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贝,你在想什么?”萧逸廷握起妻子的手,怕她一出神就忘了他。
“我在想,现在该唱哪首歌比较适合?”家里常有歌声是一件好事,音乐让人心旷神怡,还能交流情感。
“这个问题你找我就对了,那当然是……”他深呼吸一口气,双手放在丹田,用低音唱出:
“喔~~是谁住在深海的大菠萝里?”
“海绵宝宝!”小汤姆立刻接腔,眼中闪着兴奋的光芒。
她差点喷出口中的茶,这对父子实在太会耍宝了,教她怎能不时时笑开怀?从一开始就没有后悔,爱,就在转念之间,故事,就这么写出了幸福篇章。
【全书完】一、小说中常有“擎宇”公司,是因为方便,而且我懒得想……这两字音同“暗雨”、“情语”,我还满喜欢的啦。
二、爱情絮语每次都不一样,因为我不喜欢一成不变,所以每次都会绞尽脑汁,给它苦思一下(跟上题的答案怎么差这么多)。
三、我每天都听广播,喜欢老歌、新歌、中古歌,若对旋律和歌词有所感动,就会放进小说里面喽。
四、我写的角色好像没有坏人,原团是我太笨了,想不出怎么写坏人,其实人人都有好有坏,多看优点感觉比较轻松。
五、以前的小说,我大概写过就忘了当时灵感(脑容量严重不足),很难再写续集或是配角的故事,拍谢啊。
以上,小小的做个读者答复,多谢每位看完这本书的朋友,圣诞快乐,哈利路亚!!
言情小说在某个程度说来,就像是励志作品。
茫茫人海中,要找个停车位都那么难了,男女主角却能遇到彼此,经历传统或创新的悲欢离合后,一定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这还不够励志、不够热血吗?就算内容有点梦幻,不切实际,甚至莫名其妙,但看完一本言情小说后,我们可以从中得到力量和鼓舞,感觉自己也有希望能找到真爱。
现实人生中,我们或许被劈腿、被抛弃、被遗忘,有种种不堪回首的悲恋,然而言情小说总能给我们慰藉,就当是作个美梦也好,成人世界也是需要童话的,才能有继续追逐的动力。当然尽信书不如无书,小说是浪漫的凝结和理想的呈现,日常生活还是要柴米油盐,别忘了好好念书和工作,完美对象不会从天而降,每段感情都需付出、接纳和磨合。
撇开跟现实落差的部分,言情小说除了爱情,还有梦想、勇气与追求,一整个就是励志的调调啊!
1999年,二十五岁(虚岁二十六)的我第一次出国,以前最远只到过小琉球,从未离开台湾本岛。
第一次出国是到美国,搭飞机搭到天昏地暗,第一次了解什么叫时差,第一个抵达的地方是旧金山,第二个地方是德州(地点忘了),为什么做这个规划呢,因为我两位同学在当地念书,可以拜托她们收留我这个没出过国的乡巴佬。第一次出国确实很奇妙,心惊胆跳的,处处都觉得新奇,虽然我会基本的英文,可是举目望去都是老外,原来有另一个世界也在运作着,即使离我很远,各处都有人笑着、哭着、活着。
我在德州的时候,台湾发生九二一大地震,隔天我去参观一家博物馆,管理员问我是从哪里来的,我说我来自台湾,他还很关心地说,你们那里发生了大地震,报纸和电视都有报导。等我回国后才发现,这件事情真的很严重,后来亲友们每次提起九二一,我总缺少参与感,因为我人当时不在台湾。
当时刚好跟某任男友冷战,出国去可以暂时抽离,沉淀自己也思考这段感情,结果在德州好像得到花粉热,自己躺在同学宿舍发烧,那时我望着天花板,一边哭一边想念,人在异乡,各种感觉都格外深刻。我甚至随身携带(茶花女)这本小说,中英对照的喔,在旅行中断断续续的看完了,写起心情感言也意外流畅,自己现在读起都觉神奇,原来我也曾那样天真和浪漫。
结束了第一次出国旅程,我以旧金山为背景,写了一篇异国恋曲的故事,完全出自我的幻想,哈哈,其实并没有什么艳遇。今天又听到那首歌,让我想起那段日子,第一次出国的我,第一次看到新世界的心情,趁着年轻去探索新事物,确实是一份值回票价的回忆。
自由对我来说很重要,基本上我很任性,想怎样就怎样,懒得管别人怎么想,除非是我很在乎的人。在我的定义中,自由就是拥有充分空间,可以畅快地呼吸,可以自己做决定,对每件事做出自己的选择。每个人多少有不同的框框和包袱,我当然也有,然而我觉得我是自由的,我背负的压力是我心甘情愿的,因此我没什么好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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