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怡伶接过名片,终于与他四目相交。这男人有双锐利精明的眼,就跟他那与生俱来的王者气势一样。
「为什么是我?」她还是无法相信。「我们不熟吧。」
两年没见,一见面就要她当他的助理,这让她实在无法接受,她怕会不会是某处藏着隐藏式摄影机,正在玩整人游戏。
「是不熟。不过我欣赏你的理智和冷静,摆在身边,绝对不会造成我的困扰。」他眉一挑,超级无敌魅力展露无遗。
「我不懂。」
「两年前你跟我告白,你说你要让我知道这世上有你这个人存在,你成功了,我始终没有忘记你。」
「……」提到那一段告白往事,她不禁双颊泛红。
「你明明喜欢我,却可以做到不纠缠;所以,我可以确定,就算你跟在我身边工作,也不会突然扑倒我的。」谈笑之间,他的语气却是无比笃定。
「你放心吧,我早就不再喜欢你了。」她淡淡地说。
「哦?」他发出一声疑问。「你说得这么直接,就不怕伤害到我的自尊?」
「邓子弦,你的自尊心没这么脆弱吧?」她浅笑,仍是齿不露白。「明天我会准时到。」
「那明天见。」
邓子弦转身离开。他知道不能太逼她,否则依她的个性,恐怕会产生反效果。
看着邓子弦离去的背影,陆怡伶还是觉得有如梦一场。
摊开手中的名片,名片以浅黄为底,黑色字体为主,上面印着——
鼎盛大饭店公关部经理邓子弦
也只有这样的世家弟子,才能在大学毕业、刚当完兵后,就有了份稳定的工作,且不用怎么奋斗就有经理的位置可坐,真是令人称羡呀。
这时,看到邓子弦离开之后,有个同学走了过来,对着陆怡伶问:「好漂亮的花,那个帅哥是谁呀?」
「以前登山社的学长。」陆怡伶淡淡说着,将名片握在掌心里。
「哇!登山社有这么优的帅哥,早知道就跟你一起去爬山了!」同学显得很懊恼,一直凝看着帅哥的背影,就算人已经走远了,还是念念不忘。
「世间事没有早知道。」陆怡伶捧着花,心里的感觉极为怪异。
在今天这个大日子里,邓子弦送的花是她唯一收到的一束。
她的孤僻和冷漠早把心仪她的男生统统吓跑了;说真的,今天若是有男生敢送她花,她不仅会把花扔进垃圾桶,还会给对方一记大白眼。
没想到最后送她花的,竟是邓子弦。
纵使两年没见,他在她心里仍占据着一个非常重要的位置;那个位置,被她细细的呵护着,既不让别人发现,也不让自己想起。
她始终留意着他的消息。尽管人在当兵,有关他的消息却还是时常出现在报章杂志上;尤其是时尚派对,最需要他这种挺拔俊帅的企业家第三代参与,那让他不仅成为派对宠儿,更频频出现在媒体版面上。
她还知道他有个正在交往的女朋友,是个门当户对的名门淑媛,两人时常手牵手出席公开场合;虽然他还没正式为集团工作,却也为饭店带来良好的正面形象。
他说,他喜欢她的理智和冷静,她不会为他带来困扰。她明白了。因为她不会纠缠他,所以他才会选她当助理。
虽然她现在在补习班兼课,教小学生作文,但还是极需要一份稳定的工作。她还有三十万学贷要还,更有着庞大的生活压力,这份天上掉下来的工作,她应该要洒小花庆祝才对,为什么她反而有股愁绪?
遇上这样的景气寒冬,加上中文系的出路本就少得可怜,眼前的经济难题无疑大过一切。
看着手中的玫瑰花,陆怡伶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定,决定明天不论面对怎么样的困难,都一定要接下这份工作。陆怡伶身穿饭店的制服——白衬衫搭蓝色背心,下半身是同一色系的蓝色窄裙,脚踩粗跟高跟鞋,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叩叩声响。
她手里捧着卷宗,刚从业务部门回来,才走回座位,桌上的电话就响了。
「怡伶,进来一下。」电话随即挂断。
她根本来不及开口,只好跟着挂上电话,拨了拨耳后的发丝,随即走进位于右侧的办公室。
她进入鼎盛工作已经三个月了。
邓子弦给她高于一般大学毕业生的待遇,也应她的要求,给了她一间单身员工宿舍。
一般新进员工的宿舍都是四人一间,只有她获得特别待遇。
邓子弦待她很好,在工作上不会刁难她,因为她凡事顺从,他说什么她就做什么,这对她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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