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看,挂在围墙上的男人,还能算是个潇洒的男人吗?唉,要不是他万分清楚自己是警察的话,他还真会有个错觉以为自己是个贼。
好不容易像只壁虎一样爬下高墙,一双脚才刚碰触到地面,马上就有狗儿用疯狂的吠叫声对他的到来表示抗议。
“嘘、嘘,乖狗狗别叫,我不是坏人哪。”夏承宇将食指放在嘴唇上,轻声对那只——不知是野狗,还是瀚洋养的看门狗哄道。
怎知那条狗似乎听不懂他的话,依然狂吠狂叫个不停,并且有愈叫愈烈的趋势。
“喂,犬兄,你要搞清楚,我是来查案,不是来闯空门的,如果你再不赶快让开,我就要以妨碍公务的罪名逮捕你了。”
他十分神气的说完,岂知那只不受威胁的英勇神犬还是不甩他,依旧大吠大叫,还不时露出亮晃晃的尖牙,向他示威,并且不时低鸣着朝他逼近。
“呃——我没有意思要惹你生气,你大犬有大量,可千万别咬我哇。”夏承宇颤抖的移动双脚节节后退,那只狗也挟着雷霆万钧的气势,一步步的向前逼进。
“你——你别过来,你——你饿了吗?要不要吃热狗?”
那只狗听到有得吃,居然停下脚步,歪头瞧着夏承宇猛摇尾巴,一脸热切期待的神情。
“你要吃?”夏承宇大喜,原来这只犬兄不受威胁,只受利诱。
他从随身的背包里拿出刚从7—ELEVEN买来的热狗大亨,放到前方不远处的地上诱惑它。
“来,犬兄,请用吧。”
那只狗儿一见美食当前,什么“看家守则”全给抛到脑后去了,急忙扑上前,咬起热狗当场就啃吃了起来。
夏承宇蹲在一旁,万分不舍地望着狗儿嘴里的热狗大亨。
那是他的晚餐呢,现在让它吃了,那他吃什么?
喝西北风吧。
现在他总算有点明白,汤宗平手上的疤痕是哪里来的了——八成是被狗咬的。可怜的汤宗平。
在他的利诱下,那只狗儿总算肯顺利放行,让他得以打开老旧的锁,进入那间废弃的旧仓库。
他拿着手电筒在满布灰尘的仓库内四处搜寻勘查,可是翻箱倒柜了半天,并没有见到任何可疑的东西。
仓库的一角堆放了几个封好的大纸箱,他拆开一看,里面装的也全是一些不用的文具杂物,并不是他想找的毒品,害他吃了满嘴灰尘,却连粒老鼠屎也没找到。
他抓下黏附在头发上的蜘蛛网,拍拍前门台阶上的灰,支着下巴颓丧的坐下,望着黑漆漆的仓库,陷入自己的思绪当中。
照堆放在这里的东西上的灰尘厚度判断,这间仓库起码有一、两年没人来过了。依这种情形看来,他们是不太可能把毒品藏在这里的——因为既然他们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这里出入货,那么这儿就不可能积那么多灰尘。
况且从刚才他就觉得很奇怪,如果这里真是放置毒品的地方,那怎么会无人看守呢?他们再怎么洒脱,也不可能放着大批毒品在这里,而完全不派人把守呀。
所以夏承宇敢下断语:毒品绝不可能藏在这里。
既然不在这里,那……会在哪里呢?
一时之间,他也想不出来,还是慢慢从公司找出线索之后,再去找那些毒品吧。
他起身拍掉裤子上的灰,走出仓库,重新锁上门,翻过围墙,沿着来时的小路离开这间废弃的仓库。
这次那条狗不再狂吠了,只一个劲儿的猛摇尾巴,欢送他离去。
进入瀚洋实业之后,夏承宇整整忙碌了一个星期,忙得没空去找纪雅姝说话。可是虽然他人在其他地方忙碌,心里却老想着这个冰山美人。她完全挑起了夏承宇浓厚的兴趣。
他从没见过像她这样冷得像冰,脾气却又辣得像火的奇异女子。
冷冰冰的人他不是没见过,特勤组那个怪胎白谌——他的冰冷才真教人发抖呢。看到他那副可比南极冰山的尊容,真会让周遭的气温立刻下降五度,比吹冷气还有功效。可是结果呢?
还不是照样让他的死缠烂打给感动了。所以要论融化冰块,他还会比输别人吗?纪雅姝以为她摆张臭脸就可以把他吓跑,那可没那么容易。
今天他和汤宗平下班得比别人晚,因为明天起汤宗平就要入院疗养,下星期要动手术——他的胆囊里长了颗肿瘤,虽说是良性肿瘤,但还是早点开刀取掉比较好。将近九点钟,他们才将所有的工作交接完毕。
工作告一段落,汤宗平心情相当轻松,他向夏承宇简短的道别后,便先行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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