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看她一副骄纵的模样,没想到还这么有爱心,把身上仅存的现金都施舍给别人,看来,自己得要对她重新评价才是。
在警察的取缔之下,摊子是不能摆了,时间也不早了,打道回府算了。
凯仲开着老爸那辆破旧的货车朝春满园前进。不过这车子的车龄很大,开起来不顺手不说,加上离合器不稳,他们简直颠簸得都快吐出来了。
“到了没?再不快点的话,我要吐了啦。”颂伶勉强忍受车子的颠簸,可是那想吐的感觉却没办法止住。
“再忍忍吧!快到了。”其实凯仲自己都快吐了。
刚才开出来的时候,车况还没那么糟的,怎么现在要回家,车子变得随时要抛锚一样。他在心中祈祷,车子可不要挂在半路上才好。
但是天不从人愿,车子在长嘎一声之后,却是怎么都不肯动了。
“怎么回事?”颂伶慌张的说。
“车坏了!”简单的三个字,却胜过千言万语。
凯仲下车检查,却发现这辆车的问题得送到修车厂去大修才行。可是现在要怎么办呢?这条回春满园的省道,入夜之后就很少有车子经过。看来,“双脚万能”这句话在现在这个时候格外贴切。“怎么办呢?我可不要在这边露宿街头。”颂伶看了旁边阴森森的树林,心中不免害怕。
“放心,这边离春满园很近,只要走路二十分钟就到了。”凯仲说的轻松。
“二十分钟?我才不走呢!今天在夜市站了一晚已经很累了,我走不动。”
“不走拉倒!不过我可警告你,这边入夜之后有很多不明物体会跑出来,像是无头鬼、好色鬼、女鬼、男鬼、脏鬼……”凯仲越说越可怕。
颂伶不敢听,连忙把耳朵捂上。“别说了!我走,我走就是了嘛。”她心不甘情不愿的用小跑步赶快离开。
两个人走了十分钟左右,还离春满园有段距离。凯仲依然轻轻松松的走着,但是颂伶已经累得气喘吁吁。
“不行了!我走不动了。”她喘着说。
“这也难怪,你穿长裙又穿高跟鞋,要是这样能走得动,我都可以踩高跷去参加奥运赛跑了。”
凯仲取笑着颂伶的打扮,一身高级洋装,加上脚下那双细跟凉鞋,虽然好看,可是却不实用,但是颂伶就喜欢穿的像大家闺秀的样子。
“我不管,我走得累死了!我不要走了。”颂伶一累就发小孩子脾气。
凯仲没办法,总不能把她留在这边吧,只好蹲下来,帮她把凉鞋解开。
“你要干吗?”颂伶惊惶失措的叫了出来。
“强暴你?你别傻了,你现在一身汗,我对你这个臭美女可没兴趣。”
凯仲看了看她的脚,上面都已经起了水泡,无论如何,她是走不动了。
自己的脚搁在凯仲的腿上,颂伶羞得一动也不敢动。从来没有男人把她的脚揣在手心过,就连立章都没有。
“两个选择,一、你留在这边过夜;二、我背你回去。”凯仲难得有善心。
颂伶低着头不说话,只是用手比了个二字。
凯仲只好把她背在背上。他两只手钳在她两条细白的小腿肚上面,背上似乎感受到她的胸部轻轻的摩擦着他背脊,加上徐徐凉风吹来,他觉得自己都快晕头了。
随即一想,自己是发昏了是不是,竟然会对背上这个骄纵千金女有兴趣,他不是这么不挑的人吧?
不行!这个干扁扁的女人,我怎么能对她有兴趣呢?我还是快点想些海咪咪的女人,不然人家一定会说我胃口变差了。凯仲对着自己喊话。
但是如果心头没有遐想的话,又何必心战喊话呢?凯仲骗不了自己的。
不过颂伶可也不好过,在凯仲的背上虽然舒服,而且他稳健的律动让她的心狂跳,加上男人轻微的汗味和太阳的味道,吹进她的鼻子,她内心不免起了异样的感觉。
那一刻,颂伶觉得忘了所有的人事物,这世上仿佛只有她和凯仲以及这条路。
她情不自禁的把脸颊靠在他的肩上,那感觉是那么舒服,叫人心神荡漾。而且腿上传来他手掌的温度,更是让她失去了所有判断力。
突然间,她想起立章。连忙抬起自己的头,离开那个舒服的肩膀。
不可以胡思乱想!否则,我怎么对得起立章呢?薄弱的意志要她清醒。清晨,阳光刚洒进春满园的小院子中。今天已经是颂伶住进春满园的第四天,可是立章还是没来接她回去,看来这次他是真的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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