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乖乖爬起来穿衣服,再自动自发转一圈给她看。
“嗯,我眼光不错。”朱宁夜满意地点头。她的男人真要打扮起来,也是会帅得让人移不开视线的。
“为什么要买新衣服?”衣服还够穿啊,他并没有非常想打扮很帅给别人看,他只想要宁夜一个人喜欢就可以了。
“下个礼拜我以前的同时结婚,你跟我一起去吃喜酒。”
“是哪个后来对你不错的人吗?”
“嗯。”
“好,那我们去。”
他要去跟对方说——谢谢你照顾我们家宁夜。
朱宁夜帮忙他解开扣子,换下试穿的新衣服,笑中带些浅浅媚意——
“好了,你现在可以扑上来了。”
很久很久以前,凝月带着他去看新娘穿着凤冠霞帔,与夫婿拜堂成亲,很久很久以后,宁夜牵着他的手,看一千年后,穿着白纱、在教堂结婚的新人,婚嫁礼俗不尽相同,但新娘想牵着身边那个人的手共度一生的祈愿,再经历几千年都是一样的。
新娘刻意将捧花抛给宁夜,笑着问她,几时轮到她当新娘?
宁夜没有回答,只是笑笑地回头握住他的手。
他从旎旎那里知道,宁夜是自愿选择孤独之命,每一世都父母早逝,不然就是被爹娘抛弃,每一世都没有姻缘,孤孤单单一个人来到世上,再孤孤单单回去,用每一世的福分,换取和他相遇。
为了他,她情愿不做新娘,舍弃眼前这种属于新娘的美丽笑容——
参加完同事的婚礼过后,临江突然变得很忙。
以前,只要下班时间一到,他几乎会准时进家门,现在,却三天两头不见人影,问他也是说和同事有约。
他愿意拓展人际关系倒也不错,她并没有非要二十四小时与他黏在一起不可,以前是一心只容得下她,现在他想开发自己的交友圈,让生活丰富些,朱宁夜倒也乐观其成,只是他说得支支吾吾,表情心虚,分明就是有鬼。
他其实是个很不会说谎的人,尤其是对她说谎,会有罪恶感,言辞闪烁。
那他究竟是去了哪里?一直以来,对她总是坦诚以对的人,突然之间有秘密了,学会隐瞒她,不得不承认,这让她有些小失落。
“临江,你去哪里,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在他回答前,她抢先道:“别又推给同事,我知道你没和他们出去。”
这种借口,一次两次还可以,怎么可能每晚都和同事出去,连假日也不放过?
今天帮他送午餐过去,同事说,他哪肯单独跟我们出去啊,临江对她死忠的很,没带着她哪里都不会去。
可是他近来时时不见人影是事实,他究竟在忙什么,神秘到不能让她知道?
“唔,好累,我想睡觉了。”他直接翻过身,拉起棉被装死。他只要答不出话来,就会用这招逃避她的追问。
有鬼,真的有鬼!
留意到他手掌上有伤口,她正欲细问,他已经呼呼大睡。
她想了很久,怎么也想不出,他到底瞒着她在做什么,又为什么手上会有伤?
那晚过后没几天,他一休假就兴冲冲地拉着她出门,问他要去哪里,他只是回她:“去了你就知道了!”
他看起来心情很好,嘴上一直挂着笑容,她也就由着他,不再追问。
转了一班公车,再走上十多分钟路程,答案揭晓——
“你就是要带我来教堂?”这是上次她同事结婚的地方,带她来这里让他心情这么好?
“嗯。”
站在教堂中央,他拿出口袋里的银戒,直接往她无名指上套。
她讶然。
“刚刚好。”抓起纤细的五指审视了下,他很满意地点头,递出另一只男戒。“换你了。”
没有求婚过程,没有一句牧师证词,更没有宾客祝福,但是他将戒指套进她无名指的动作,比什么都还要来得慎重。
他是那种从来不会说好听话的人,所有做出来的,就是他心里想的。
她动容微笑,将对戒的另一只套入他指间,然后听见他倾身在耳边轻轻喊了一声:“老婆。”
他等着喊这一声老婆,等很久了。
她眨眨眼,掩饰眼中的湿意,扬扬右手。“怎么会有这个?”
别说有事去找孙旖旎借,他们目前已经债台高筑了。
“我去打零工赚钱买的。”
“你怎么有时间——你是说那些晚上、还有假日总是跑得不见人影,是去打工?”
“对呀。像是清晨去渔港帮忙搬渔货、附近的餐厅有事需要帮忙我也会去,还有一些人要看时辰、半夜搬家的,那个很好赚,可惜没有人天天搬家……”说到最后,他声音愈来愈小。“还是没有办法买像你同事那么漂亮的钻戒。”目前这样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极限了,还是很委屈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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