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齐笑了,也不知道为什么,从第一眼开始他就超级喜欢闪闪。
说是因为她漂亮嘛,也还好啦,美女满街跑,不差她一个;说她可爱嘛,学校里追他的女生,可爱级的排排站,可以绕操场三圈半,她真的没有比较特殊。可他就是超爱她,没道理。
这个说不出口的“没道理”,让他发誓兼决定,将来非娶闪闪当老婆不可,谁都别想劝阻他,青少年有青少的执著,不能随便侵犯。
“真的哦?对不起啦。”她笑出两个甜甜的大酒窝。“那你再说一次。”
看见闪闪的酒窝,他满肚子的火气消失得无影无踪,她前辈子一定是灭火器。“我说我今天月考,考完试同学要请我去看电影,可是我不想去。”
“为什么不去?中学时期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和同侪间的互动,去啦、去啦,没钱的话,我帮你跟大叔要。”
唉,这是她另一个悲哀,面对喜欢的男人,居然要规规矩短喊人家一声大叔,三不五时还要装ㄋㄞ,人生啊人生。
“宋予闪,我昨天已经说过了!”海齐挫败地大喊。
“又说过了?好啦、好啦,你说过什么我没听清楚,再讲一次就好了嘛,干么发脾气?年纪轻轻不要吼叫,不然会老得快。”她捏捏他的耳朵,像在捏家里那只孬孬。
说实话,是她的错,昨天海齐讲话时,她的眼睛忙著吃冰淇淋——当时大叔正在帮孬孬洗澡,赤裸著上半身,点点水珠子喷在他的肌肉上,哦~超好吃的,害她的唾液腺快速分泌。
“那不更好,老得快,我看起来就会比你大很多。”他生气地把她的手挥开,讨厌她拿他当小孩看。
“你说什么?刚刚有车子开过去,我没听清楚,这次不是我的错喽。”闪闪高举双手,一脸无辜。
“算了,你今天下午有没有事,我们一起去逛街。”
“逛街?”她为难地看了看海齐。她从不参予这类消费性活动,她比较喜欢参加增加收入式活动。
“不喜欢吗?”
“我下午要念书,准备明年考试。”她说谎。
“还早得很,明年七月才考。”海齐怀疑望。她什么时候这么用功了?
“我想考好一点的学校咩,大叔喜欢会念书的小孩。”她说谎像吃饭,越说越顺溜。
“那好吧。”他有点闷,却又不能反驳她的话。
到家了,海齐打开门,孬孬躺在狗屋前面晒太阳,不爽的他怎么看都觉得懒懒的一团黄颜色瘫在草地上,像极了一坨黄色大便,长眼睛没看过比它更懒的狗了。
闪闪见他不说话,试著引他聊天。
“海齐,说说你有什么梦想?”
“我的梦想……”他看著闪闪,笑得像白痴。
萧书临看著桌上的纸稿,额上青筋冒出。
他说过了,不可以随便进入他的工作室、不可以乱碰他的稿纸,三楼是小孩子的禁地,这点,海齐很清楚,所以犯案的人不是他,那么不必费心猜,除了那把小雨伞,不会有别人了。
他承认闪闪很可爱,家里有她,多了笑声和欢乐,她是个很擅长聊天、制造气氛的女孩,他承认她很聪明,什么东西一学就会,举一反三,反应棒到不像十六岁的小女生,他也承认,才一个星期,他就不后侮让她住进来,并且暗暗告诉自己,就算她要住到大学毕业,他都没意见。
可是,她冒犯他了!冒犯到他的工作圣地。
他怎么知道小雨伞到过三楼,很简单,她翻了他的画稿,收回去的时候,没有按顺序排好,要是别人,可能不会发现,但他不是别人,他是事事小心谨慎的萧书临,尤其在工作上面。
他想把她抓起来、狠狠揍她一顿屁股,拿著棍子叫她去壁角处罚站,直到她眼泪鼻涕齐飞,再用冷冷的声音问:“说,下次还敢不敢?”
听说当头棒喝对小孩子最有效,往后小孩还想犯错时,就会牢丰记住上次被罚的事,进而心生畏怯。
但是,她算小孩吗?
前天,她穿著「凉快”的睡衣到厨房喝水,偏偏他也在厨房喝饮料,他看见她发育良好、凹凸有致的玲珑身材,才十六岁……他猛地灌下一整瓶果汁,掩饰自己的口干舌燥。
结果她不知死活,一边慢慢倒开水,还一边用撒娇时软软甜甜的声音问:“大叔,你也睡不著吗?”
见鬼,哪个男的看见她那种身材还睡得著的!一股不明的欲火窜上,烧得他全身发烫。
“我也睡不著耶,英文好难背哦!大叔,你的英文好不好,可不可以到我房间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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