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啊,不过因为我也住在宿舍,而且还同一楼,上班时间差不多,真的很容易碰到——宿舍楼下的便利商店、捷运站、公司楼下、公司转角,每天这样碰面,不熟也熟了,而且认识后才发现她人很好,我跟她还满能聊的,虽然认识时间不长,但常常会有一种我们是从小玩到大的错觉,跟她相处很愉快。”
明易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似的,笑了出来,“老大你知道吗,张可栗真的是很有趣的人,连她家的狗都很有趣。”
“她……有养狗?”
“一只黄金猎犬,好像是去保育中心还是什么流浪狗协会领养的,那只黄金猎犬被之前的主人抛弃过,所以就算带去公园也不喜欢跟别的狗玩,总是跟在可栗脚边,哪里都不去,蹭她的膝盖,蹭她的手心,那样子惹人怜爱得不得了,可栗疼死它了,除非下雨或者加班,不然天天都带去公园散步。”
养狗……是作伴吗?
看来,她还是很怕寂寞。
电梯门开后,明易的手机响起简讯的声音,他看完一阵大笑,“说人人到,刚刚可栗发简讯跟我说,“小易大人,十七楼的咖啡机故障,如果你还没走远,能不能买杯冰咖啡上来给我,我怕我一旦下楼就会直接跑回家,这样明天我就完蛋了”。“
闻言,朱天郡虽然很不想承认,但心里还真不是滋味。
这两人也太好了吧,不但“可栗”,“小易”的互称,她居然能很自然的请他帮忙买东西——如果不够熟,她是不可能提出这样的要求的。
朱天郡想,所谓的五味杂陈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他把她当普通朋友,当普通同事,不去注意她的一切,然后短短半个月,他的贴身助理跟她变成好朋友,也许……
孙明易,二十六岁,单身,无女友。
张可栗,二十八岁,单身,无男友。
这——虽然只是“可能”,而且这个可能完全不关他的事,但还是很难接受。
两人说话间已经到了公司大门,明易朝他挥挥手,“老大,那我走了喔。”
“张可栗的咖啡呢?”
“我正要去帮她买啊,前面有间星巴克。”
“还是我去帮她买吧。”
明易“啊”的一声,他听错了吗?天下第一最爱指挥别人的朱天郡老大要去帮人买咖啡?
是被掉包了?还是被雷劈到?
虽然这样说不太好,但这不是朱天郡的做事风格啊。
大概也是想起自己的行为突兀,朱天郡又补上,“我突然想起巴黎那边的文件还没回覆。”
耶,就算他有信要回,也不可能愿意帮人带东西上去,因为他家老大生性唯我独尊,就算只是“顺便”也不可能。
不过他孙明易之所以能成为朱天郡的助手,不是因为他多有才华多聪明伶俐,而是因为他使命必达外加知道何时该闭嘴,现在很显然是他该闭嘴的时候。
“那,可栗的咖啡就交给老大,我回家了。”
“嗯。”
“啊,她只喝冰拿铁。”
“我知道。”
看着自家老大朝转角星巴克走去的背影,明易突然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嗯……啊,是“我知道”。
他孙明易知道不奇怪,朱天郡为什么会知道?
看到一杯冰拿铁放在前面,张可栗头也不抬的拿过来喝了一口——冰冰凉凉,有咖啡的香跟半奶的甜,大满足。
又喝了几口,她终于心甘情愿放下杯子,再度拿起铅笔跟软橡皮。
“大恩不言谢,明天请你吃早餐。”
朱天郡觉得有点好笑,如果她知道帮忙买咖啡的是他,不知道还会不会用这么轻松活泼的语气说话。
当不成夫妻当朋友,对于共处一个上班环境的人来说,这并不容易。
看到她时,他有时会想起那些手机中的暧昧简讯,当初心痛,惊讶,不愿相信,也曾经有恨意,当然,只是曾经——由于她的离去,他终于改变自己的大少爷生活态度,懂得人生,懂得对自己负责,从理所当然的依赖父母到懂得人贵自立,所以平心而沦,他对可栗,是有一些感激的。
小骗子伤了他的心,但小骗子也吃了不少苦,这也就是他之所以能跟她和平共处的原因。
“你上次不是说也想养狗?我帮你问了,李小姐说她星期天有空,如果确定要养,我再帮忙约时间……不过你老板不是只签约一年吗,到时候怎么办?我觉得你可能还是要考虑清楚一点……"
朱天郡知道她口中的“你老板”指的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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