前追我追不成的男生、我偷偷暗恋的男生、还有干哥哥、干弟弟……」
他伸出拇指,堵在她的红唇上,满不是滋味地说:「我一点都不想知道,我的醋坛子此妳大得多,一打翻就会淹死人的。」
「哼!小气鬼。」双重标准,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别想考验我的度量有多大,告诉妳,完全没有。」他点点她的小鼻子。「怎样,这下没有疑问了吧?」
本以为她会乖乖说没有,谁知她却点头说:「有。」
「还有?好,一次说完,省得又闹得鸡飞狗跳。」他诧异地瞪大眼,这丫头的心思可真多,看来她笨归笨,脑袋里装了不少东西,但不知有用的部分占多少……
她迟疑许久,不知如何开口,这种事由女方来提,多少会有点害羞、别扭。
「不说的话就不让妳说了,以后也不准给我借题发挥、惹是生非。」
「等等,我说就是了嘛!」她终于一鼓作气,来个心情大公开。「你曾经说过,你一辈子都不想结婚,可我希望有一天能结婚,到时就会变成我逼你结婚,你抗拒结婚,然后我们就一言不合,大打出手,从此你走你的路,用我无法追赶的脚步,我也许将独自跳舞,也许独自在街头漫步……」
这是陈淑桦唱的一首老歌,以前她常听母亲哼唱,不知不觉就牢记在脑中,甚至拿来当他们的分手之歌,对号入座,越唱越惨。
可惜她的真情告白不被欣赏,他忍不住敲他一个响头,希望敲醒这颗只会乱想的小脑袋。
「妳够了没?多愁善感也不是这个样子,妳简直笨到家了。我是不喜欢结婚这档事没错,但为了把妳牢牢绑在我身边,结一次婚算什么?妳要高兴的话,我们还可以环游世界,体验各国不同的结婚方式,让妳搜集上百张结婚证书。」
「你说真的?你要跟我结婚?」她不是在作梦吧?原来他是爱她的,而且想要跟她结婚?如果是梦,千万不要醒来呀!
「不。」他抬高下巴,故作姿态。「是因为妳要跟我结婚,我才会跟妳结婚,看妳这么可怜,哭成这样求我,我怎么忍心拒绝?」
她立刻哇哇大叫。「我哪有求你?应该是你向我求婚才对,不管不管,我要倒带,我要重来!」这跟她想象中完全不一样,王子应该跪下来向公主求婚,而不是看她可怜才同情她,这有天壤之别呀!
他存心要捉弄她,谁教她刚才哭得那么惨,害他心疼得要命,趁此机会扳回一城。「来不及了,我听得清清楚楚,妳非常想要结婚,而且是跟我石靖蓝结婚!」
「你欺负人家,我不要这样啦……」
他哈哈大笑,她忿忿不平,但不管怎样,这终究是个好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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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晃眼都快中午了,大床上躺着一对交缠的身躯,两人下久前才享受过极致快感。
石靖蓝低下头,亲亲怀中人儿的脸颊。「宝贝饿不饿?我弄蛋炒饭给妳吃。」
「嗯,谢谢达令……」明洁伸了个懒腰,早上那场哭哭闹闹,还有抱抱爱爱,实在榨干了她的体力。
严格说来他的烹饪技术颇逊,但是诚意可嘉,她都会很给面子地吃光光,一个愿意做饭的男人比一个只做大爷的男人要好得多。
「还不想起床?」他故意搔她的痒,看她的笑脸比看她的哭脸要快乐多了。
「好啦!好啦!」明洁一边躲一边喘。「等吃过饭,我们该去上班了吧?」
「如果妳觉得累,就请假一天,在我这休息,我自己去就行了。」他难以想象这几天她是怎么过的,除了以泪洗面,一定也身心俱疲,以后他不会让她有机会偷哭了。
「不,我要去上班。」她振作起精神。「可是,今天我想自己进办公室。」
「发生什么事了?」他看出她神色有异,担心她还有心结未解,他可受不了再一次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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