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饭吃下,味道不错。
“看来你对我的工作绩效还算满意。”所以还没毒死她的计划。
“就算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不满意,我也不会做菜给他们吃,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惩罚。”
“哪一种?”
“逼他们出道当歌手。”
幸好稀饭吞进去了,要不然她会喷饭,喷得非常没有形象。“没错,这是个好方法,歌手不是人当的。”
“你也认为歌手不是人当的?”
“当然,看你赶通告、跑签唱会、练歌练舞……我越来越认同维他命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些颗粒,正常人都会瘫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么?”
“知不知道拍片结束后,我要做什么事?”
“什么事?”
“开演唱会,二十七场,除了台湾两场、香港一场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陆。公司已经开始做企划,我告诉他们,演唱会上面要安排小提琴双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应不错,我打算签你成为下一个重点栽培的新人。”
事实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广告,是他挡着,不准别人越雷池。
“你以为我还敢跟你签约?”她横他一眼,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进入这行一段时间了,她明白演艺圈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好混,除了才华、勤勉之外,还得天时地利配上人和,十人当中能红的不超过一个,而那一个会红个半年或五年还很难确定。
“你在记恨五千万?”
“谁不会为五千万而记恨?”
“有钱人。”
“那就对喽,我刚好不是那一类。”她嗤一声,低头吃稀饭。
他看着她吃,发现她连吃饭都很好看。
“晚晚,身体感觉比较好了吗?”趁着她吃饭,他从浴室里拧来毛巾给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过手,毛巾是温热舒服不烫手的,显出他的细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个地方?”
“你能去哪里呢?走到哪边都会引起注目,带你出去可是比带一只红毛猩猩还醒目。”这是当红歌手的悲哀,有了钱和名声却失去自由,被媒体追过的她,对紧迫盯人的记者诚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订一张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样当他说废话。
“我发誓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他高举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会让秦秘书剥一层皮。”她摇头,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书不敢动你。第二,我有绝对信心,不被发现。拜托,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温、他的眼神都在说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里?”
“去阳明山,现在虽然没有海芋,但是我们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来的话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约定,她以为时光逝去,记忆早该隐去,但他没忘,一直没忘记那年夏天的约定。
罪恶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却还要和她共同完成约定?
“对不起。”她说。
他知道她的意思,点点头。“没关系,那么现在……我们去?”拉起她的手,他再问一次,用那种方英雄特有的温柔鸭霸法。
于是,她点头。
在台北住了那么久,向晚晚没到过阳明山,这不稀奇,她也没到过小巨蛋、故宫博物院、动物园、101或国家音乐厅,她是典型的台北乡下人。
车子开得飞快,他们在黄昏时分来到阳明山。
向晚晚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他戴着一顶及腰假发,是假的,但发质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没束发,也不让她把头发束起来,然后两人戴上同款但颜色不同的鸭舌帽,都穿长版T、牛仔裤,也都把眼睛隐藏在大号的太阳眼镜后面。
他说:“我们穿情人装。”
她笑笑答,“不对,这叫撞衫。”
他说:“又不走星光大道,谁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们不断讲话,从他考上高中那年说起,他说了他的失意、说一个没兑现的承诺让他沮丧至极,说他是怎么在西门町来回徘徊,逛着他们共同走过的回忆,也因此才会被星探发觉。
他还说,原先他以为对方是诈骗集团,本来想抡起拳头揍人几拳,是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阻止了他的动作。
“我的声音?”向晚晚很疑惑。那个时候她又不在,怎么能阻止他的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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