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喜欢她,不管是她的开朗、单纯,甚至连她为他发脾气的样子,他都很喜欢,但又因为两人靠得太近,少了怦然心动的加温,他和她,有时像朋友,有时像情人,胆时又像家人……
他也知道两人的距离有多远,一个是集三千宠爱在一身的天之骄女,而他,只是穷小子一枚,除了努力打拼外,没什么优点可言,但她是他这辈子最难以割舍的珍宝,贞希从来没有因他的家庭背景嫌弃过他,她在他最难受的时候,陪伴在他身边,更想尽所有办法帮助他。正因为如此,他更害怕失去她。
两个地位悬殊的朋友,可以永永远远的在一起;一对地位悬殊的恋人,却永远不可能幸福美满。这是他学到的道理。
只要能永远待在她身边,他就会永远待下去。难得一次年假回台湾,两人几乎成天腻在一起,她带他去参观打工的画廊,角落挂着几幅题着她名字的字帖。
他站在她的字帖旁,盯着看好一阵子。
从前她的字迹生涩,虽然一笔一划相当工整,但看得出她仍处于临摹的阶段,一阵子不见,他发现她的笔划由青转润,渐渐创造出自己的风格。
“干么一直盯着这幅字画看?”和几位前辈打完招呼后,邵贞希发现戴楚晔从一进会场,便盯着她这幅行书看。
“生平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错时,月半明时。”
念完后,他一脸促狭地瞅着她看。
“不要念出来啦!”她难得脸红地嘟起嘴。她目前还能拿来说嘴的只有几幅隶书字帖,老实说她觉得自己的行书还有点不够味道,笔划不够流畅,情溢于文,不是个好作品,只是展览的前辈说少一幅行书,才拿出来充数的。
“害什么羞?”戴楚晔一把搂过她,长臂搭在她肩上,低声在她耳边问:“自己写的还会害羞?既然会害羞,你为什么还要写?快从实招来,你是写给谁的?快说!”
不敢看他的眼睛,唉,她能说吗?他的女友一个接着一个换,每天除了靠视讯缩短彼此的距离,还剩下什么?她能不写吗?
“哪有给谁的啊?随便写写而已,前辈说拿来充数的,放在这里根本卖不了几个钱。”
“谁说的?”他笑着说:“好吧,等我发了,我就以天价买下你的字帖,摆在我家客厅,到时候来我家作客的都是政商名流,每个人都会看到你的作品。怎样?派头够大了吧。”
“是喔!”她捏捏他的鼻子。“请问你要花多少钱下单呢?如果价格合理,我会考虑替您保留名额,等你存够钱,这幅《春情》就是你的了。”
“那请问大师,您出价多少?”
“嗯……”她想了想,伸出一根食指。
“一百万?”他挑眉。“一幅字帖一百万,好,勇气十足。”
“我有说是一百万吗?”真是小气。
“难道是……十万吗?”他再问。“我不信你的胃口这么小。”
看她笑吟吟地没说话,戴楚晔眯起眼说:“一幅字帖一千万?哇,你改行当土匪去抢好了!”
咧嘴一笑,她得意洋洋地说:“说不定喔,人家梵谷的画还不都几亿在卖的,我的字帖以后也值那个价码也不一定。”
“如果我买得起梵谷的画,用一千万买你的帖子算什么?把你所有作品全买下来也可以。”
“这是你说的,不准反悔喔!”
亲亲她的额头,他说:“你什么时候听我反悔过?”
他不经意的亲昵举动,让她从耳根子到颈间爬上一片红潮,兴许是他这些日子在国外学来的习惯,朋友之间打招呼亲脸颊,是再自然不过的事。
她不敢多想,也没说实话,怕吓坏他。
那个“一”,是“一辈子”。
回美国不到一个月,他说,他换新女友了,这次的是一个台法混血儿,看起来气质不错,父亲是法国驻美大使,母亲是一位画家,邵贞希早就见过她,因为她是父亲早年的学生之一。
“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吃得开,”他摊手笑笑。“也许我该早点来的。”
“你……爱她吗?”她问。
“不爱。”戴楚晔淡淡地说:“‘朋友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我没忘,你放心。”
是的,他真的没忘,事实证明,他把这句话实践得还真透彻。
在他求学过程中,身旁的女人几乎从没断过,和某人分手后,很快的又找到新女友,神奇的是,和他交往的对象,来头都不小,不是某连锁咖啡店的独生女,就是某饭店富豪的千金,她们也许长得不出色,但背景倒是雄厚得吓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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